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
乔里·安娜苏请了一个月的假。
这是提姆花费了一点时确认了一番的信息。
相的, 夜晚的jojo,也消失了差不多这个时。
jojo和乔里·安娜苏之必然有着相应的关系,有五层以上的性, 们是一个人。
提姆在心里分析着这些, 的情报还无法涵盖到其城市、其家,所以并不清楚乔里去了哪里。
但是只凭借目前已知的, 提姆理所当然的分析了jojo和乔里之的关系。
相较比去更为幼、手段更为青涩的时期,现在的行都要更“成熟”。哪怕不管怎么看, 现在也就12岁。
提姆脸上流露了小大人一般的表情,任何一个哥谭民众在这——甚至是蝙蝠侠,都会吃惊于这样大胆且效率的行和推理。
毕竟, 就算是夜晚揍的混混,都无法轻易注到罗宾是否消失了一个月。
哥谭不同于隔壁大都会, 大都会的每个人看到超人,都恨不得和来一次合照,然后在自己所涉猎的所有网站上发相关的词条。
比如什么#超人救了##和超人合照##超人的胸肌#之类的,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告这件事。
在哥谭, 就算是没有任何犯罪履历的普通人,见到自己城市的超级英雄, 第一反应绝不是合照, 而是——逃跑。
黑暗之中的英雄和隔壁光之子全然不同,是黑暗的代名词, 是复仇, 是黑夜。
最重要的是——蝙蝠侠会现的地方,往往很难现一个真的没有任何问题的“普通人”。哪怕是绑架、勒索的受害者, 有时候也不完全“普通”。
这就是哥谭,GDP名列前茅的同时却是犯罪率最高的城市, 让哥谭本地人也是又爱又恨的城市。
就算你每天都要蝙蝠侠揍一顿,往往也很难确认这一天罗宾是否有现。
哥谭的义警向来神鬼没,甚至于蝙蝠侠是否存在这件事,至今也有人有着疑问。
蝙蝠侠魔化成为了蝙蝠妖怪,是城市的骑士,是黑暗的化身,是阴影的魔鬼。
“虽然们会经常改变巡逻路程和方向……”提姆自信地勾起唇角:“但是有些地方不不去,不论如何改变路线,总是会经的。”
“罗宾也是同样,所以只要有着足够的时,总归是确认们的路线的。”
提姆一个人做不到随时跟踪追逐们,所以需要的,只是定点在一个地方进行偷拍而已。太危险的地方提姆从来不去,知自己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保护自己。
而德雷克的独子这个身份,保证了就算绑架,也有大概率以因为绑匪为了钱财而不立刻手。
只要有机会,提姆就以逃走——甚至还罗宾救,不止第二代罗宾,第一代罗宾也是。
提姆翻阅着自己去偷拍的照片,回忆起这件事,眼睛里的亮光就更加显了。
第一代罗宾迪克救的时候,是最青涩的最开始的时,偷偷离开家,却因为还不足够了解哥谭底层,所以大抓住了。
没有认是德雷克的独子,当成了普通的小孩和其孩子关在一起。而那一天,蝙蝠侠和罗宾刚,救下了。
第一代夜翼是个活泼开朗的性格,身上会带着糖果,分给瑟瑟发抖的孩子们,会说着双关语玩笑来逗笑们。惜没有人理解的双关语,最后还是情商足够的提姆给面子笑了声。
而第二次,不是夜晚偷偷门,单纯是因为德雷克独生子的身份,在放学路上绑架的。也是这一次起,家里给配备了保镖。
这一次是第二代罗宾所救,第二代罗宾这个时候刚刚,也是在这一次的接触之下,提姆确定了罗宾换人了。
第二代罗宾性格有点小暴躁,口音和们不太一样,行也有些粗暴,似乎不太擅长安慰“受害者”,但是的行很小心,也有一个和前一代相同的习惯,就是会给塞糖果。
——顺带一提,这个糖果的牌子和上一次是一样的。
提姆关闭自己的追星相册,识到自己不在往下想下去了,再继续回忆去的话,天都要亮了。
总而言之,提姆有自己的一点小办法,确认了jojo已经有一段时没有现,刚符合乔里·安娜苏离开的时。
但是乔里·安娜苏和jojo最大的区别,就是那一头头发。
挑染绿色的头发有很高的辨识度,提姆不认为自己会记错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