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乡岁月(三)
他的音乐品位很好,每次我们谈及最近的新歌,或是一些小众的作品,甚至是古典乐,他很少侃侃而谈,却总是一阵见血,见解独到。 如果他喜欢我写的歌,我一定会很高兴。 可他太过敏锐,那些字里行间的深意,他一眼就能看穿,我用来回复留言的那一套模棱两可的说辞,根本敷衍不了他。 一想到此,我宁愿他没有听到这些歌,不会怜悯我的念念不忘。 爱情里放不下的那个注定是输家,洒脱只是赢家的特权。 一闲下来就胡思乱想,我收回不听话的思绪,全心全意给林立翔写歌。 原以为开学前未必能交差,但大概因为这个假期过得意外地愉快,现在满血复活,效率奇高,不到一天就写完了。 “……即使难免会变得更加洗练,我们不曾妥协。 那是我们都回不去的从前,幸好还可以坚持当时的信念。” 这是我心目中的林立翔,意气风发,坚韧勇敢。 发给林立翔的时候,他正在录制综艺节目,回复我说下通告再看。 伦敦已是凌晨,我关灯睡觉,却因为心系他的反馈而一直没有睡熟,朦朦胧胧间做着一个又一个梦,真假难辨。 完全清醒过来竟已到中午,静音的手机里有两个林立翔的未接来电,还有一笔金额不小的转账,我没有收款,一刻不停地回拨给他。 “若绮,你太有才了!这首歌太棒了!我出道到现在都没有收到过这么好的作品!”说着还哼了几句,仿佛在以行动证明自己不是在客气。 心终于落定,我拿起床头的杯子灌了一大口水,清凉的液体沿着食道流进身体里,整个人都精神起来:“我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完成,你喜欢就好,钱就不用了。” “那不行,我找别的音乐人写歌也得给稿酬,不能因为我们是朋友就占你便宜,赶紧收了。” “那我就不客气了,”能靠自己的力量赚钱,心里美滋滋的,连说出来的话都带了几分得意,“改天我要是还能憋出点适合你的歌再来赚你的钱。” “我随时准备好买单,”他顿了顿,话锋一转,“不过还有件事要和你商量。我昨天录节目的时候黎华也在,他看到这首歌,提议想跟我合唱,你觉得怎么样?” “黎华”两个字像个威力巨大的炸|dan,把所有思绪炸得粉碎,嘴上还在本能地回着话:“《少年》……好像不是很适合他吧。” “我也有提到,但他好像很喜欢这首歌,你说呢?”他再次问我。 “他……他知道这首歌是我写的吗?” “知道啊,你的谱子上不是写着名字吗?”林立翔说着,反应过来,“你们认识吧?” 即使他人不知晓我和黎华之间的种种,那场空难也永远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绑在一起。 既然他知道,那是为了我,还是为了这首歌? 是欣赏我的才华,还是来自昔日恋人的恩惠? 我无从验证,脑子里乱糟糟的,唯一能感受到的是,林立翔是想跟他合唱的:“你呢?你怎么想?” “能跟黎华合唱,我当然很愿意,而且这首歌也会更红。但毕竟是你写的歌,还是得看你的意思,你不愿意的话,我就去回绝他。” 我—— A. 不想跟黎华再有瓜葛,告诉林立翔歌是写给他一个人的,不想其他人唱; B. 既然歌已经卖给林立翔,就是他的东西,由他来决定(会跟黎华合唱); C. 让林立翔一个人唱这首歌,自己另外写一首歌给黎华; D. 其他,请具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