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醒悟
“事实如此,时臣老师知道了间桐家彻底堕落了,所以今晚特地来把女儿带走。” 仿佛有一种鬼魅般的力量在支配他,言峰绮礼无视雁夜的大喊大叫,又解释了一句。 话音刚落,麻婆神父立刻转身,他在晚风中全力奔跑,仿佛要靠这样的剧烈运动让自己停止胡思乱想。 ‘间桐雁夜手上没有令咒了,没有杀他的必要,告诉他这些也不会影响到老师的……’ 言峰绮礼就这么不停地告诉自己,至于他内心深处真实的想法和目的,他不敢去探究。 直觉告诉他,假如自己知道了真相,他将滑落深渊,再也回不了头…… “啊!!这不可能!那个混蛋,冷血,虚伪……他那种人,不可能来救……” 雁夜跪在草地上,痛苦的咆哮着。 这个事实对他来说太残酷了,他复仇的源动力,就是时臣辜负妻子和拋弃女儿的行为! 严格来说,被虫子啃噬折磨了近一年的间桐雁夜实际上精神有点癫狂了。 他需要仇恨的力量来支撑他熬过最痛苦的时光,而这股随着虫子啃噬的不断发酵、强烈之极的怨恨一大半是针对远坂时臣,一小半是针对脏砚。 可时臣今晚来带走小樱的行为,却几乎否定了他复仇的全部意义,他回到间桐家的决心,吃的那些苦头,受的罪……都仿佛变成了自做自受和不自量力。 此刻的雁夜几乎万念俱灰,甚至觉得自己就是完全多余的,就像是一个滑稽的小丑……连拯救小樱这点都比不上时臣。 “雁夜,你觉得自己最大的敌人是谁?是谁让你受尽了折磨,成为了现在这副模样……” “当然是远坂时臣,他……” “难道不是间桐脏砚吗?他才是罪恶的根源吧。” “脏砚?他……” 那晚和无铭的一段对话突然浮现在脑海中,满脸泪水的间桐雁夜愣住了。 间桐脏砚,罪魁祸首。 他死气沉沉的眸子忽然泛起一抹亮光,是了,如果没有脏砚,甚至假如老虫子是一个正常一点的魔术师,他也许就不会选择放弃魔道,也不会把青梅竹马的禅城葵让给时臣……后面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就算他还是放弃了魔道,只要脏砚不是那么的扭曲,小樱学习的是正常的魔术,他也不会再选择回到间桐家参加圣杯战争。 原来如此,这就是无铭那晚反复强调的一句话──都是老虫子的错! 发泄了一通情绪,完全冷静下来的雁夜似乎醒悟过来了,他下意识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上衣。 胸口处的口袋中有一件无铭那晚送的特殊物品,这也是一个约定或者说交易。 “你连这个也预料到了吗?或者说,时臣来这带走小樱也是你的布置……” 雁夜重新站了起来,此时他当然明白,自己被那个caster当作了一枚棋子,不过他仍然打算去完成交易。 感受着体内那个在维持他生命的反应炉,雁夜心底还是颇为感激无铭的。 无铭也许不是好人,但至少进行交易的时候讲究诚信,一分钱一分货。 再怎么说也比恶心的老虫子值得信任一些。 下定了决心后,他没有选择偷偷离去,而是立刻折返。 ……… 战场上,局势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 英雄王依然强无敌,他姿态从容,背后的金色漩涡已经增加到了五十个,宝具如机关枪一样疯狂扫射出来。 巨大的轰鸣声不断,碎石四溅,尘土飞扬,滚滚硝烟中混杂着爆炸的火光,哪怕狂兰拔出了无毁的湖光,嘶吼着奋力迎击,也渐渐开始不支。 berserker已经遍体鳞伤,漆黑的盔甲多处破裂,鲜血从伤口处汩汩而流,气息也不可避免的有些萎靡不振。 英雄王没有杀掉狂兰,除了不够认真,还因为被分散了火力,因为较远处的后院那一边,迪卢木多出动了。 一直在暗中观察的肯主任让他拦住了准备偷偷撤退的哈桑,试图抢下间桐樱,百貌哈桑只能选择迎击。 但assass完全不是ncer的对手,刷子哥两把长枪撕裂空气,划破夜幕,已经干掉了十几位百貌哈桑的分身。 “唰──嗤!” 枪尖划过,妖艳血花骤然绽放。 迪卢木多的红蔷薇犹如毒蛇吐信一样,枪尖从习钻无比的角度刺入了一位哈桑的心脏,然后用黄蔷薇枪刃将他削首! 地上横七竖八的躺了16位哈桑的尸体,他们的身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