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高薪和重刑
这听起来就不讲理,外商到大宋后,大宋认为珍贵的东西,都由大宋官方强行买下。
虽然说大宋出价也不低,前面说过的蒲亚里,象牙两百九十根,犀牛角三十五根,一船货都不到,大宋官方出价五万贯,这价格比后世还贵。
但这些货到了宋朝后,由宋朝商人卖出来则更贵。
特别是香料,这会在南宋更是天价。
南宋时的香料分四个等级,第一种是比较常见的基础香料(后世我们说调料)如胡椒、生姜、蔗糖等,有的南宋自己也生产,比如糖,生姜,但因为产量比较低,所以也算奢侈品,普通百姓并不能天天消费。(糖就不说,南宋时的生姜也不是各地都有,福州为产姜重地,每年负责向朝廷进贡十万斤),临安还有专门的姜行,只卖生姜,可见这会生姜和奢侈品一样,普通百姓不是能天天吃的起的。
第二种是肉桂、白胡椒、长胡椒、良姜,这些主要靠进口,价格更贵,更不是普通人能消费的。
第三种是来自更远的海外,主要是摩鹿加群岛的丁香、肉豆蔻,第四种是最贵的龙涎香、樟脑、番红花等。
特别是后两种,基本到了南宋就是被官方强行收购,然后官方再卖给商人,官方先赚一笔。
商人们拿到手后,再加价卖到市场上,所以最后的价格是非常惊人的。
比如北宋时的白笃耨(产于真腊),史记:“白笃耨.....每两值钱二十万,蔡京......以盒盛二三两许,令.....取焚之”。
据说白笃耨这种香刚卖到开封的时候,每两卖20万钱,按当时800文一贯算,约250贯,一斤十六两,就是4000贯,简直是天价。
蔡京请宰相吃饭,一次烧了二三两,还特地让侍女奉着坐在宰相身边,已经算是大手笔。
所以说,市舶司这‘博买’的权利,可以强行收购外商珍贵商品,转手就能大赚,不但能赚钱,还能造成更大的腐败。
赵与芮想到去年广州、泉州两个市舶司收入上交朝廷就达两百万贯,本身的收入恐怕更加惊人。
定海这市舶司,其实位置也不差,距离高丽和日本最近,只要经营起来,收入肯定也是惊人,如果能把广州和泉州的商船再吸引过来一部份,那超过泉广也是指日可待。
以前定海可以说没多大优势能吸引泉广等地,但只要能出来白糖,加上江南的丝、瓷、茶,那吸引力绝对成倍的上升。
像明末时,大员就因为盛产白糖成为当时极为重要的港口。
赵与芮这时道:“我们市舶司,现在一年大概要多少开支?”
说完他扭头看看魏了翁和胡琦等人。
有人面面相觑,毕竟南宋从来没有像后世一样,有统筹开支,提前预算的传统。
但赵与芮早就和魏了翁说过,到任之后,就要提前预算。
魏了翁立刻道:“回魏王,下官已经和余干办,钟手分做过了预算。”
市舶司上下六十人左右,全年各种福利俸禄约六千贯,公务开支约两千贯,缉私等开支预留三千贯,其他开支约两千贯,全年预算一万三千贯。
“这么多?”赵与芮闻言愣了下。
魏了翁马上道:“回魏王,咱们是根据泉州港来的。”
“泉州市舶司两百多人,年预算十五万贯。”
庆元府这市舶司(名字其实叫两浙市舶司),官吏数约是泉州四分之一,年预算才十分之一不到,已经算节俭。
此时那余大富又道:“禀魏王,市舶司还要另留十万贯,用来采购和进货用。”
市舶司是需要有大量现钱的,因为外商进来后,有珍贵的东西你要先买下来,就要用到钱。
此时赵与芮才知道,除了买下珍贵的物货,有些南宋比较缺的货物也要买下来。
这些物货买下来后,直接是给朝廷的,都无法交易,这意味着,市舶司需要有大量的现钱。
什么东西是需要收购上交朝廷的?
此时南宋最缺的,需要进品的货物有火药、硝石、硫磺、牛筋、兽皮。
而定海这边向来是这些货物的进口重要港。
硝石、硫磺、火药等来自日本,牛筋兽皮来自高丽,还有北方。
“火药还要进口?”赵与芮不敢相信。
南宋已经有火器,也用火药,朝廷还很重视火药,但火药根本不够用,此时官方用来做火器,主要还是引火所用,能爆炸的火器也有,但威力都不能和明朝时相比。
民间火药主要是做烟火、爆丈,而烟火又是有钱人才能消费,每年也只有逢年过节才有市场,这导致火药在民间没什么市场,自然也没什么商人愿意干这行。
所以市舶司如果遇到外商的船上有这些东西,都是直接收购,然后上交朝廷。
这样的话,市舶司自己就要预留很多钱。
赵与芮向宁宗申请重开两浙市舶司,宁宗拨款五万贯,已经算是相当大方,但估计是不够用的。
魏了翁来了两個多月,当地衙司有的租给别人,有的几十年没用,破败不堪,仅重新修缮,整理,购办办公用具等前期准备,就花了上万贯,还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