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重商业
纳库犹豫了,在族人面前,他似乎还想维持自己的形象。
赵破虏可不惯着他的脾气,此时若不施加威严,久必生祸患。
“卢曲!”
“属下在!”
“拖下去,先鞭挞两百,再斩断他的四肢。”
“遵命!”
杀神就是杀神,昔日的名声,到此时也不会改变。
正如赵破虏自己所说的那样,王者行事,不问对错,只问需要和不需要。
众人看到的是目含杀气的赵破虏。
甚至,连身后的弓箭手都不敢与他对视。
阿萝的心情五味杂陈,没错的,自己的丈夫就是中原的‘杀神’,残忍无比的那个赵破虏。
“哥……”
她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来。
身旁二哥扶着她:“阿萝,赵破虏做的对。”
“连你也袒护他?”
“古来成大事者,哪一个不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倘若犹豫,妇人之仁只会害了自己和身边的人。”
纳库还算条汉子,被捆绑起来鞭挞,接着又斩断四肢,居然咬牙坚持,哭都没哭一声。
他是流血而亡,血狮部族的人,无一不对赵破虏咬牙切齿。
因为纳库虽然蛮横,到处掠夺别人,但对自己人是非常不错的。
望着那些仇恨的眼神,赵破虏早就习以为常。
他东征西讨的时候,横扫四国,哪个国家不对他恨之入骨呢。
即便是大乾朝中,也有很多人日夜盼望赵破虏早死。
“呵呵呵……纳库已死!按照平原的规矩和习俗,你们是想归顺我,还是要继续为敌?”
四狮将中,为首的野狮将军大喝道:“赵破虏!我们血狮部落与你不共戴天!有本事就等着!”
“好,我可以等。”
阿萝的哥哥过来提醒:“妹夫,不能让他们离开,此时他们人困马乏,正好一举歼灭!”
看看身后众人,大家应该都是这么想的,想斩草除根。
可赵破虏却没有听取建议。
“放行。”
……
回到狂狼部落,老狼等人已经得知消息,提前准备酒肉迎接胜利者的归来。
只靠数千人就能打败血狮部落的五万人,如此战绩,在神弃之地是闻所未闻的。
大帐内一派欢声笑语。
这件事很快就会传遍平原,狂狼部落将名声大噪,甚至成为平原上的第一部落。
黑虎部落和战熊部落的将军们纷纷举杯。
“赵英雄!你是天上的太阳,平原上的勇士!请饮下这杯酒,我等当奉英雄为主,再无怀疑!”
听完这句话,赵破虏知道自己的位置稳了。
就是说,昨夜一战之前,甚至在弄死血狮纳库之前,这些人还想着给自己另谋出路的。
的确,与血狮部落为敌,他们是不敢想象的。
赵破虏心领的喝了一大杯:“大家同饮。”
所有人都很高兴,大帐之内也没女人,就老狼一人闷闷不乐。
“老狼,你怎么了?”
“贤婿,你为何要放了那些人呢,他们既然已经打算要报仇,就该当场射死啊。”
其余人似乎心思相同,都等着看赵破虏如何作答。
他们不理解也在常理之中,此地被称为蛮荒之地,大乾人都说,神弃之地的人不开教化,跟野兽一样。
而赵破虏此刻内心的真实想法,也只有沈行君这样的人才猜得到。
赵破虏放下酒杯,一笑而过。
“各位,我不灭血狮那些人,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消灭他们会引起其他各个部落的忌惮。”
“忌惮?”
“唔。我们已经走到了这一步,不久会席卷整个平原,如果击败谁就杀光,那么还有哪个部落会真心归顺呢?”
杀人是不假,但需要审时度势。
杀纳库是因为此人必须死,他是首脑,除掉他之后,血狮部落会为了争夺首领的位置而自顾不暇。
这段时间腾出来,就可以让赵破虏厉兵秣马,还能积攒财富。
今天他想说的,就是发展商业。
“不提血狮部落的事了,咱们部族总人数超过二十八万,要人尽其才。”
“赵英雄,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在下听不懂。”
赵破虏的意思是,让他们中会打猎的都分散出去,在中原各个地区狩猎皮毛,再由赵破虏手下的无名十三人来贩卖。
卖到什么地方,卖给谁,那都无所谓,只要钱能到手就行。
有人疑问:“您的意思是,让我们去各个国家能狩猎的地方?远离这片平原?”
“对,我想,派遣十万人出去就行了。”
“远离故土,只为狩猎?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呢?”
真是孩子话,这个世界上,还有比钱更重要的东西么。
强大需要钱、粮草需要钱、练兵需要钱、修建城池需要钱、招贤纳士也需要钱。
古来,凡行王霸之事者,谁的口袋里没有金山银山呢。
没钱,那就什么都别想了。
“英雄,就算需要钱……也不必派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