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沈言之瞧向萧爻的眼神,越发的深邃起来。
在他的记忆里,大多时候都是颠沛流离的,他娘的本事再好,有千军万马追堵,也难免有所疏漏,甚至有一次沈言之被绑成人质,要他娘束手就缚。
那是沈言之第一次见到这朵殷红的牡丹花,绣在雪练似的长袍上,来人蒙着脸,但露出的眼睛很年轻。
那也是沈言之第一次看见那么多血——他娘就算杀人,也很秀气,毒用的非常精致,连兵器都是短刺,血都放不出来,人先死了。
时隔数年,再见到这纯色牡丹时,竟是在一个半大小子的手里,当真时也命也。
沈言之兀的叹了口气,开口问,“这牡丹剑的主人现今安好?”
“……”倘若这时,沈言之一掌攻过来,或背信弃义,直接将他交给段赋,萧爻都不会这么惊讶。
他自以为他娘的那个臭脾气,除了家里人,外面有鼻子眼睛,能呼吸的,都得罪光了,谁知这位沈宫主非但没有暴怒,反而鬼迷心窍似的,问王拾雪“现今安好?”像是个故人。
“好好好,能吃能睡能揍人,就是婆家出了点问题。”萧爻道。
兴许是随了王拾雪恩怨不大分明的个性,萧爻的是非观也异常淡薄,否则不能让慕云深这个“无恶不作”的大魔头占了许多便宜,现下又想:倘若沈大侠当年没把慕大公子挫骨扬灰,兴许还能做个朋友,他人看起来还不错。
随即遭了慕大公子一记瞪视。
“天色虽还早,但此事要紧,吃过了饭尽快下山去吧。”许崇明还是那副笑脸。但几日下来,人已经瘦了许多,脸上首先有了轮廓,不像之前囫囵馒头似的胖白,甚至有些见憔悴。
他说话的时候,更多了种恭敬,少了调侃的语气,与沈言之更像主仆,而非朋友。
江湖人有个好处,见到什么天塌下来的大事,都能习以为常。“牡丹”与“良人”虽是不世出的宝剑,但兵器好不好还是看人,倘若萧爻不过三脚猫,或比三脚猫好一点,那些话本谣传里,也不会将他算进去,最多三言两语,说是个运气好的樵夫。
所以震惊是一回事,更多的,还是想等萧爻活着回来后,再行了解,省的在一个死人身上浪费时间。
当下众人便在许崇明的安排下,有条不紊的践行。
萧爻早前从军时,践行酒算是家常便饭,隔三差五就有一顿,很多人喝了上顿没下顿,然而萧故生还是每次都郑重其事,上香,拜皇天后土。
而江湖里这种酒却少的可怜,都是无根无萍的人,没有归属没有家,也就没有所谓的“远行”,萧爻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些人齐聚一堂,相互磕碜着对方怎么还活着之类。
萧爻有点担心,这践行酒怕不是善茬,弄不好就变成“送你去死”了。
萧爻的酒虫在肚子里乱钻,根深蒂固的变成了一种可望而不可得的“痒”,那合欢门的男男女女一个接一个的端着酒碗,来跟他眉来眼去,萧爻皱着一张脸,头次觉得这酒,怕是不喝为妙——
怕跟前门那条老狗一样,忽然“失态”。
等走的时候,萧爻肚子里空落落的,别说酒,连一粒米都没敢下肚。
笏迦山下的半里亭倘若是太平时节,能够成为一众才子佳人趋之若鹜的好地方。
名字虽然不好听,却很有意趣。向后半里是峭壁,倒悬的瀑布气势骇人,激起的水汽,几乎能扑到人的身上,但真正近前时,才发现不过是一层轻薄的雾。
向前半里则是明镜般的湖泊,所有的声势浩大在这里偃旗息鼓,深冬的季节,湖面已经结了一层厚冰,自上而下望过去,但能见其中水草游鱼,仿佛一方透明的印信。
在这种地方杀人放火,简直缺德。
沈言之与萧爻到的时候,段赋那顶轿子还没出现,今天的雪下的并不大,有种轻飘飘不着力的感觉,风一吹,全进了四面没墙的亭子。
萧爻接连两个喷嚏,坐下感觉更冷,只能一刻不停的小踱步,惊扰了几只还没冻死的麻雀。
他这点动静,并不能破坏笏迦山的薄情,那湖泊还是岿然不动,那瀑布也是亘古长流,只教耐心一向很差的阮玉跟着噘嘴。
“小丫头,你们宫主苛待你啊,光这一层薄棉衣,不冷吗?”萧爻没话找话说。
“……”沈言之这宫主就端坐在他面前,静静看他编花样。
“笏迦山上,有比这冷十倍的时候。”阮玉杏眼一瞪。
萧爻对阮玉的态度并不在意,搓着手,蹭到她身边坐下来,小声问,“你是山下阮家庄的人吧?我上次经过,遍地狼藉,民风彪悍……你这模样倒不像。”
阮玉和阮长恨不同,她当年还很小,还是哇哇啼哭的婴儿,父母的面就算见过,也不记得模样,到没有那么多无法启齿的仇恨。
“我爹是阮家庄的人,我娘不是,她从外族来的,柳叔说我随了她。”阮玉“呸”了一声,又道,“阮家庄的都是畜生,攀亲带故的,我爹当年为了保全他们身受重伤,结果他们连夜淹死了我娘,还剜了柳叔的眼睛……我爹活活便气死了。”
“这么说来,慕大公子没冤枉好人,是该杀。”萧爻心里头砸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