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队
达芬奇诧异地问:“为什么要买衣服?店里的衣服又不好看。” 胡克:“那你说的漂亮衣服是?” “当然是我帮她做了!”达芬奇跃跃欲试,越说越兴奋,“我最近迷上了设计女装,可惜没有模特,有很多想法都无法实践。” 宋安安:……原来达芬奇是想玩真人版奇迹暖暖。 “就这么说定了!”宋安安当机立断,“你跟我组队,我帮你试衣,前提是你必须考出好成绩。” “好,我一定会好好考试的。” “我勒个去!”围观了全过程的胡克目瞪口呆,“还有这种操作?” 他第一次知道女性的身份还能这样用! “我妈为啥没把我生成女孩子!”这一刻,胡克无比想当女人! 达芬奇诚恳地说:“哪怕你当了女人也没什么用吧。” 胡克:“为什么?” 达芬奇认真地回答:“我之所以选中宋安安,是因为她长得很好看,穿上我设计的衣服一定能展现出我想要的美感,但是以你的相貌,如果变成女人,只会玷污了我的衣服。” 胡克:“……你这么不会说话,你家的保育员姐姐知道吗?” 要不是以前的经验告诉胡克,他打不过达芬奇,现在他肯定已经扑过去了:“如果一直这么不会说话,你会失去我的。” “你又不是我的队友,我本来就没得到过你,谈何失去。”达芬奇实事求是地说,“而且现在我有安安了,我只需要顾及她的感受,其他人对我来说都是无关人士,我一点也不在意。” 胡克:……为你点赞! 宋安安:……如果不是知道达芬奇完全没长恋爱神经,我都要以为他在撩我了。 不管过程如何曲折,赶在米兰达老师规定的死线之前,所有的一年级生都找到了队友。可怜的胡克在连续品尝了九次拒绝的滋味之后,终于在第十次如愿以偿,与班里的倒数第二名结成了CP。 “斯里尼瓦瑟·拉马努金?”宋安安看了眼从开学起就一直坐在垃圾桶旁边的印度裔男孩,第一次把他的名字记全了,“我好像从来没跟他说过话。” “在今天之前,我也没有跟他说过话。”胡克一屁股坐下,气鼓鼓地说,“你不知道,他有多不讨人喜欢。他的名字那么拗口,我就问他,说我能叫你小金金或者小瑟瑟吗?他极端粗鲁地冲我翻白眼,告诉我要么叫他拉马努金要么滚!把我给气的!要不是他是我唯一的选择,我才懒得理他!” 宋安安望天:“讲道理,如果我叫你小克克,你也不会开心吧?” “那不一样。”胡克理直气壮地双标,“我的名字简单易记,谁让他名字那么拗口的。” 宋安安:“这不能怪拉马努金吧?除了我的名字是爸妈取的,你们的名字都是为了纪念曾经为世界做出过巨大贡献的科学家,希望你们长大后能成为与他们一样的栋梁之才。科学部大概是看拉马努金是个印度裔,才用印度科学家的名字给他取名。” 拉马努金在历史上是一名非常有天赋的数学家,但路子有点野。他从来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可是拥有天才般的直觉,擅长不经过证明直接得出数学公式,而那些公式事后总是被证明是对的。据说,只要能把他笔记本里的随便一个公式的推导过程写出来,就能妥妥地拿到菲尔兹奖,可惜直到他死后一百多年,人们仍旧没弄懂那些公式的来龙去脉,只能将它们笼统地归集为“拉马努金猜想”。 历史上的拉马努金在除了数学以外的其他科目上完全无法集中注意力,作业做得一团糟,考试经常不及格,宋安安班里的拉马努金也不遑多让。由于一年级只有语文课程,他的学业简直惨不忍睹。上学期学汉字时他还能靠死记硬背勉强过关,这学期的阅读理解几乎要了他的命。 作为一个连自己写出来的公式都不知道该怎么证明的数学天才,他连自己的思路都弄不明白,要求他去理解大文豪们的思维,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我完了!”胡克已经看过了队友上次月考的试卷,深感前途渺茫,“拉马努金要是能考及格,我就去吃翔,真的,我一点也不怕立FLAG,他一定会拖着我一起下地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