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连自己都不爱。 这样的寡王,因女主动情? 很奇怪哎。 金絮自知毫无逻辑,也很心虚,但她那会掌控不了笔下的人物,又心烦意乱,只好稀里糊涂不负责任扯了个理由。 ——爱让反派发疯。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金絮合上电脑,被骂是她活该的,而且这批读者还贼有素质,都是花了钱来正版骂她的。 她何德何能?她是什么东西能让大家对她笔下的人物如此厚爱。 不过,慕长玉一直都很特别。 金絮创作时,对笔下的角色都是一改再改,反复琢磨才敲定人设的,但这小子不同,他就像突然来到她笔下,突然活过来一样。 她没有犹豫,不假思索,任凭灵感涌现,勾勒出少年的模样,他的性格,外貌,喜欢穿什么衣服,害怕什么,都像是浑然天成,真的有那样一个人存在。 也许正是因为这种强烈的存在感,才会引起诸多读者的共鸣吧。 金絮也没想到,她笔下人物万千,最得人心的却是这个小反派。 算了,算了,都是她儿子,不生气。 金絮咬了块水果,细算起来,慕长玉真是她的好大儿,是她的摇钱树,是她所有儿子里唯一一个有同人文,有周边的角色。 在她不入流的原著里,小反派终其一生也没尝到过爱,于是同人文里,大家都在补偿他。 甚至有人为他写歌,相信他的存在,约定接他回家。 读者们因爱生恨,讨厌她这个后妈,金絮笔名“千金不换”,本来多洒脱,却被读者戏称为“那个死要钱的”。 还有人总结出:她的风格就是哪个角色鲜活,吸引人,惹大家怜爱,她就写死哪个。 共情的读者自然泪流满面。 可金絮呢,这个写死,那个也写死,自己还哈哈哈。 好在“刀子精”本人有自知之明。 金絮很清楚,她向来是不招读者喜欢的,但在“读者最讨厌作者”的榜单上,永远名列前茅。 没办法,金絮就喜欢be美学,她始终相信,破碎才能永恒,定格方能长久,在读者最喜欢那个角色的时候,送上一刀,戛然而止,角色才会永远留在大家心里,不变老,不褪色。 少年人嘛,永远如山间青竹上的露珠,像晨曦第一缕光,似月亮旁边最亮的星辰,好比风雪之中的火光,难得又绚烂。 慕长玉就是这样的少年。 金絮为他落笔时,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这样惊艳的人物,注定是死亡的宿命。 当然,她也有过犹豫。没有哪个正常的作者,会完完全全厌恶笔下的角色,会滥用生杀予夺的大权。 只是她写下他后,一方面发现自己竟然控制不了他,一方面又看出,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哪里会对这糟糕的世间有所留恋。 哪怕金絮是作者,也留不住他。即便留住他,也违背了人物设定本来的意志。 换言之,是慕长玉本身不想求生。金絮设定给他的聪慧让他学什么都轻而易举,做什么都会成功,也正是这份通透,让他厌恶尘世,看透人心,憎恨自己。 他活在只有他一个人的孤岛里,冷漠又强大,倔强又敏感。 胸腔莫名传来一阵刺痛,像窒息的感觉,金絮捂着心口有些奇怪,她竟然也可怜慕长玉? 不是,一个前期伏低做小,深藏不露的狼崽子,后期屠戮正道四大宗门,眼都不眨的疯批,轮得到她心疼? 那可是有灭世倾向的反派啊。 金絮捶了自己心口一下,警醒道:不要心疼男人,末世来临,先死圣母。 他慕长玉要杀谁,要谁死,又关她金阿宝什么事呢? 她们咸鱼第一要义,那就是不要多管闲事。 夜色降临,倦意来袭。 金絮合上眼睛,畅想着未来的富婆生活,余光却瞥见月色下,窗台上一闪而过的猫影。 一种难以言喻的森冷从脊背处袭来,金絮妄想睁开沉重的眼皮,却发现意识很快归于虚无。 她在这个世界最后看见的,还是两年前那只狸花猫,它长大了一些,琥珀色的瞳孔依然很漂亮。 仿佛来自地狱,像冥界的使者。 喂,不是吧? 老娘的钱还没花啊。 金絮在心中大喊,身体却无法动弹,不知过了多久,她被铺天盖地涌来的血腥气惊醒。 睁开眼睛,银月如辉,远处山川融进夜色,脚下是尸山血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