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子楚携成蛟拜访 吴驹以毛笔相赠
吴驹回府后,迎面便看见了子楚携成蛟坐在堂中。 有段时间没见到子楚了,他眉间隐隐约约有一股疲惫,想来是为政事而烦心。 但身着一身常服的他,气质却有了很大的改变,并不像咸阳宫中挥斥方遒的秦王,而是更像一位普普通通的父亲。 “吴驹见过大王、公子。”吴驹拱手一礼。 “成蛟拜见吴师。”成蛟见吴驹前来,连忙起身行礼。 “吴卿。”子楚微微点头。 …… “大王和公子到了多久了?”吴卿落座。 “刚到没多久。”子楚笑了笑:“寡人此行前来,主要是带成蛟正式拜师。” 吴驹一愣,旋即摇头失笑:“我终归只是教导公子作词一道,连记名弟子都算不上,又何须大王亲临呢?” 子楚摆了摆手,正色说道:“既是学艺,自然就要拜师,寡人身为蛟儿之父,一并前来也是理所应当。” 吴驹沉默片刻,觉得子楚说的有道理,也就不再纠结此事:“那好吧。” 这时,魏磬正好从堂前走过,吴驹将其叫来,示意她站在自己身旁。 又是一场拜师礼开始。 不过规模不如当初魏磬的拜师礼,当初这丫头可是在整个医家注视下拜的师,排面别提多大了。 不过,成蛟的拜师礼之所以这么简单,倒并非是不如魏磬。 秦国公子,太子之位的最有力竞争者之一,怎么可能在排面上输。 只是吴驹懒得大操大办,子楚不愿大操大办罢了。 “蛟儿,为吴卿奉茶。”子楚说道。 “是。” 成蛟应声上前,为吴驹斟茶,旋即双手奉上。 吴驹看了看杯中澄澈的茶汤,一饮而尽,旋即沉吟片刻,说道:“我门下规矩很少,唯有尊师重道、固守本心两条,公子虽然只是我的记名弟子,但我也希望你能牢记于心。” “成蛟谨记。”成蛟作揖。 吴驹点点头,继续说道:“我收徒也甚少,唯有魏磬一人,今后她便是你的师姐。” “见过师姐。”成蛟向魏磬作揖。 “师弟不必多礼。”魏磬将其扶起。 看着成蛟恭恭敬敬的向吴驹行拜师礼,子楚很欣慰。 关于朝中韩国外戚试图拉拢吴驹,以使得成蛟在太子之争中更具有竞争力的意图,他心知肚明。 别说他,随便来只狗都能看明白。 但子楚压根不在乎。 太子之争,兹事体大,关乎秦国的兴衰存亡。 没有子楚同意,任何人都别想登上这个位置,任何人都不能逼迫子楚做出决定,这是身为一个王最基本的自信。 再者,子楚从不把成蛟拜师吴驹看得那么功利。 在他看来,今日带着成蛟拜访吴府,纯粹是一个父亲将儿子送到老师手中,仅此而已。 …… 吴驹寻思了一下。 当初魏磬拜师时,他送给魏磬一个特制的药囊。 按说今日成蛟拜师,他也该有所表示才对。 “去将我新做的那只毛笔拿来。”吴驹想了想,对魏磬说。 “是。” 魏磬点点头,转身告辞离开,去往吴驹的小院。 不多时,魏磬返回堂中,手中多了一个长匣。 吴驹接过长匣,将其打开,一只精致的毛笔出现在众人眼前,笔头雪白,笔杆挺直而泛着竹黄色,上面还刻着“吴驹制”三个小字。 “此乃何物?” 子楚一下子被这奇形怪状的东西吸引了目光。 “这便是毛笔,是我用来代替分签的笔。“吴驹觉得送只毛笔也算是心意到位了。 再者,魏磬学医,所以送她药囊,成蛟学词,所以送他毛笔。 这很合理。 ”毛笔相比起分签有诸多优点,例如不容易腐烂,更适应绢帛这种较软的材质,而且更能写出文字的横竖撇捺点的优美。”吴驹介绍道。 这杆毛笔相比起第一杆的粗糙工艺,有了更多改良,比如毛的质量更优,比如笔杆经过处理,时间久了更不容易开裂。 只可惜,纸还没造出来,吴驹那些原材料正晒着呢,估计还得过段时间才能使用。 “这杆乃是中锋羊毫,比较适合初学者。”吴驹补充道。 一旁的魏磬向吴驹投来幽怨的目光,意思很明显:您给我毛笔的时候可没那么多讲究。 吴驹轻咳两声,报以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目光:这不是当时业务不熟练嘛,你等为师下次,下次一定。 二人的眼神交流完毕,成蛟从吴驹手中接过了长匣和毛笔,看样子甚是喜欢。 然而还没捂热,就被子楚一把拿了去。 “吴卿,这东西是怎么用的?”子楚疑惑的看着手中这杆毛笔。 “笔头蘸墨书写便可,和分签差不多。”吴驹答道。 子楚还是疑惑。 吴驹见状,干脆将几人带到了书房,二话不说,挥毫又写下了一副将进酒。 遇事不决将进酒。 一副字写完,子楚看向这杆笔的眼光登时变了。 “巧思,真乃巧思!吴卿果然如词中所写一般,天生我材必有用!”子楚捧着毛笔连连夸赞道。 “咳咳咳,大王过奖。”吴驹轻咳两声,脸不红心不跳的接下了这赞赏。 对不起啦蒙大将军。 吴驹默默给蒙恬说了声抱歉。 “阿嚏!” 秦国边境的一个军营中,一英武少年突然打了个喷嚏。 “蒙恬,你最近怎么老打喷嚏?”身旁同僚问道。 “不知道,可能来了边境有些水土不服吧。”蒙恬皱了皱鼻子。 …… “与分签较之,相差不啻天渊!虽然初学有些困难,但字体效果却是分签远不能及的,这外观更是如此,笔杆修长,笔头过渡圆润,真乃君子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