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六章 轮回看命签
陪葬。 花二十两,换回十两,这就是赔了。 老妇不甘心,再花二十两接着托梦,儿子还是给她加了十两陪葬。 老妇更不甘心,接着给他儿子托梦,儿子耐不住纠缠,给她加了三十两。 前边两次托梦赔了二十两,而后赚了十两,加在一起,还是赔了十两,这老妇赌输了。 陈知县比这老妇还委屈。 他很重视自己的身后事,早几年便准备好了陪葬,一共三千五百两,算下来也有两百多斤。 本来只想走的风光,谁知道阴司有这等规矩,他花了一千多两,买了一身好衣裳,连续五个晚上给妻儿托梦。 可惜夫人和公子一个子不给,梦白托了,银子也白花了。 好歹剩下的陪葬足够他换一根金签子,这根金签子,也非常重要。 陈知县问徐志穹:“马大人,您没给家人托梦么?” 徐志穹也穿了一身衣裳,说没托梦,肯定说不通。 “梦是托了,也就交代了几句话,他们能听得进去便听,听不进去也就罢了,谁还指望他们能给死人花钱。” 话音落地,众人一阵唏嘘,陈知县慨叹道:“马大人看的开明,老夫自愧不如。” 前边那赤着身子的老翁哭道:“我一根签子没有,这下辈子可咋办?” 徐志穹看着远处的阎罗殿,暗自咬了咬牙。 好啊,好个千乘国的阴司! 进了阎罗殿,鬼魂在正殿站的齐整,等候发落。 一名男子站在大殿上首,看样子应该是这座阎罗殿的殿君,黑白鬼使分别站在了左右两边。 一名黑无常高声道:“分签!” 话音落地,一名都官上前道:“没签的,跟着典狱走,去刑狱受罚!” 没有签子的人,直接送去刑狱殿,大小酷刑受一遍,然后去做苦役,刑期六十年,期满,去鳞羽殿重新轮回。 典狱说完了规矩,带着没有签子的人走了。 这些是纯粹的穷苦人,连陪葬都拿不出来,一路哭声不断,跟着典狱去了后堂。 “拿木签的,随主事去鳞羽殿,等着时辰投胎!” 鳞羽殿,名字听着还不错,其实就是轮回做畜生,只有一根木签要投胎做蝼蚁,甚至蝼蚁都不如,签子多一点,可以投胎做虾蟹之类,再往上有鱼鳖之类,再往上是鸟兽,牛羊家畜也在其中,若是木签再多些,许是还能做上熊虎之类的猛兽。 做过一世畜生,下辈子能到苦生偏殿,轮回做人。 “拿铁签的,随主事去苦生殿。” 苦生殿,就是托生在穷苦人家,能吃上一口饱饭,便能活下来,若吃不上饭,过不了多久,还得重回阴司,能不能轮回做人,且看陪葬多寡。 连饭都吃不上,就别指望陪葬了,下辈子大概率要去刑狱受苦。 但有了铁签,下辈子能投胎做人,所以这根签子很重要。 “拿铜签的,去百生殿。” 百生殿,就是寻常人家,说不上多苦,也说不上富裕,农人、樵夫、渔夫、猎户、匠人,都在此类。 那老妇人之所以不甘心,就是因为下辈子要做个寻常百姓,虽说签子多些,能比平常人稍微宽裕一些,可也不及这辈子过的好。 “拿银签的,去无忧殿。” 无忧殿,可就是正经好去处了。 这些人和官身多少有些联系,签子多的,能投胎成小吏的至亲,签子少的,也能做个远亲,总之能保衣食无忧。 “拿金签的,去金玉殿,等候轮回。” 金玉殿,所有轮回之中的最佳归宿,他们会直接投胎在显贵人家。 陈知县拿了一根金签,加上其他签子,一并算下来,下辈子做一州同知通判之子,六品官家的公子,只要不是太不争气,再做一回知县,难度不大。 徐志穹拿了两根金签,还有大把签子,下辈子做知县之子。 这知县,小了点,还不如通判。 可他爷爷厉害,是一州知府,正四品的大员,前途不可限量。 金玉殿主事昨天被黑无常训斥了两句,今天心情不太好,看看陈知县道:“一会上桥,先把这身皮留下!” 亡魂这身衣服是能回收的,尤其是陈知县这身好衣裳,拿到黄泉路上还能再卖个好价钱。 陈知县连连称是,主事又看了看徐志穹,啐了口唾沫道:“穿的跟个叫花子似的,也能托生那么好的人家?真特么便宜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