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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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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经不起单方面的索取消磨。她将打火机抛向靳一梦,后者准确无误地接住了。

“我陪你走一段吧。”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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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李/明夜走过那一段心灵之路时,真正的靳一梦仍在河湾镇之中。他显然并不知道自己在李/明夜的试炼中所担任的角色,因而他不仅心情不错,且正在极有兴致地观摩一场罕见的盛事。

这是一个晴朗的冬日清晨,寒冷却阳光/明媚,空气清冽,天高云淡。河湾镇郊外,只见得人潮如山,旗帜似海,一派喧嚣热闹的景象。

河边平出了大片空地,由临时搭建却足够精美的高台环绕,衣饰华美的达官贵人列坐其次,在轻舞的幔帐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高台之外环有围栏,一侧搭有临时马厩,披金带银的骏马长声嘶鸣,仆人与侍从忙碌来去,伺候着焦躁不安的马匹与它们骄傲的主人;另一侧是宴饮场地,只是此时纱幔寂寞,锅停灶冷,仅有几缕淡烟升腾——那是一些专责烹饪甜食糕饼的厨子正在忙碌,除此之外,来往的多是一些侍酒的仆从。至于其他地方则是民众的海洋,他们穿上了自己最喜欢的服饰,挨挨挤挤,喧声谈笑,为自己能亲眼见到这诗歌一般美妙的景象而兴/奋不已。孩子骑乘在大人肩上,就连树冠上都爬满了人,兜售零食杂物的小贩高声吆喝、来回穿梭,杂耍戏/子兴致高昂地耍着如抛物、高跷一类把戏,直逗得周围群众惊呼连连、纵声大笑。

这样的一场比武大/会,就连招待国王都毫无问题。作为一名极其富有、极其英俊、极擅比武竞技的贵/族领主,纳吉·克雷文不仅乐于举办各类比武大/会,更是乐于参加各种比武大/会,他是歌者的宠儿。当他骑马入场时,全场掀起了直要冲破天空的欢呼,更有不少贵妇/人情难自禁,摘下头上的首饰与鬓角的鲜花,将其抛至场中。在众人的欢声中,纳吉伯爵绕场一周,华美的鲜红滚蓝边披风迎风飒舞,披风上的三河似在潺/潺流动。最后他摘下头盔向大家挥手致意,青年伯爵笑容倨傲,神采飞扬,漂亮的黑眼睛比他洁白盔甲上的各色宝石更加闪耀。

“Show off(嘚瑟).”坐在靳一梦旁边的文森特——准确地说,是文森特·爱德华·托雷斯“爵士”,发出了轻微的不爽嘀咕。

靳一梦斜了文森特一眼。很显然,斗兽场第一炫耀狂很不喜欢这名比自己更爱炫耀之人,但他很遗憾地没有机会亲手教训这名人类伯爵了——纳吉伯爵从不参加场面混乱、粗/鲁不堪的团体竞技,风光无限的一对一比武竞技才是他的舞台。据说马上的纳吉伯爵无人能挡,他的长枪与盾牌就如同他的手臂一般刚猛灵活,他从不让比试进行到下一环节。

靳一梦的眼神并没有在纳吉·克雷文的身上停留太久,他看向了另一名骑士。那是一名身材高挑瘦长的男子,一身灰蓝色精钢铠甲,肩头裹/着一袭堪称朴素的灰色披风,就连他的马都比其他同类更加沉默。这名男子的铠甲饰有诡谲玄奥的魔纹,样式颇具年头,有些许刀劈斧凿的风霜痕迹,但依然显露/出一种引人瞩目的沉稳力量感,犹如沧桑嶙峋却坚/不/可/摧的山峦。他的头盔没有面罩,面前仅有一道狭长的护鼻,影影绰绰间,可以看见他那双颜色冷酷如寒星的冰蓝色/眼睛。

如果以装备的实用价值来评价,这名男子那身乍一看并不起眼的盔甲,价值必定远超纳吉·克雷文伯爵那身釉色鲜亮、宝石璀璨的钢铁甲胄(据传纳吉家族也有一两套世代传承的魔法族甲,只是太过注重实用性的装备通常不怎么好看,也不大适合比武竞技),但这并非靳一梦注意这名男子的原因。他之所以一直盯着人家看,是因为……

“马库斯·柯文纳斯。”靳一梦轻声说道。时至严冬,天寒地冻,人人吐气成烟,唯有此人面前一派清净。是因为他的气息比严冬更寒冷,亦或是他根本无须呼吸?

原该是他,也只能是他——马库斯·柯文纳斯,最古老也最强大的吸血鬼,血族中唯一能沐浴阳光的日行者,生而高贵的始祖血脉。作为河湾镇比武大/会的主角之一,血族当然不可能让血奴作为代/表出席这一盛会,这会严重冒犯纳吉·克雷文那傲慢的自尊。而马库斯·柯文纳斯,是血族最顺理成章的、同时也是唯一的选择。

“怎么样?”靳一梦在团队频道里问道。他用的是“你看吧我早就告诉过你了”的语气,似乎他们已经针对这名血族始祖进行过一场讨论了。

文森特仔细地打量着场上的马库斯。有经验的船长见一角即知冰山。这名血族始祖纵马徐行,姿态随意,但一举一动中仍有种呼之欲出的强大伟岸,闲步的猛虎依然是山林之王。过了半晌,他极不情愿地承认:“可能……唔,大概,也许……打不过。”他略一停顿,又不死心地迅速补充:“但我们可以试试看嘛。土著人物的战斗力和装备有很大关系,尤其是这种传/奇土著,实力全靠各种传/奇装备撑着,又不像我们这样能随时随地装备齐全。照我说,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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