断指
爱因斯坦半真半假地抚额,油腔滑调地说,“被达尔文戴绿帽子也算了,好歹他是个人,而且我也打不过他。但这只猩猩当着我的面与我的女朋友眉来眼去,还不许我抗议抗议了?” 达尔文冷哼:“说得好像你能打得过猩猩似的。” 虽然爱因斯坦的体格并不瘦弱,但他是个武力渣,还真不见得能打得过跟他差不多高的成年大猩猩。 相比之下,爱因斯坦的嘴皮子比他的拳头利索多了。“我这是君子动口不动手!”他嘟嘟囔囔地为自己辩护,“阿弥绝对是只色猩猩,死活不让我和达尔文碰,对安安和古道尔倒是来者不拒。” “出息!”宋安安恍然大悟。怪不得平时做实验喜欢亲历亲为的达尔文只能坐在远处记笔记,而古道尔却可以亲昵地挨在猩猩身边,举着尺子前前后后地比划,“阿弥的手指已经长好了三分之一了。” 一小时生长0.001厘米的速度过于缓慢,人眼不是量尺,其实很难察觉如此细微的差异。更何况,许多生物的生长遵循时间规律,早晨万物复苏,生命力旺盛,欣欣向荣。而等到夜晚,万物沉寂,身体会进入休养生息模式,生长速度自然而然放缓。因此,宋安安估计阿弥的手指生长的长度一整天也无法达到0.024厘米。 上周阿弥弄断手指时伤口狰狞,为了尽快止血,古道尔用纱布把它的手包了起来,直到今天换药时才拆除。 “我刚发现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古道尔不好意思地摸着头,愧疚自己的疏忽,“没想到这竟然是真的。我想,这是宾西莫斯的功劳。” 这只猩猩除了服用毒/品与宾西莫斯外,生活环境和饮食都与其他猩猩一致,总不见得是毒/品导致了他的断指重生吧? 又或者毒/品与宾西莫斯在猩猩体内发生了不为人知的化学反应,才产生了如此惊人的效果? 宋安安摸了摸猩猩新长出来的指头,若有所思:“不管是不是宾西莫斯的作用,能长出断指,就说明阿弥的基因在外力的推动下再一次定向表达了。” “基因?”达尔文挑眉,目光灼灼,“基因是什么?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基因就是携带有遗传信息的核苷酸序列。”宋安安不自在地轻咳。 科学部附小虽然是一所以理工科为特色的学校,但神奇地并没有教授生物课。因此,哪怕附小的学生全是人类历史上排得上号的天才科学家,也不可能生而知之。他们对基因这个从未听说过的名词与普通人一样一头雾水。 只不过,向生物学鼻祖达尔文科普基因,这体验略酸爽……宋安安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不由庆幸孟德尔不在这里。不然,向历史上第一个提出基因观点的生物学家解释他的豌豆实验,会让人生出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