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遥远的战争
谷剑秋回到房间里看了一眼钟表,自己昏厥了大概十分钟。店里一切照旧,看起来也没人来光顾, 他走到店里,端起了一把爆弹步枪,做了一个标准的射击动作,黢黑的枪口有淡蓝色的心电光芒闪烁,但很快归于平静。 没有任何进步,谷剑秋依旧是六个基础心电,达不到这把爆弹步枪的使用标准。 “果然没这么容易。” 谷剑秋一时半会也不敢再去读这本《女青·鬼律》,如果又昏厥过去,或者产生其他的副作用,对身体产生不可逆的损伤就不好了。 谷剑秋把爆弹步枪放下,从旁边的柜子上取出一把老派的左轮手枪,这种左轮手枪只需要五个心电就可以使用。威力同样不俗,旅馆街上那些红帽子巡警用的就是这种。 谷剑秋将枪口对准镜子中的自己,眯了眯眼睛。 直到一八九零年,鸡黎人结合天人的技术发明人类世界第一枚心动盾之前,人类天官的肉体都相当脆弱。 一个心电破百的Ⅳ级人类天官驾驶神机,可以在数分钟内毁灭一个中型城市,可以在一个小时内环绕母星一周,甚至可以只身在诸大古星间横渡,比宗教文化的神魔不遑多让。 旧蔷薇皇帝塞尼路就曾经放出豪言:“我与神明比肩。” 他是人类历史第一个Ⅳ级天官,两百年前带领大一统的蔷薇帝国横扫欧洲,后来死于梅毒,蔷薇帝国就此分裂。 可即便是塞尼路这样站在时代顶峰的天官,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同样可能被一把普通的左轮手枪杀死。 这是这个时代的局限,也是这个时代的浪漫。 匹夫一怒,血溅五步…… 谷剑秋需要一把枪,至少在这个心动盾尚未被发明的年代,枪械是最直接和有效的暴力手段,能让他在保护家人和调查大哥死因的时候多一分底气。 至于持枪,开枪在江宁都是足以让人蹲十几年苦窑的重罪这一点,前世造了一辈子反的谷剑秋显然不会在意。 甚至枪支也远远不够,如果不是条件实在不允许,谷剑秋甚至计划越过边境线淘一台服过役的二手战争神机…… 他对镜子中的自己放下手枪,把它重新摆回了架子上。 不能操之过急。 整个下午也没有什么客人,正如汤姆所说,只有几个港口的外国水手上门。连说带比划地要求采购一些弹药,还有更换枪支老化磨损的零件。 “这种情况你就跟他说,火花塞没得卖,叫他干脆换把新枪嘛!那帮水手下了船急着找妓女,谁会跟你讨价还价?这还要我教你?” 汤姆陈显然今天斗犬不顺,听说谷剑秋今天只卖给杜鹃水手两个火花塞,气得直拍大腿。 “对不起老板,我没什么经验。” 谷剑秋的表情看上去有点不好意思。 “算啦。你下班啦,晚上我来盯。对了,狗喂了没有?” “中午喂过了老板。” “过来!大火!” 细犬的两只前爪立刻跃上了汤姆的膝盖,吐着舌头舔舐汤姆陈的下巴。 它拥有一身火焰的毛色,大火这个斗犬花名算是恰如其分,尽管现在这只犬已经不能再上斗狗场供人赌博了。 汤姆揉了揉细犬脊背上的毛发,倒了一大盆肉糜给它:“多吃点,这是你在这儿最后一餐了。” 谷剑秋关上玻璃门,遥遥说道:“明天见老板。” “嗯。” 目送谷剑秋离开,汤姆回头打量了一下自己一尘不染的单兵店,心中对谷剑秋还算满意,可还是咕哝道:“三千三一个月,是不是太贵了。” 谷剑秋离开旅馆街,走了十分钟的路,在站牌下等待有轨电车。 天还没黑,街边舞厅的霓虹灯已经闪闪发亮。透过玻璃幕墙,能看到衣着光鲜的男女谈笑风生。两名包着头巾的宝莲人荷枪实弹把守在门口。 街头有小姑娘叫卖鲜花和风车,身上的衣服打着补丁。 洋经理们竖着立领西装,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被盛装打扮的女郎簇拥走出舞厅,为身边的佳人买下一只玫瑰花,用甜言蜜语博得阵阵娇笑,路过电线杆下蓬头垢面的乞丐时,便随手从口袋里掏出几枚硬币扔在乞丐身上。 突然,一阵刺耳的低鸣从江宁首府的广播中心传来,打断了舞厅前的莺歌燕舞, 野生鸽子被低鸣刺激,扬起翅膀高飞而起,落下零散的羽毛。 男男女女们不知所措的面面相觑。 戴着报童帽子的瘦弱小孩扬起手中报纸,脚下绳子开裂的草鞋踩过昨夜的积水,扬起大片的污渍。 “号外,号外,太白古星失守啦!” “号外,号外,太白古星失守啦!” 刚从舞厅走出来的经理啊地一声甩开女伴的手,疯了似的抢过一张报纸,汗水瞬间浸透了他的西装。 太白古星是海棠帝国进口“心釉”矿石的主要原产地,如果海棠对太白古星的航线被切断,帝国每年进口的心釉原矿会减少三分之一以上…… “先生你还没给钱呢!” 报童扯着经理的衣服大喊。 “也给我一张吧。” 谷剑秋抿着嘴走到报童身边,他前几天拿下了价值一百多万的票据合同,现在前线失利的消息传过来,心釉的价格很快就会随之飙升,他顺理成章大赚了一笔,可从谷剑秋的脸上却看不到任何喜悦的神色。 付过钱后,谷剑秋摊开报纸,映入眼帘的是一行大字:“定远军被金菊军队击溃,指挥官丁先达自尽殉国。” 谷剑秋扬起脸,看到今天的报纸日期,才惊觉自己重生已经快一个月了。 今天是一八八四年五月十号,金菊人攻占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