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程斯隐在众目睽睽下带走了沈稚。 确定离开众人视线范围后,沈稚才挣开身边男人的手,程斯隐从善如流地放开,只是在沈稚准备拿掉外套时才开口阻止。 “穿着吧,山上风大会着凉的。” 沈稚的手顿了顿,还是继续穿着,直到上车后才脱下来,整齐叠好放在她和程斯隐的中间,犹如楚河汉界,清晰划开两人的距离。 沈稚从一上车就开始闭目养神,和程斯隐的相处,她主打的就是一个“装死”。 下山的路和拉力赛道重叠,路况复杂,除了平坦开阔的柏油马路,还有一段颠簸的沙石路,车胎突然磕到一块石头,沈稚的手一松,手机掉在了程斯隐的脚边。 沈稚弯腰去捡,没想到程斯隐也同时附身,两人的手落在发亮的手机屏幕上,秦渡的百科资料赫然在目。 “风靡万千少女的野性赛车手。”程斯隐竟然将上面的内容念了出来,然后歪头问道:“也包括你吗?” 沈稚尴尬得只想原地去世。 “不是说手机没电了吗?还是说我给你带电话的时候你的眼里只看得到他?” 程斯隐的语气温和,没有丝毫强势逼问抑或生气,只是他拉下手机提示栏,八个未接来电的提示,让沈稚觉得自己像是砧板上几近窒息,待宰的鱼。 沈稚在比赛开始就没再看手机,也不知道他给自己打了这么多电话,只是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这个话题真的太暧昧了。 “我……”沈稚一转头,突然和程斯隐鼻尖相抵,两人同时怔住,沈稚紧张地屏住呼吸,只有睫毛失措地颤动,在程斯隐的两颊轻刷。 太近了。 无论是车内的昏暗,还是那么近的距离,两人对对方的感官感应都放大数倍,程斯隐轻笑了一声,将嘴巴凑到她耳边: “沈稚,你好像过界了。” 沈稚一把将手机捞起来,起身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这才注意到,刚才她弯腰时,她的另一只手越过自己亲手整理好的“楚河汉界”,搭在程斯隐的仅一指之距的座位上。 果然,过界了。 沈稚继续装死,只是表面假装平静,心里一阵风吹浪打,暧昧情绪挥之不去,刚才的乌龙在她脑海反复播放。 直到车子缓缓停靠,司机一声“程总,到了”,在沈稚听来有如天籁,“啪”地睁开眼睛,准备下车回家。 只是睁眼后环顾四周,怎么都不像是馥山别墅,而是非常现代化的别墅群。 沈稚心中有几分猜想。 “今晚在这儿住吧,房间已经准备好了。”程斯隐将钥匙抵进她的掌心,还是那把她之前没收下的钥匙。 沈稚想把钥匙还给他,但握着钥匙的手被他强势包裹,动弹不得。 “送我回去。”要不是没察觉,刚才在车上她就会制止他将她带来这里的行为。 虽然和他达成协议,但是她还没准备这么快进入角色,生活环境还是太私人了。 “回馥山别墅吗?” “愿意面对沈骞了?” “还是送你去住酒店,然后被人围观,被人半夜敲门,一路蹲守?” 程斯隐给了她选择,但对她来说唯一的选择,只有拿着手中的钥匙,打开背后的房门。 “别怕,又不会吃了你。” 沈稚原以为程斯隐的家会像他一样冷清,但走进之后才发现是自己先入为主了,室内装修跟冷清没有一点关系,反而大量使用原木和奶油白元素,一开灯显得非常温馨舒适。 程斯隐从鞋柜拿出一双粉色拖鞋放在她面前。 面前这双粉色拖鞋,和他脚上穿的那双灰的,花纹走势如出一辙。 “穿吧,新的。” 程斯隐没将人直接带去客房,反而是领进了厨房,餐桌上放着两份打包的餐点,隔着包装尚且温热,应该是不久前送来的。 但是比起吃饭,反而是眼前这张极具少女心的餐桌吸引了沈稚的注意。 一张无暇的粉水晶餐桌,在灯光下透着莹润的美感。 和西装革履的男人形成鲜明反差。 没想到他的审美是这种—— 少女心。 “孟竟点的,看看合不合胃口。” 两份餐点的包装十分精致,像是日式便当那样用精美布帛装饰,各式各样的餐点放置在格子里,做了漂亮的装饰,餐盒和筷子上刻着“远洋京”的字样。 果然够符合这家店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