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结局
情逗得在婚礼现场笑出声。
牧师看向陆雪时,对着陆雪时这张帅脸,很有职业操守,面不改色,脸不红心不跳的说:“新娘陆雪时。”
“哎。”陆雪时还答应他一声。
牧师:“你是否愿意这个男子成为你的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陆雪时闭上眼,把自己心里重复了一万遍的台词讲出来:“我愿意,荣幸至极。”
牧师:“现在你们可以交换戒指了。”
除去订婚戒指,江谣还特意自己亲手做了个结婚戒指。
从戒枕中掏出来的时候,差点儿把老胡的眼睛给闪瞎了——秉承着这个直男越大越好越大越贵的思想,钻石大的离谱,而且还是那颗有市无价的红钻。
江谣面不改色:“看你不愿意当项链戴,我又重新加工了一下。”
他小心且珍重的把戒指戴在陆雪时的无名指上,刚刚好。
陆雪时笑道:“哪有新郎和新娘准备戒指是各管各的啊。”
他拿出一对铂金戒指,很素,但看得出来很珍贵。
给江谣戴上之后,江谣又给他戴了一次。
这下,陆雪时手上有两枚戒指。
“江谣,我就像做梦一样。”陆雪时看着他:“做梦也不敢做这么美的梦。”
江谣想到他经历的一切,心跟着疼,正要说什么,老胡忽然在下面起哄:“捧花呢!新娘丢捧花!”
江谚不知道从哪儿把捧花找过来,递给老胡,老胡顺手丢给陆雪时,采访了一下江谚:“哥哥变嫂子,小小江同学,你有什么感受吗?”
江谣立刻瞪老胡:“干嘛呢你,欺负我弟?”
他刚伤春悲秋没多久,又被老胡这态度给激怒了。
一时间,没察觉到捧花的含义,看到陆雪时正准备抛,立刻夺过来,朝着老胡狠狠砸去。
人群中,不知道谁喊了一句:“新娘子丢捧花了!快抢啊!”
江谣脸色通红,这才意识到自己丢了个什么东西出去。
老胡被捧花砸的仰倒,江谣往下走了两步,却被陆雪时一拽,抱回了怀中。
“还有最后一步没有完成。”
江谣的唇被他轻轻地吻住。
快门在这一刻被按下。
蓝天,白云,两位新郎,以及两位新郎下被砸的不省人事的老胡,抬起头就看见江谣被他弟给吻住,干脆气的又晕了过去。
“咔嚓”一声。
多年后,江谣再看到这张照片,都能笑的撅过去。
这也成了老胡这辈子的耻辱,他活到快四十了也没结婚,美名其曰要去环游世界,返璞归真地连电子设备都不用了,一年给江谣写两封信,活成了原始人。
后来,杜小朵嫁给了一个北京教书的教授,生了一个漂亮的闺女,长得跟杜小朵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成天缠着江谣要他抱。
郑景行跟一个素未谋面的空姐在一起,定居在了遥远的大洋彼岸,逢年过节的时候还会跟江谣走动走动。
沈念跟父母出柜了,现如今还在外面犟着不回家,有了一个英国国籍的男友,前年他父母终于松口,让沈念回家一趟,再看到陆雪时,沈念也会笑倒在男友怀里,指着陆雪时说:“看,这就我初恋。”
指着江谣:“这我当年的劲敌。”
许世卿依旧给陆雪时做着特助,并且买了集团百分之五的股份,几年前结束了和女友的爱情长跑,顺利完婚。
陆谌没熬过他们结婚的那个冬天,陆雪时带着江谣送了他最后一程,他的遗体送回了香港,落在了让他魂牵梦绕的土地下。
很多年以后,他回想起曾经的一切,会觉得有些曾经认为天大的事情,也不过如此。
他常在阴雨绵绵的天气里回杭州,看望南山公墓的一位故人。
江谣撑着伞站在刘阳的墓前,把这些年的所见所闻都说给他听。
其实同性恋没那么可怕,可怕的是无知,刘阳一定不知道多年后,会有无数人为了支持这个群体而迈开脚步走上街去游.行。
当年如果勇敢一点活下来,天崩地裂的惨事也敌不过岁月匆匆。
江谣看到他,回想起曾经的自己,那段灰蒙蒙却有充满着回忆的童年。
他从南山公墓出来,陆雪时陪着他慢慢的走着。
他们穿过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路过了一条老旧的街道,寻着记忆找到了曾经废弃的火车站。
在火车站边上,依然有尚未拆迁的城中村,它是城市的伤疤,牢牢地依附这座城市。
灰扑扑的孩子追逐打闹,坑坑洼洼的地面满是积水,流浪汉依旧裹着层层棉被,挂着叮叮当当的塑料瓶,像老鼠一样穿过街道。
江谣牢牢地牵着陆雪时的手,义无反顾的穿越过去,朝着未来走去。
那时候太阳不能照亮一切,现在依然。
这个世界总要有人来承受黑暗,正是他们这些青苔,但是青苔永远不会消失。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啦~
其实这篇文还是没写出我想写出的东西,以后会努力磨炼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