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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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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他们来这里是第三天,第一天就吃了碗泡面,第二天吃了火锅和烤肉,到现在才吃上一顿正经的米饭炒菜。

菜量挺大,还有糯米这种特别顶饱特别抗饿的大杀器,不过有他们两个人在,解决完不浪费也不成问题,况且——况且秦蔻私心里很喜欢吃饭多两个饭搭子。

一个人吃饭菜点多了根本吃不了,剩一堆浪费,点少了又总觉的不过瘾,点那种直击单身独居人士的小碗菜外卖吧……真的,全是预制菜,千篇一律的口味,没一家好吃的。

还是这种现炒的比较对她的胃口,不过就是外卖送过来需要一点时间,炒菜讲究的就是一个刚出锅就吃,口感上肯定还是有区别的。

她问他们两个今天这个菜怎么样。

楚留香在吃辣上与秦蔻还是很合得来的,他很喜欢那道辣子鸡,说:“这道菜倒是咸辣酥脆,里头的肉……是鸡肉么?怎会如此嫩滑?”

这问题叫一个现代人听起来,其实是很摸不着头脑的,什么叫鸡肉为何如此嫩滑?难道鸡肉还能不嫩么?

秦蔻又不是专门研究古代食货志的,网上的基建小说一般也很难涉及到这样细致的层面,忽然她也很懵,啊了一声,说:“鸡肉难道不都是这个味儿么?”

楚留香说:“我们那里吃鸡多是小火慢炖,炖到汤清味美,主取鸡汤来食,鸡肉倒只是小食几块就是了,也不太拿来做炒菜,因为鸡肉实在质地紧实,不好嚼。”

秦蔻明白了,说:“啊,我知道了,老母鸡汤,是么?”

楚留香颔首。

鸡汤秦蔻肯定是喝过的,那种号称是农村土鸡的老母鸡汤,她也喝过,汤味道是挺美的,但是肉是真的干柴柴的,遇到不太好的厨师,牙口再差一点,这种老母鸡的肉纤维是真的嚼不烂啊嚼不烂。

她说:“啊,我们这里现在的鸡和你们那时候都不是一个品种了,出栏很快的,五六十天就可以出栏了,肉质就比较嫩了,再来,现在这么多人,真和以前一样慢慢的养、一只鸡喂个一两年,哪里够这么多人吃啊。”

楚留香道:“原是如此。”

他十分喜欢这道辣子鸡,鸡肉是炸过的,带着些些油香,又令鸡肉表皮有种酥脆脆的口感,辣椒很多,老实说,这个菜上桌,他还看到自己的友人一点红瞳孔都缩了一下……想来是看到被调味料淹没的鸡肉小块整个人都不好了。

不过这道菜倒是没有看起来那么可怕,辣椒很多,但不算很辣,带着独属于辣椒这种作物的香味……说实话,他吃了几顿这里的饭菜之后,已经非常明白为什么这个时代已经不用茱萸、芥菜来调辣味了。

秦蔻接着解释:“不过速生的鸡嘛……为了追求出栏快和出肉率,在口味上就比那种农村走地鸡要差一些了,现在一只土鸡的价格还不低呢。”

还有西红柿,秦蔻她爸爸总说,现在菜市场里买到的西红柿都和他小时候家里养的那种味道不一样,没有西红柿味……这就是因为品种改

良,西红柿这种蔬菜(水果?)皮很薄,不容易运输,于是就改良出了现在市面上能买到的那种皮比较厚的西红柿,作为代价,味道就没那么足了。

楚留香笑道:“物以稀为贵,这世间的道理莫过于此,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

——炒这种烹饪方式,可不是自人类历史一开始就出现的,秦蔻记得自己以前看一本穿越南北朝的小说,里面那个主角刚穿越过来,就有好心的一家人在家里给他炒了菠菜吃。

那时候看文的秦蔻还没意识到什么不对劲,直到翻评论区看到读者吐槽“南北朝哪里来的炒菜”。

炒菜炒菜,首先要有一口铁锅,其实锅铲也是必须的,在铁器紧俏的年代,一家子有一把菜刀都是了不得的财产,铁制的耕器更是命根子一样的紧要,就不说隋唐,光说秦蔻爸爸吧,中老年男性就是有喜欢在饭桌上忆苦思甜的毛病,秦蔻已经不记得他说了多少回,小时候他那个村子,家里有一口铁锅的人家简直就是凤毛麟角,说媳妇的时候都会专门把这个事拿出来说。

不过这个在楚留香的时代成立么?……想来是不太成立,武侠小说嘛,谁还不是手里有刀有剑的,感觉上铁的产量很高,而且朝廷对铁器的控制能力非常弱。

再一个是要油、炒菜讲究的是一个猛火快炒,油多用植物油料,隋唐以前,人们获取油脂多是动物油脂,温度一降低,动物油脂很容易凝固,所以炒菜的流行还得等到植物油料的使用推广之后。

结果楚留香说:“当然是有的,像是这荷塘小炒,每年到了时令,在下必去苏州的馆子里尝上一尝的。”

所谓的时令,便是夏秋交际之时,茭白、鸡头米成熟的时令,鸡头米与红菱、虾仁、藕带同炒,用荷叶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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