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句
黄粱到达灵溪镇是晚上十点。 他拎着大包小包,扛着疲惫的身躯敲响谢霄房门的时候,里面的人正好洗完澡。 听见敲门声,谢霄警惕地从猫眼里看了看,瞧见黄粱那张怨种面孔时,他暗暗松了口气,打开门让他进来。 “你不是上午十点的飞机吗,怎么现在才到?”谢霄倒了杯温水递给他,转身去吹头发。 黄粱显然累极了,吨吨吨喝了大半杯,也顾不上形象,胡乱抹了把嘴抱怨道:“大哥,你知不知道为了来这个鬼地方找你,我下飞机还转了趟高铁,坐了两小时大巴,又徒步走了半小时才找到这里?” 看着那人惨兮兮的模样,谢霄一时无言,许久才憋出一句:“辛苦你了。” 黄粱预料到这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不想再费口舌骂他,起身去拿行李:“那什么,我的房间在隔壁,我先过去洗漱了。” 关门前还特意嘱咐:“先别睡啊,待会儿一起去宵夜。” 相比其他热门旅游景点,灵溪镇的夜晚并不那么繁华,许多店铺早早就关门了,想吃夜宵还得走上十几分钟,去到两公里外的美食城。 一路上,黄粱都在抱怨伺候谢霄这样一身反骨的艺人简直要了他的狗命。 谢霄只是笑了笑,语气温沉:“阿黄,这些年,辛苦你了。” 黄粱不满:“说了多少次了,别叫我阿黄,听起来跟狗似的。” 到了饭店,两人入座,随意点了几道小菜和两瓶啤酒。菜单递上去,黄粱终于忍不住问道:“你想好了,这次合约期满,真的不再续约了?” 这是个严肃的话题,也许此刻提起来并不合时宜,但也许过了今天,以后便没有机会再谈了。 服务员很快拿来两瓶啤酒,谢霄起身去拿暖水瓶,将酒杯挨个消毒,又将啤酒瓶盖扳开,给黄粱倒上满满一杯。他垂眸笑了笑,忽然开始袒露心扉:“黄粱,你知道的,这样的生活根本不是我想要的。” 见他如此失意,黄粱晃了晃酒瓶:“不来点儿?” 对方笑着摇头:“我得保持清醒。” “我知道,你想当演员。”提起这些,黄粱就一肚子火气:“当初若不是听了贺晨的馊主意去加入什么偶像团体,白白浪费几年光阴,以你的实力,磨炼这么多年怎么也能演上男一号了吧?” 黄粱愤愤不平:“一失足成千古恨,哥们儿,说句实在的,现在提这些没用了,一切都晚了。” “所以如今看来,这一切都是我应得的,都怪我自己轻信于人。”他无法释怀,只能劝诫自己尽快看开,“还有三个月合约就到期了,我一定要和盛空解约,这是我坚持下去的唯一动力了。” 话音刚落,老板把炒菜和烤串端了上来,谢霄刚想说声谢谢,一抬头,目光却被对面卖冰糖葫芦的摊位上一个纤瘦身影吸引过去。 程佳韵今日穿了件枣红色圣诞款毛衣,下半身搭配格子裙和鹿皮靴,看起来清丽动人,就这样不偏不倚闯入他的视线。 程佳韵侧身站在小摊前,挑选了一串大而饱满的冰糖葫芦,就在她拿出手机准备付款的时候,忽然听见来自道路对面的提醒: “小偷!当心小偷!” 程佳韵忽地警觉,低头检查自己的背包,包包被拉开一个小口,里面的卡包早已不翼而飞。 谢霄和黄粱几乎目睹了全过程,在小偷拉开她的包包时,他们便起身冲了过去,不料那小偷动作太快,警觉性也高,一听见动静便撒腿而逃。 程佳韵回过神,发现前方已乱作一团,“抓小偷”的声音此起彼伏。 她费力挤进人群,抬眼便看见谢霄三两下将小偷制服,从他手里抢回卡包,而后黄粱抓着他的衣领将他拽了回来。 霎时间,四周都是大家拍手叫好的声音。几个好心路人联手将小偷控制住,等待着移交给警察。 一切终于平息,谢霄微微喘息着摘下口罩走到她跟前,将卡包递给她:“检查一下,有没有丢东西。” 程佳韵道了声谢,仔细翻看一遍,确定证件没有丢失,才看向对面的人,玩笑着说道:“没想到你看起来文文弱弱的,力气还挺大。” 谢霄不喜欢别人用“文弱”来形容自己,他总觉得这个词汇带着某种歧义。 他正欲反驳,却被一旁的黄粱打断:“他啊,你别看他看起来弱不禁风,他以前可是练过空手道的。” “哦,是吗。”程佳韵没兴趣知晓他的过去,她骨子里是有些记仇的,逮住机会就开始翻旧账:“这位弟弟,虽然这次你帮了我,我该感谢你,但你昨天还误会我偷拍你呢,你说说,这事儿该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