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章
去后,沈秀仰首,望向屋顶,眸中带着向往与坚定。
她想要变强,想和谢扶光和月摩珈一样,能飞檐走壁,能百步穿杨,能断蛟刺虎,不动手就能轻而易举杀掉敌人。
她若能有这样厉害的武功,便不会再那么容易被人掳走,不会被人轻易杀死。
燕州,一处府院里。侍从将装满了水的花壶递给叶应天,“老爷。”
叶应天一身长袍,四十几岁的年纪,看起来却很是年轻。他接过花壶,慢悠悠地浇花。
浇完花,他在凉亭里坐下,拿起之前未看完的书。看到绝妙处,他拍膝盖,“好!写得好!不愧是朝清!”
侍从见老爷满面红光,他笑着摇摇头。老爷是学武的,却极爱看书,尤其是魏朝清魏大学士的书。
日头渐高,即将要吃午食,老爷却还沉浸在书里。侍从提醒道:“老爷,该吃饭了。”
叶应天完全没反应。
“老爷?”
“老爷!”
他喊了好几遍,叶应天才从书里回神。收起书,叶应天去前厅吃饭。注意到桌上没人,他问:“云川呢?”
“公子他没回来,应该是在外面吃吧。”
“这小子。”叶云天净手,正准备吃饭,忽有侍从前来。
“老爷,有飞鸽传书。”
“哪里飞来的?”
“锦州。”
“锦州?”叶应天擦干水,接过信纸。
“朝清的信?”他讶异,扫视信纸上的内容。看完后,他蹙眉。
魏朝清寄来书信,问他可愿收一女子为徒。此女子乃魏朝清好友。若他愿意收徒,他必有大礼送上。
朝清应该
() 知道,他不收徒。既知他不收徒,还写来这样一封书信,想来,朝清甚是看重此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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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傍晚时,飞了半日,鸽子抵达锦州。
魏朝清取来回信。回信上,叶应天道,他已经老胳膊老腿了,教不了徒弟。随之问沈秀天赋如何,若是天赋好,他可以联系他友人,看友人有人有没有意向收徒。
拿着信纸,魏朝清陷入沉思。
沈秀想学最最厉害的武功。而如今武功最厉害的那几位,其中一位便是叶应天。
叶应天乃是前武林盟主,前两年因不想再参与江湖上的纷争,便早早隐退。如今安居在燕州,每日看看书,养养花草,闲度时日。
他与叶应天本不相识,但叶应天爱看他的书,两人便相识,有了些交情。
沈秀说想练最厉害的武功,他便想到了叶应天。他知叶应天不收徒,但他还是想替沈秀争取一下机会。
看完信后,他执笔回信。信里,他如实告知叶应天,沈秀资质根骨一般,并再次请他收徒。若他愿意收徒,他可以向他提任何要求。
夜里收到回信,叶应天肃色,资质根骨一般,还一定要让他收徒?为了让他收徒,朝清竟答应他,他可以提出任何要求。
任何要求么?叶应天沉吟。
次日凌晨,魏朝清拿到叶应天的回信。叶应天仍说自己老胳膊老腿,教不动徒弟了,但他儿子叶云川可以教。他可以让叶云川收沈秀为徒。
叶应天之独子,叶云川,年十九,身怀天资奇骨,年纪轻轻便与其父武力值差不多相当。
因他爹隐退江湖,他也不愿参与江湖上的纷争,便同他爹一起隐退安居在燕州。
若他能收沈秀为徒,也能教得她一身厉害武功。魏朝清思及此,继续往下看信。
叶应天提出收徒的条件。条件便是,让魏朝清亲手执笔,给他叶应天写一本传记,同时还要送他一百首妙绝诗词。
没有犹豫,魏朝清答应了叶应天的要求。
中午,飞鸽传来魏朝清的回信。叶应天含笑放下信。他问侍从,“云川在何处?”
“公子好像是在鸿运楼听说书。”
“快去叫他回来。”
鸿运楼里。站在台子上的说书人嗓音洪亮,“说时迟那时快,叶盟主亮出长剑……”
侍从听到说书人在说老爷之前的英雄事迹,他颇为得意地挺挺胸,上了一楼包厢。推开一楼包厢一间房,他快步入内。
包厢里,穿着白衣的少年靠在躺椅上,脸上盖着一本话本。
“公子,公子?”
少年手指微动,拿开盖在脸上的话本。
他扎着高马尾,几缕额发扫过眉眼,俊秀的眉眼里,透着浓浓的意气风发的张扬与少年感。
此时他略带困意,“做什么?”
“老爷叫您回去。”
“他叫我回去干什么?”
() “有事。”
叶云川打打呵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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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
待回了家,叶应天一见他便数落道:“天天就知道去听说书,都多大了,也不去娶个娘子回来!”
叶云川用小指挠挠耳朵,表示已经听烦了,“爹,你叫我回来就说这个?”
“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