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 就在余征还对”暴风雪“这一番话将信将疑时,林晓的主治医生却突然也打来了一通电话。这让余征很是惊讶,但他还是接起了电话。 “余征先生,您在听吗?林晓现在的情况很不乐观,我们正在尽全力抢救他,但他的情况……就算以最好的情况来讲,他下半辈子都会变成一个傻子,甚至连床都下不了。” “你们……!”医生的这一番话彻底点燃了余征的怒火,这算什么?!自己前脚刚离开医院,后脚医生就宣布没得救了?用敷衍这个词甚至都不能说明这样的行为有多么恶劣,这就是在赤裸裸的在嘲弄自己,打他自己的脸!就在余征即将准备放弃形象,痛骂医生时,沉默着的“暴风雪”却突然开口了。 “余先生,转星可以救助您的养子,通过我们得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如果您选择放弃转星的医疗服务,同时也放弃对林先生的治疗,根据对当前数据的合理分析,他的寿命将在十天以内结束,就算您选择在医院为他进行脑损伤手术和治疗,手术的失败几率也超过了97%,并且就算手术成功,严重的并发症与脑损伤也可能会让林晓先生陷入超过十年的深度昏迷,或是变成一个智力障碍患者。” 机械合成的女声说出的这些话看似是毫无感情,实际上却如一根根利箭般扎入了余征的心中,他当然知道这个人工智能说的都是真话,可他又该怎么办?又能怎么办?自己身为一名警察,在这半生中思考过太多事了,不论是训练时,还是在抓捕罪犯时,还是翻阅文件时……他都在思考。可现在来看,他唯独没有思考过,什么叫做后果。 恐怕林晓也是这样吧,他在心中询问着自己,正是因为他没有思考过后果,也不会去思考后果,他才能在那个生死攸关的瞬间舍弃自己的生命,拯救一个除了工作与他几乎毫无关联的陌生人…… 做英雄真的需要付出代价,余征非常明白这一点,属于他的那个一等功是怎样得到的,他心里比谁都清楚,孤身一人追击一伙武装犯罪分子超过七百公里,连续三天三夜独自潜伏在荒野中收集那伙犯罪分子的犯罪证据,在与那伙犯罪分子的枪战中身中四枪,但还拖着严重受伤的身体击杀了犯罪分子的头目……那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他却做到了。 但也正是因为这个任务,使得正值壮年的余征被迫放弃了外勤任务,转而回到警局开始干起了文职工作。当然,余征很幸运,在与那伙犯罪分子交火之后,他便被第一时间送到了医院抢救。当然,说是抢救也并不妥,应该说这是在与死神抢人。 甚至当医生看到余征的伤势后,都在心里佩服着这个硬汉,或者说,他们无比敬畏这个恐怖的人类。在医生们接手他的时候,根据余征队友的描述,余征在此时便已经至少出血两千毫升了,从生物意义上来讲,此刻他还活着,就已经是一个奇迹了,更别说严重的贯穿伤与撕裂伤了,况且最要命的是,两颗步枪弹撕裂了余征的左腿,这两道伤非常致命,或者说,看到这样的伤痕,即便是训练有素的护士也会被吓住,很难想象当时的余征究竟是靠什么方法,亦或是信念坚持追击的…… 当然,余征在抢救中成功活了下来,不然他今天怎么能站在这里呢。但不幸的是,最终他还是失去了他原装的腿,换了假肢。不过这其实也没什么,他现在使用的假肢非常拟真,基本上和正常人的腿使用感觉差不多。 或许这就是代价?为了自己的任务,为了责任,他失去了太多,当妻子病死在医院的时候他在忙于执行公务,最后竟连挚爱的最后一面都没能见到,说好了要护老友的孩子一生周全,但却眼睁睁的看着他重蹈自己的覆辙。 说起来,很多人都羡慕他,羡慕他的权力,羡慕他身上那个英雄的荣誉,羡慕他身上所挂着的那些勋章,这些人都是什么混蛋?他做警察的目的是为了这些?是为了把勋章挂满全身,然后高兴地站在荧幕前,接受着众人的喝彩与夸耀? 扪心自问,余征一开始做警察的目的很简单,他暗恋着那个名为蓝岚的师姐,而师姐就在警队中工作,为此,他放弃了成为化学硕士的机会,通过考试成为了一名警察,本以为这样他就能泡到师姐,走上人生赢家的道路……直到他听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蓝岚师姐找到了男朋友。好吧,成为人生赢家的梦想就这样“啪”的一声碎成了粉末。当然,余征那叫一个气啊,他恨不得把泡走师姐的那个家伙碎尸万段,但当他真的站到那个家伙面前时,他又呆住了。 众所周知,一个男人,在每符合他们智力的每一个年龄段中都有一个偶像,只是余征根本没想到,自己的偶像竟然会泡上自己无比憧憬的师姐…… 林天化在警察队伍中绝对是个极其出名的人物,不少刚进入警队的小白们最崇拜的就是他了,据传言,他人帅智商高,凡是他处理的案子就没有他解决不了的,并且他为人还十分谦虚,重情重义,要是当他的朋友,他可真会为你上刀山下火海。对于这样谦逊且个人能力极强的人,每个人都想和他做朋友。 余征不是傻子,他不想当面得罪了林天化,但他又不想眼睁睁看着师姐被别人抢走,但林天化似乎并没有什么心计,对于余征这样的情敌,他既没有嘲弄,也没有给他下套,他只是对余征微笑以对,虽然余征看他并不顺眼,但也不得不承认,他笑起来确实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