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遇
小的散漫之士。 日复一日的枯燥训练让这群人渐渐忘了入伍的初心与自己作为将士的责任,他们整夜的浪酒闲茶,朝歌暮弦。更有甚者在白日的操练中还未醒酒,一副酩酊烂醉的状态。 那位在三月会上一连几箭都无法射中靶子的将士正是这些臭鱼烂虾中的一员。 这个蠢货到死了还在怨天尤人的说着是自己运气不好。他打心底里不服气,明明征东军中像他一样的将士一抓就是一大把,还有比他更肆无忌惮的,若不是自己命差,又怎会偏偏被老征东大将军给抽中? 而在异逻含以雷霆手段毫不心慈手软的处决那将士时,含三履还不知在哪处好山好水的极乐之土里当着快活的小神仙呢。 等到她从呱呱坠地的婴孩,长成读书识字且有自己独立思想的少女后,便听闻了秦有时的名号,知晓了他是个文韬武略不可多得的良臣。 在她的印象中,厉害的武将要么长得五大三粗,要么横眉冷目的,是旁人望一眼都会心里发怵的糙汉子。 可令她没想到的是这位有着一身铜筋铁骨的秦大将军诚然面上是饱经风霜后藏不住的沧桑,但从轮廓上看他年轻时准是个环卫倜傥的风流郎君。 最让她讶异的是这位有着赫赫军功的大将军不仅没有拥兵自重,也没有言行举止肆意张狂,反倒是在为人处事上十分低调谦和。 那年也是秦大将军亲自率兵赴舞马会之约的日子。 当时随秦有时一同而来的还有一位风度翩翩的公子,他生了一双好生明亮的瑞凤眼,举手投足间都透着高门大户该有的贵气,看那架势应是秦大将军家的公子哥,可长得却与大将军没一分相似。 事后,含三履才从含什袭的口中得知,这位公子其实是秦有时的养子。并且她还知晓了秦有时从几年前的白坡之战中还救下过一位小姑娘,带回府后没过多久就被他收为养女了。 这让含三履心中对这位大将军的敬佩之情不由的更深了一层。 如今,被秦大将军救下的小姑娘就在她眼前—— 少女头戴一支并蒂海棠花银簪,眉清目秀,出落得亭亭玉立。 “原来是秦大将军之女,难怪,同大将军一样是个心善之人。”含三履道。 三公主这话说得好听,可在秦徊听来反倒还有些难为情:“三公主谬赞了,民女只是阿爹的养女,不敢同他老人家相提并论。” “养女?”含三履柳眉紧蹙,“那又如何?同亲生的有分别?” 秦徊忖了忖,有些无理的望向含三履的双眸。 都说就算是骗术再厉害的术士,眼睛也是没办法说谎的。三公主说这话时神情并无异常,满脸都写着真诚,秦徊实在无法从她眼中看出一丝一毫的贬低或戏谑之意。 她慌乱的垂下眼眸,不禁在心中也问了自己一句:“养子同亲生的有什么分别?” 入秦府也有些年头了,秦徊自己都没想过这个问题,第一次被这么问,还真一下子把她给问住了。 况且她也着实是没想到这话能从一个养在深宫中,从小接受着那套食古不化,所谓仁义道德之歪理的公主口中说出。 见少女不说话,含三履便识趣的岔开话题:“母后应是无大碍吧,不然怎么也轮不到劳烦秦姑娘来寻本宫。方才… …多谢了。” 见三公主无意为难她,秦徊长长的舒了口气,她腼腆的笑着,回道:“能为三公主分忧本就是民女该做的,三公主不必客气。” 时人都道女子来癸水时脏,那猩红的血比数字“四”还要不详,若是不小心沾染上轻则伤筋动骨,重则甚至引来血光之灾。 想来三公主也不愿提及裙后的那片红与方才所发生的事,那她只当什么也没瞧见,就算瞧见了也什么都不记得了。 这秦家姑娘倒是个善解人意且心思活络的,含三履当真是越看越喜欢。 也不知是否因着那层她阿爹的因素,还是这姑娘本身就有一种平易近人的能力,含三履也不愿再端着公主的架子,道: “你才是客气呢,一口一个民女和三公主的,本宫有名字,你可以叫我履儿——对门居,才可颜容十五余。”含三履汗颜,硬着头皮的干笑了两声,“今日你我相遇实在是乐事一件,本宫吟诗一首,吟诗一首。” 差点就说错了! 这个名字带给她的困扰本就不少,除了父皇、母后,平日里敢唤她“履儿”的有含什袭这一个臭小子就够够的了,她可不想再平添上一个。 这边含三履还在拙劣的掩饰着,那边心里头跟明镜似的秦徊虽早已看穿了一切,却也只敢在心中笑了笑。 三公主适才吟的那句诗原句是“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