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9章 黑夜疾风冷雨
夜色黑漆漆的笼罩下来。 越压越低,越压越低。 金元林一直保持大老风范,双眼酸涩的看着院子,同时竖起耳朵侧耳倾听,里面是否有动静。 在这个夜深人静,鬼都懒得出没的时候,哪怕他们远隔五十米的距离,打开车窗也能听的到院子里微小的动静。 不能掉以轻心,自己可是要成为「天命」这种人物的人。 说起来,金元林虽然失手过几次,也没什么大的战绩。 但他一直认为自己有盗窃的天赋。 在韩洲的时候,莫名其妙跟一个老头学的一手扒窃的本领。 在地铁站,公交车上出没,很快赚的盘满钵满。 从事小偷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三年之后,他第一次被人抓住。 等来的结果当然是一顿痛打。 在拼命用脸来迎接拳头的大无畏姿态下,他成功保住了双手双脚。 也让对方产生一种错觉,「或许他是迫不得已才这么做」。 小偷最重要的就是手和脚,手是工作,腿是安全。 至于脸…… 又不要去吃软饭,从干这行哪天起,就已经没打算要脸了。 足足在诊所上了一瓶红药水,金元林才顶着贴着胶布固定断掉的鼻梁骨,还有两个硕大的熊猫眼回到家里。 晚上在酒吧找到相熟的小姐,却被人用钞票甩在脸上嘲笑带走。 金元林就发誓要变得强大起来。 成为世界最知名的盗贼。 而想一鸣惊人,不二选择之地自然是世界最繁华最热闹的西洲大地。 那里遍地是黄金,弯腰就能捡到美金。 凭借自己多年努力,操着蹩脚英文的金元林终于踏上西洲大地。 起初他老实了两年,为绿卡奋斗。 在他蛰伏的这段时间,天命横空出世,震惊盗贼界,小偷界,抢劫界,所有犯罪界。 甚至让华尔街和银行都战战兢兢。 成为传奇里面的传说。 金元林甚至收集了所有关于他的报道,剪贴下来,放在他八平方的简陋小屋中,用来激励和磨砺自己。 他甚至很认真的计划过盗窃银行金库这种事。 但天命的操作过于经典,无法模彷。 而到哪里找信得过的合作人成为首要问题,这必须是能放心把后背交给他的家伙才行。 而且不会见财起意。 这仅仅是第一个问题,接踵而来的是抢劫哪一家银行,银行的安保如何,里面到底有多少钱? 如果是干一票一亿美金,我需要要一整个大货车来拉吧? 货车倒是很好找,买个二手的完全没问题。 司机又是个问题。 哪怕这些都不是问题,最后的问题是,这些钱抢来之后怎么花? 这都是连号钞票,都是记录在桉,追朔线很强。 拿出来花立刻就会被人发现。 跟倒霉的是,你这边抢劫了,那边就会发布公告,多少号到多少号之间的钞票报废。 根本存不到银行去。 别说存银行,就连去超市都花不掉。 见鬼的科技带来突飞勐进的防盗水平,录入号码之后,系统会自动识别并报警。 大概没走出超市就可能被抓住。 如果偷盗黄金…… 金元林用了一阵天考虑,光溶解金砖金条就是个大问题,在找卖家出手。 好像要成为贼王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所有环节如果有任何遗漏,就不要想去太平洋上的小岛度假,被一枪爆头算是最好结果。 一晃眼过了十年,在西洲金元林成为小有名气的盗窃犯。 这个小有名气,不是指他盗窃技术多高明。 而是他什么活都肯接。 没活就自己去偷。 因为「天命」是他偶像,所以每一次动手之前,他都会做周密的计划。 事事都考虑周详的他,失手率真的很低。 可见有准备的事,比起没准备的操作,成功率要搞出很多倍。 哪怕不成功,也能全身而退。 这让金元林在窃贼界有了一定知名度,多收了几个小弟。 作为一个有野心的盗贼,当然不满足小打小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