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别人家的孩子
,因为沈听虹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去县城溜达,时不时的就从外面带上不少的东西回来,回来之后就直接给娘家拿过去了。 什么?你说叶慎言不会有意见吗? 他有个屁的意见,他回娘家比沈听虹还勤快呢。 上次在地里逮到一只野兔,正是农忙的时候,那野兔也是吃得肥肥的,可让他们眼馋了。 这家伙直接就颠颠的给丈母娘拿过去了,当天晚上他们路过沈家门口的时候,就闻到了特别香的味道。 叶慎言是绝对没有意见了,那真是拿老丈人和丈母娘当自己的爸妈呢。 这样的女婿谁不羡慕,一开始的时候不还是有人说闲话,说叶慎言退下来之后就配不上沈听虹了。 结果呢,人家就算是在厂子里面拿的分红,就完全足够他和沈听虹过得很好了,更别说他下地干活也是厉害的,上山打猎更不说了,那就是个全能型的男人。 而且这次还考了全省第八名呢,都是乡里乡亲的,大家都是知道叶慎言的情况的。 小时候那样的条件,也不可能还有钱去上学了,也就是后面组织扫盲班的时候学了一点点,听说后面去了部队之后也学了一些,但是也都是很基础的东西,根本不足以考上大学。 肯定是回来之后和沈听虹一起学习的啊,你说说人家这脑子到底是咋长的啊,怎么就这么厉害,这次学了多久? 其实这次高考对于应届生或者是近一两年毕业的人真的还算是比较友好的了,但就算是这样,村里十个应届生里面,也没出一个大学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