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便宜哥哥
是客气点好,毕竟不熟。”李樱桃接过杯子,顺手放到一旁,“而且缘分这东西可遇不可求……话说当年也没见你对那姑娘有多喜欢,何必用这种下作手段把人强留在身边?” 朱霆烨闻言眉头一挑,微笑着说:“多年不见,你不问问你兄长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 李樱桃蹙眉道:“你现在生活得很好,不就够了吗?” 朱霆烨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她:“你觉得现在的生活很好?” 李樱桃点头:“当然,有房有车有编制。你还是个科长,正经的金饭碗,就算每天摸鱼也不会被辞退,还有什么不满的?” 朱霆烨被她这番说辞气笑了:“说到底,你是忘了自己姓什么。我们是谁?我们是大明的天潢贵胄……” “大明早亡了!”李樱桃不耐烦地打断他,像看神经病一样瞪他,“你早就不是当年那个世子爷了……不对啊,我记得你当年是被白夜来害死……你没喝孟婆汤吗?” 说到这儿,她稍微停顿一下,放缓语气道:“执念太深对你不好,于修行不利。” “我的好妹妹,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朱霆烨讥讽一笑,“想当年白夜来咒杀于我,母亲为救我还阳,以自身寿命求明真道人行返魂之术,妄图复制你死而复生的奇迹。可惜事与愿违,返魂术失败,我的魂魄却困于体内,不得超脱……我不得不亲眼看着自己的肉身逐渐腐烂,变成森森白骨。” 朱霆烨没有李樱桃的“好运气”,魂魄被困在方寸之间,几乎魂飞魄散。 “就在我即将散魂之际,一伙儿卑劣的盗墓贼来到我的墓里……那之后我才意识到,活人的血肉可以助我固魂。” 李樱桃眉头一蹙,不禁想起早年间在老坟里流传的八卦:“当年你被葬在点苍山……莫非你就是那个点苍山鬼王?” 朱霆烨笑而不语,而他的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 李樱桃头痛欲裂:“不可能……做下那样的孽,不可能再投人胎……你到底做了什么?” “我做了什么?”朱霆烨怒极反笑,“我倒想问问你,一个不容于世的尸魔,为什么要多管些事,帮那些愚钝的凡人来对付你的亲哥哥!” “我不知道那是你。”李樱桃一拍桌子,冷声说,“若我知道那残害全镇百姓的鬼王是你,一定会亲自出手,绝不给你苟延残喘的机会。” 朱霆烨眸色一沉,随即又露出标志性的假笑。 “不错,若你出手,我确实难逃。可惜那些愚民并不信你。在他们眼里,你和我一样,都是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