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权利与义务
公务员,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工作岗位,优点在于非常稳定。这里说的稳定,不仅仅是收入上的稳定,还有岗位本身的稳定,公务员的工作不会有35岁危机,哪怕到了35岁之后,也一样有可以继续发光发热的地方。 而社会人在度过了25岁到40岁之间的职业黄金期之后,职业生涯便会急转直下,进入一种非常艰难的状态,尤其是对于我这种爱跳槽的,跳来跳去,都在私营小企业里面打转转,转到40岁,基本上职业生涯也就转到头了。 当然不是所有社会人都像我这样悲剧,如果能进大国企,上市公司,龙头企业,还是可以有很不错的职业生涯的,这也是正是现在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的优先顺序。 不过没关系,人生怎么走,都是一条路,一条只能向前,不能回头的路,就像我上一期所说的,我是一个超越了阿Q精神的人,所以,我所走的任何人生路,都是我的最佳选择,有着独特的美丽风景。至于我的职业生涯嘛,经过我的舌灿莲花,看起来也会比公务员的工作要精彩很多哦。 接着上一期我考公务员失败的话题继续。 最后我说过,考公务员失败,是上天对我的保护,不是坏事,对不对?我提出了两条理由,一条是,我这个人对于工作很随性,干的不爽了就要辞职,公务员工作枯燥乏味,我很有可能会辞职。第二条理由是,如果我干了公务员,很有可能就会憋得难受,甚至憋出内伤。第一条上一期说过了,这里也稍微解释一下第二条原因。 首当其冲,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我现在写的回忆录。假设我当年考上了公务员,那我今天还能写这本回忆录吗? 肯定有人会说,做公务员有啥不能写回忆录的?写回忆录的公务员,大领导不是多了去了? 要我说,不一样。 看看我写的回忆录,都是些什么内容?都是我内心真实的想法,对不对?在往后写到工作的时候,反应的也都是市井社会真实的模样。社会是文明的,进步的,总体内容是积极的,向上的。但在这本回忆录里,并不完全是正面内容,我自己也不是啥高大上的角色,会有我圆滑、事故、功利的一面。说起来,像我这么写回忆录的,好像整个中国上下五千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真没见过第二个人像我这么写的。 我为什么要这么写?因为这样写很爽,做真实的自己很爽,我不是啥好人,但也不是坏人,我光明磊落,坦坦荡荡,没什么可藏着掖着的。有些人永远也不会明白,一辈子戴着面具生活,是很累的,心里一直是憋着的。所以我才会写这本回忆录,因为我心里憋不住,我就是这么随性的人。 但是公务员可以像我这样写回忆录吗? 当然不可以,就算少数公务员可以写,他们的回忆录,和我的回忆录也有本质上的区别。 不是每个公务员都能写回忆录;写了回忆录的,也要更多的考虑对社会、对政治生态的影响,不能像我一样自由自在,满嘴放炮。这也是公务员和一般职业的差异。 为什么不是每个公务员都能写回忆录呢? 今天换个角度来说这个问题吧,用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从法理的角度来理解,挺有意思的哦。 我们都知道,法学有个理论,叫权利与义务对等,对不?你享有什么权利,相应的就要付出对应的义务。 而公务员群体,是有组织授权的,个人待遇上也受组织的照顾,这些都比一般人要强上很多。所以,相对应的,他们也就比一般人多一些义务,包括:有更严格的道德要求,谨言慎行的行为规范,等等。 组织的概念,每个人应该都知道,就是一群人,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在一定规范下,按一定分工,聚合在一起,互相配合,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奋斗的团体。注明一下,这纯属个人理解。 组织和个人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也要权利与义务对等。一个有经济实力的团体,给组织里的每一个人以庇护,这是组织带给个人的权利,个人在组织的羽翼下,挡风遮雨,享受组织的庇护的同时,要遵守组织的纪律规范,同时为这个组织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这就是个人对组织应尽的义务。 对于一个组织而言,首要的一个规范,就是组织里的每个人,都要发出一个共同的声音,这是组织力量的源泉,组织可以成功的关键。 无论是大组织,还是小组织,都要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前进,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发声。就像一个小企业说,我要赚钱,这完全没问题,因为就是这个组织的目标。在这个企业里的每个人都说,“我要挣钱!”这更是符合一个优秀组织的标准。 如果一个企业里,有不同的人,发出不同的声音,这个企业作为组织而言,就完蛋了,不如散伙拉倒。 好多搞不好的企业都是这样,这些企业里的话事人不止一个。企业总经理说,我们本年度要追求利润最大化,费用全部砍了!总经理话音刚落,董事长却出来唱个反调:公司利润无所谓啊,我们要先把销售额搞上去,费用大家尽管花。 两个人唱对台戏了,这种情况下,员工无所适从,不知道该听谁的。听总经理的还是听董事长的?出现这种情况,企业不散架才怪了。 不仅仅是组织里的领导不能乱放声音,组织里的小人物也不能乱说话的。 就像总经理说:今年我们的目标是销售额干到十个亿,所有人围绕着这个目标工作。 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