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之声再次响彻厅堂,汇聚成令人热血激昂的洪流,透过高/耸的木造穹顶,直冲云霄。 “纳吉!” “血/债必须血偿!” “胜利属于我们!” . “我真的很久没有听过如此颠/倒/黑/白、厚/颜/无/耻的话了,纳吉克雷文不该只是个伯爵,他应该考虑去竞选总统。”文森特对李/明夜说道。 此时典礼已经结束,天光昏暗,星辰初现。与会贵/族们纷纷离开,在逐渐暗淡的天穹下策马急驰,他们急于奔赴自己的领地召集人手,但有一些人仍然留在河湾镇。纳吉伯爵留了一些人开/会,靳一梦正在其中,于是李/明夜和文森特便先行回到了旅馆。令他们惊讶的是,这家旅馆竟然没有在狼疫中遭受太大的损失,就连那名烧得一手好菜的厨子都还活着。当然,他们肯定是吃不到鹅了,但想吃鱼还是没问题的,而且……天父慈悲,店中竟然有足够的黄金麦酒。 于是此刻他们正在靳李二人的房/中用餐。晚餐是一大碗浓浓的洋葱胡萝卜鱼汤、炖菜、兔肉卷与烤鱼,佐餐的是蜂蜜与新削的奶酪——这是很有必要的,因为他们的主食竟然是干硬得跟木头一样的黑面包。“我很抱歉,二位,真的很抱歉,但店里只有这些了,就连兔子都是我们这几天新打的。”老板连声道歉,“食材大多都被销毁了,这些遭天谴的黑袍子!我知道这极有必要,为了杜绝狼疫嘛……可是老天,我刚进的水果,它们在冬天可不便宜!”并送上一大壶黄金麦酒与自酿的苹果酒致歉。 黄金麦酒喝起来有明显的颗粒感,浓/稠得像是酒糟或者粥,因工艺特殊、原料优良,得以苦涩尽去,唯酒香留存,辛辣凛冽,佐以温醇浓润的麦香,风情缠/绵厚重,令人骨酥心醉。若是原桶麦酒,酒精度数约在35至40度左右,味香韵厚,可将其倒入杯中直饮,这种喝法被称为“原桶原饮”,除了老酒客以外,很少有人受得了。现如今流行的喝法是着人将酒筛过一遍,去除颗粒,再兑以等量碎冰与净水,且不能摇晃搅拌,否则酒水冰混做一团,口感上就失了层次,这种喝法被称为“碎切”。想要“碎切”,就只能使用玻璃杯或是琉璃杯了,对于“碎切”酒客而言,观其色、品其味,才是长峡黄金麦酒最上等的喝法。至于那些连“碎切”都无法忍受的酒中雏儿,则会依据口味往“碎切”后的麦酒中兑入水、冰、香料、蜂蜜等等,这种人理所当然地处于黄金麦酒圈鄙视链的最底层。据说有一名“蜜切”贵/族还因为被“原饮”贵/族鄙视而发动了战争,这场战争被其他人戏称为“黄金之战”。从此以后,长峡黄金麦酒的地位愈发尊崇。 李/明夜的喝法是“原饮”,这主要是因为她肚子饿,又不大乐意碰黑面包这一可媲美现代折凳的中世纪日用类武/器,遂决定拿这麦酒当粥喝。至于文森特这极有自知之明的怂人,则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水切”,李/明夜尝了一口,评价道:“啤酒兑水。”文森特自然是没有理她。 “我倒是觉得纳吉应该去搞传销。今天在场的贵/族并不只有纳吉家的封臣,还有其他家族的人,甚至还有一个侯爵,但他们都答应出兵了。”李/明夜笑着说道。她谨慎地打量着盘中的黑面包,掏出一柄小刀,开始慢吞吞地锯,“我发现了木屑……哦,不是,我看错了,是谷皮,这个可以吃。” “侯爵应该比伯爵大吧。”文森特回忆了一下。他见李/明夜递来一片黑面包,遂接过略一咀嚼,立即皱起了眉毛。 “你把这个泡进汤里试试。”李/明夜建议道。她话虽如此说,却是故作不经意地将面包盘子推了出去,显然不打算再吃,可见她方才分明是在拿文森特试菜。文森特嫌弃地睨了她一眼,她若无其事地岔开话题:“这得看这个宇宙的匈牙利实行的是什么样的制/度了……在古早的德语里,几个比较大的爵位几乎就是同一个词的变形,可能它们最开始就是同一个词。照英制来说,伯爵通常是某个公爵的封臣,但纳吉家族好像没有封君……好像是没有,不管他。弗兰克倒是跟我说过他的血统,他没有封君,被/封为伯爵是因为他祖上是某位国王的幼子,不过他的时代好像是……嗯,我想想,好像是撒克逊时期?制/度很乱,讲不清楚。算了,我历/史不好。” “天啊。” “干嘛?” “没什么,我只是突然意识到我现在是个古代人。”文森特心不在焉地嘟囔道,他将面包掰碎,通通泡进鱼汤里,“靳什么时候回来?我想吃红烧肉。” “没有调料你吃个屁。他能把酱油变出来、把星星摘下来吗?不行。吃你的黑面包和兔肉吧,别抱怨了。” “你给他说你想吃,说不定就成了。”文森特提出建议。 “我不想吃。”李/明夜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而且我估计接下来我们会很忙,你别添乱啊!随便吃吃得了。仓库里还有三十多包单兵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