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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养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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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清岚照样给了赖七三百两银子。

交代他两件事。

第一,收拢京城地面上的乞丐和帮闲,第二,留心听着各家各府的消息,也同样留了联络方法。

“相互认识一下吧,以后也算是一家,相互帮衬着。”

“不用给我省银子,只管用,用完了再找我拿。”

就这样,叶清岚收了两个人,一眨眼花出去六百两银子。

可她不知道,她今日这一番作为,转眼就被暗卫传到了魏曦耳朵里。

要说魏曦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派暗卫盯着叶清岚,派的还是他手底下最好的暗卫。

大概是因为好奇?

那天镇国公府花会,叶清岚的种种作为实在出乎他意料,他当时就直觉的感到,这位叶四小姐,恐怕不像传闻说的那么一无是处。

如今听了暗卫的禀报,他终于确定,这个叶四小姐,相当不简单。

单看今日她收拢这两个人的手段。

那耿大憨直忠厚,她就施恩予惠;那赖七油滑精明,她就连敲带打。

还有那番话,那句“你的命和我的命一样珍贵”,那句“要死我先死”,用来收买人心,实在再适合不过。

不过他想不通,她一个闺阁小姐,有镇远侯府撑腰,如今又有自择婚配之权和县主封号在身,她还需谋什么?

为什么要收这么两个人在身边?

暗卫顿了一下,接着道:“主子,我还发现一件事。盯着那位叶小姐的,好像不止我们一家。”

“你是说还有别人察觉了她今日举动?”

暗卫摇摇头,“对方只是远远盯着,应该只知道叶小姐去了酒楼,并不清楚她具体做了什么。而且,叶小姐身边好像有个丫头,武艺不俗,连我都险些被察觉。其他人不可能近身。”

“知道是哪家的人吗?”

“没有主子命令,我没敢妄动,因此不清楚是哪家的人。”

魏曦点点头:“你做得很好,继续盯着吧。”

暗卫转身要告退,魏曦又道:“如果她遇到麻烦,你适当帮一把。”

暗卫领命退下了。

魏曦反复思量着叶清岚的种种表现,不由愈发玩味。

“有意思,真是有意思。”

“不过,为什么是这两个人呢?”

“为什么是这两个人?”

云海楼的包间里,叶清岚的婢女也在问。

“小姐要用人手,从侯府要就是了,为什么要费力收拢这么两个人?看起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啊?”

没什么特别?

不。

这两个人,前世一个是凭一己之力收拢了整个码头,创立了京城最大的码头帮派的青帮老大,还有一个,是这京城地界上的百事通,萧既手底下许多事,都是赖七去办的。

这两个人后来成为萧既的左膀右臂,为萧既的登顶之路提供了诸多助力。

只不过,他们到萧既身边时,耿大已经没有了弟弟,没有了孩子,没有了妻子,据说都是在治平二十四年春的那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后没多久就都死了。而赖七,身边也没有那群小乞丐。

实际上,萧既说他挺早就关注到这两个人了。

之所以没有着急收拢,就是要等他们到绝境。

一来只有一无所有的人才能一心办大事,二来,要收买人心,当然要在他处在人生最低谷的时候。

今生她选择提早插手,她想看看,不等到别人一无所有,而是一开始就施以援手,提供助力,耿大和赖七这样的人,还会不会像上一世一样成功?

至于为什么不用侯府的人手。

“侯府里,舅舅和哥哥身边的亲兵都是跟着他们上过战场的,一来让他们跟我做事浪费,二来,猫有猫道,鼠有鼠道,舅舅身边的人太过方正,反而不适合做我交代的事。”

—————————————————————————————————————

叶府。

小厮跪在地上禀报叶清岚出门一趟的行踪。

“先去看了看衣裳首饰,买了些小东西,中午去云海楼用了午饭,又在街上转了一圈,就回府了。”

叶大老爷摆摆手示意小厮退下。

叶大夫人这才道:“这四丫头自从有了县主封号,如今更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了。要出门居然没有告诉我。”

尤其想起前几日女儿哭着跟她要什么红宝蓝宝,说叶清岚那里有一大匣子,却一颗也不肯给她,她就有些心气不顺,再想想镇远侯府花会那天四丫头让她们出的丑……

“说起来这四丫头也真是白眼狼,叶府生她养她,荷儿不过就是跟她借几个小玩意玩儿,她都不肯给,真是养不熟。”

叶大老爷倒是不太当回事。

“小丫头而已,有了封号,张狂起来是难免的。你要看不惯,断了她的月钱就是了。没有钱她还怎么出去?反正这府里你管家,你要想给她点教训,还不是很简单的事。”

这话叶大夫人爱听。

不过却还是装模作样的嗔怪丈夫:“你这话说的,我一个当伯娘的,还能跟她一个小辈计较?再说了,你当这管家是什么好差事呢?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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