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高中生活开始
有共同语言。所以,刚到这个学校,我也尝试着混进差生的队伍。 但是经过头短短一个月的尝试,我发现我混不进去,我和这些爱惹是生非的差生相比,实在是太弱了。 我初中时和那两个差生在一起,只是装出一副小混混的样子,但我们并不是真的小混混。他们打过架吗?没有;他们惹过事吗?没有;他们欺负过别的同学吗?也没有。纯粹就是那两年古惑仔的电影比较火,装出一副小混混的架势而已。嘴里叼着一根烟,放学不回家,流连在学校门口。这就能叫小混混了?要这都能算,那满社会都是混混了,大街上随便拎一个都是。 但其实他们两人并不是,架都没打过。 可是到了高中这帮人,那是真敢干啊。 进了高中还没多久,班里有那么两三个爱惹事的同学就很快出头了,他们特别能混,没几天就和整个高一年级的人混熟了,一帮爱惹事的同学们走在了一起,所以说,走上社会之后,也是这帮爱惹事的同学社交能力强,认真学习的孩子往往比较孤僻。社交这种事,对差生而言算什么?两根烟一发,咱就是兄弟了啊。 后来,进校最多不超过一个月,这几个爱惹事的同学,就不仅欺负同班同学,还敢去招惹高年级的学生了。下课的时候,走廊上经常会从楼上打到楼下,据说他们还冲到高三的班里面去打架,当然,高一的班级也被高三的同学冲过,打的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稍微和这些人打了一点点交道,我就发现我不是那块料,我初中的两个混混同学和他们比起来,那都不能叫小巫见大巫了,我初中那两个同学,那就根本就不是巫,这帮人才是真正的巫。 算了,这帮人咱能不招惹就不招惹,招惹他们对自己没好处。 你让我学学混混的样子,我可以,让我真上,我不干。再说了,我连学样子我都学不完整,我从头到尾都不会抽烟,一辈子连一根烟都没抽过。挺怀念初中那两个学做混混的同学的,其中一个吉他还弹得特别好,比高中这帮人素质甚至还要高一点。所以高中这帮人来真的之后,我就和混混们划清界限了,不和他们玩了。 不和这些人玩,也有其他的朋友可以玩,尤其是和我有共同语言的。什么共同语言?当然是游戏啊。 最早有个同学,父亲很宠他,刚上高中,就给他买了一台电脑,我很快和他玩到了一起。我虽然初中学过电脑,但是家里条件有限,所以老爸并没有在高中给我买,离开初中之后,我就摸不到电脑了。但是这个高中同学家里有电脑,偶尔放学早的时候,或者周末的时候,我会去他家观摩一下,偶尔也上手玩一玩。他的电脑当时还不错,是TNT的显卡,能跑雷神之锤2,后来好像也在他家也看过他跑雷神之锤3,还有星际争霸。 这里出了点问题,我是不是记错了什么?我是2000年上的大学,那么我上高中是不是1998年?而不是1997年?我和这个同学几乎只在高一玩过,因为到了高二,我们就分文理班了,我就和这个同学分开了。如果我是1997年上的高中,那我不可能会在他家见到星际争霸。因为星际争霸是1998年出品的游戏。 好吧,从这个游戏上我感觉到,我整本书可能都记错了一年,不过没关系,影响不大。 说实话,这个同学真的挺老实的,只是有一个问题,他太喜欢追星了,而且把追星追出了一种新的境界。 他很喜欢香港的一个女歌手、演员,演过无数知名的电视连续剧,好像她演电视比她唱歌更加有名气一些。在这里,我是不会说出这个女星的名字的,因为这本回忆录会写到2020年左右,所以全书不会出现任何一个人的姓名,如果你刚好能猜到,那你就是当事人,只要你不是当事人,你是猜不出谁是谁的。 至于这个女明星是谁,你猜。 不得不承认这个女歌手兼演员确实很漂亮,谁看都喜欢,但是这个同学玩的稍微有点过了。他告诉每一个同学,他喜欢这个女明星。这是不是有点冒傻气? 确实有点冒傻气,你喜欢就喜欢呗,你告诉别人干嘛?告诉别人你喜欢谁,那就是把弱点暴露出来咯,果然,有几个喜欢惹事的同学就会耍他取乐,当他的面,说那个女明星的坏话。那这个同学就很没面子,他跟所有人说过他喜欢这个女明星的,结果被人说了坏话,如果他没有表示,那就说明他喜欢的是假的,可如果有表示呢?那也不合适,这女明星和你有啥关系?人家远在香港,在香港做艺人,你是一个内地的高中生,八竿子打不着好吧? 但他就是上了,和那几个惹事的同学干了一架,最后被打翻在地。哎,对于这种事,我真没法说。 更离谱的是,这个同学后来居然和惹事的那几个同学成了朋友了,这让我实在是大跌眼镜。 都干过架了,怎么还能玩在一起?真就没有一点骨气的吗?对于这种行为我是不太认可的。而且我前面说过,到了高中之后,我发现这些惹事的同学喜欢真刀真枪的干,我就下了决心要远离他们,这个同学和这些喜欢惹事的同学走的近了,那我就只能和他说再见了。 从高中开始,我不装小混混了,但也不能说我就成了一个好孩子,因为我还是挺贪玩的。 整个高一,因为还没有分班的原因,学习都挺混乱的,后半年,我下定决心要去学文科了,所以我的学习就更乱。 在离开了这个追星的朋友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