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鞑靼
姓,或拿起刀剑,或抄起菜刀农具,无论男女皆是一副悍不畏死的英勇模样,为保护家人甚至不惜以伤换伤、以命换命。 孟娴看到,那个曾给他们带路的小童,驱赶着更小的孩子躲进巷子里,而后手持匕首踩在竹筐上,在鞑靼士兵走来时毫不犹豫的飞身而起,用小小的匕首插进敌人的颈间。 尖刀划过他的手臂,藕节般细嫩的胳膊上鲜血直流,小小的孩子却连一滴泪都没有落。 萧承安面色凝肃,手下剑招迅猛,大开大合,毫不犹豫地击杀了这些入侵的鞑靼。孟娴紧跟其后,为受伤百姓做急救。 幸存的百姓很快围拢过来,一部分老弱自发留下照顾同伴,还有一战之力的则握紧武器,跟在萧承安与孟娴身后,一齐向山上冲去。 道路两侧的沟渠里堆满鞑靼人的尸体,一些不幸遇难的同伴则被小心的搬到屋里。他们一路上山,且战且走,战斗的队伍越发庞大,愤怒的民众红着眼眶誓死保卫家园。 藏剑山庄大门敞开,里面传出兵戈激撞之声。 萧承安一马当先,提气跃入。 院内,十二名鞑靼亲卫与三位庄主战的正酣,三位庄主夫人手持刀剑亦是力战不歇,为丈夫掠阵。 格日勒好整以暇地靠在正堂廊柱旁,眯眼盘着手中宝石,不甚在意地看着。 “李,你要知道好虎怕群狼。” 他得意的说:“你或许打得过我的狼卫,你庄下的那些兔子呢?可斗得过鞑靼雄兵?” 二庄主目眦欲裂,怒骂无耻,心绪不宁间被一个鞑靼狼卫挑开剑尖攻向面门,他连忙弯下身子,险险避开。 俯仰间,另一柄鞑靼尖刀的锋芒却已直指心口。 “二哥!” 铮—— 一柄长剑挑开尖刀,手腕一转削下那鞑靼狼卫的头颅。 剑客修长的手指抓着那死不瞑目的人头,狠狠砸向格日勒脚边,滚热的鲜血溅到他手中的绿松石上,青年冷厉的声音响起: “好虎怕群狼,这话我回敬给你。不过——” “你非虎非狼,区区鬣狗罢了。” “杀!——” 喊杀声不绝于耳,门外涌入大批人,却不是鞑靼兵卒,而是藏剑山庄的庄户人。 * 油润的绿松石落在满地的血泊中,旁边紧挨着的是它主人的头颅。 格日勒生机全无的面孔上满是难掩的惊愕,仿佛到死都在诧异,不敢相信那些温顺的兔子真的打败了狼群。 可他又算什么狼呢,不过鬣狗罢了。 格日勒至死也不懂,蛮横与掠夺不是强大,真正强大的人心中有所坚守,身后有所卫护。 兔子固然柔弱,但当它身后守护着家人,就一定会磨尖了爪牙绝不退后,血战到底。 藏剑山庄重归寂静,无尽的夜色中,汉子们红着眼眶,妇人们已落下泪来,小孩子们懵懵懂懂,呆愣愣的守在再不会动的家人、朋友身旁。 他们顾不得伤痛,忙碌的收敛着亲人的尸首安葬。 入侵的鞑靼人被绞杀了八成,只有少数狼狈逃出。 尸体被堆成一座小山,大火烧了一整夜。 这一夜,全庄无眠。 星子黯淡,弦月也为此沉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