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我叫葳蕤。”
主城边缘的落山是座人烟稀少的荒山,百年来只有长宁村人甘愿做它的信徒,世代守护、信奉。
不过长宁村人本不是土著,听说他们是从遥远的地方迁徙而来,扎根于此,伴随而来的,是一种神乎其神的巫术。
落山上有座巫神庙,那是长宁村人初来乍到时,耗费财力与心血所建,金碧辉煌地屹立在深山中,如一座普度众生的佛祖,格格不入。
祂见证过长宁人在此扎根、娶妻生子、红白双喜、蒸蒸日上……祂目睹着长宁的短暂荣光,可在年复一年中,祂也开始萧寂。
日子太平,长命富贵。巫神也开始被人遗忘,蛛网开始遍布璀璨的庙宇。但无论如何,小小的巫神庙偶尔还是会有欢声笑语、虔诚祷告。
阴暗潮湿的庙里,安静肃穆的神像注视着祂唯一的信徒。
女巫男觋。
葳蕤是长宁的最后一任巫师。
但她得不到村人的认可,没有人承认她。每当葳蕤要在众人面前大展身手,她的观众只剩下对她吐舌头的大黄狗,以及村口树下掉光牙齿的老翁。
连爹爹都是草率地奖励她一颗糖。
葳蕤很生气,十三岁的姑娘叉着腰,气鼓鼓地鼓着小脸,肉肉都挤在一块,气哼哼的。
她咬着糖,说:“我再也不要给你们看了,你们总是笑话我!”
不可以因为是她自封的,就瞧不起人啊!
她明明就会巫术,超厉害!只有这些鱼唇的凡人才看不懂葳蕤大人的厉害!
啰嗦的母亲喋喋不休,葳蕤再一次做了个鬼脸,放下干净的碗筷,抄起身边的小花篮,一溜烟似的跑出家门,气得母亲在后面在后头直嚷嚷。
“臭丫头!两句也说不得!”
葳蕤今日起得很早,主要是她那离家出走三年的兄长一朝归家,学了一身江湖修士的做派,近日来起的比鸡还早,天天在院子里吼吼哈嘿。
吵死了!
这么爱练剑,干脆继续离家出走算了!干嘛要回来吵她睡觉!
烦得葳蕤顶着爆炸头,甩着鞋子从窗口飞出去,一声“哎哟”后,紧接着又是一顿互不相让的你来我往。
为了避免见到这个令人心烦的家伙,葳蕤吃过午饭就跑上了落山,摸一摸村口摆尾巴的大黄,带着她的小竹篮,一路蹦蹦跳跳。
双腕上的手链银镯叮当作响,明媚的姑娘胸前戴着富贵长命锁,清脆的小铃铛荡起银色的光,哼着山间小曲,
葳蕤要去落山上采草药,因为最近她在学习一项巫术,那草药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即便家里的人都不看好她,总是三言两语地敷衍她,但葳蕤才不会被打击自信心。
她喜欢巫术,和巫术沾边的一切东西,她都觉得有意思极了。
不过今天……葳蕤发现了一件更有意思的事情。
藤蔓盘踞着老树根,阳光透过稀疏的树叶斑驳落在明黄色的裙子上。
葳蕤紧贴着树干,一手抓住头顶上的枝叶,稳住身形,小心翼翼地藏在茂密枝叶间,正目不转睛盯着下方挥剑怒杀的姑娘。
在葳蕤的视野中,红色衣裳的少女通身罗刹,逆着光,看不清脸,但手中长剑回旋,刺出,杀得一次比一次狠。
宛若不折不扣的鬼罗刹。
葳蕤大气都不敢出,生怕那人杀人不眨眼,一剑刺过来。
作为土生土长的长宁人,葳蕤当然知道这片山林的诡异。
听说,她的曾曾祖母是闻名一方的巫师,妖魔肆虐沧洲时,为了保护村人安全,在通往长宁的唯一路上设下巫术迷阵,除了本村人,踏入此地者,皆中迷阵。
当然,凡人倒是没什么事,不过心怀恶念,满手血腥的刽子手可就遭殃了。这些都是阿娘当故事讲给她听的,但葳蕤没听说过这阵法里死过人。
毕竟像他们这个山不拉几的地方,给钱估计都不来吧?更何况妖魔?难道连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妖魔也如此贪得无厌?
不过这些事情随着最后一位巫师曾曾祖母的离世而众说纷纭,过了一两百年,后辈们看着满村平庸的人,对祖上出过巫师已经半信半疑……
才不是!
曾曾祖母的忠实粉丝葳蕤反驳,这副场景明明和曾曾祖母书里写的一模一样!
葳蕤很少离村,也鲜少见过外人。她打开自己的记忆,咬着手指头回忆,眼前的陌生姑娘是第三个!
葳蕤坐高处,细细打量少女。有剑,身手不凡,估计是江湖修士,身上富贵锦绣,看起来家世不错。
葳蕤晃着两条腿,细白的脚腕在罗裙下若隐若现,圈着一条金脚镯子,格外漂亮。
富家子弟怎么会跑到荒山老林来?葳蕤想,这里可没有什么好图谋的东西,是连妖都嫌寒酸的地方,连人参灵芝都孵不出的山沟沟。
不过她又转念一想,万一……万一是迷路的人呢?
这样的话,葳蕤可不能坐视不管了。
可那人中了迷阵啊!一定杀过人!葳蕤又有点怕。圆溜溜的眸子一转,若她是修士的话,杀过人倒也……挺正常。
葳蕤犹豫了会儿,看着那红色身影,一手扒拉着枝叶,一手把小竹篮挂在树枝上,深呼吸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