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荡,雾霭杳杳。
洛枭仍在王殿独饮。
方才说给洛襄的道理是他认定的,可故事,是他编造的。
自小,但凡他的露珠儿想要的,他从来没有不肯过。她想要学骑射,他可以抛下军务亲自教她,她想要最俊俏的战马,他每每出征部落,也会特地去挑来最好的送她。
唯有故事中,她猎得雪狼皮一事,是真实的。
只不过,她不是为了雪云驹,而是为了他。
作为乌兹三王子,他自幼头上就压着大哥和二哥。待他出生的时候,父王已无为人父的喜悦,平淡视之。作为最小的儿子,他从前也不如已经成年的哥哥们身强体壮,能为父王征战四方,获得父王和王庭众人的重视。
草原上弱肉强食,因此,他只能以加倍的努力去争取,博得父王的喜爱。
那一年狩猎节,竞逐的是那丛林里最狡猾的雪狼王。诸位王子摩拳擦掌,个个想要一展身手,将象征草原之主的雪狼皮献给父王。
洛枭自然也是不敢懈怠,终日蹲守在丛林里,想要拔得头筹。
可他中了谁人布置的陷阱,跌下马摔断一条腿。有人嫉恨他的能力,给他施下了阴招。告到父王那里也无济于事,只会显得他无能。
洛枭只能咽下这一口气。
就当他以为这一年夺魁无望之时,他的妹妹洛朝露夜半负伤潜入他的营地,把她猎得的雪狼王的皮交给了他。
她顾不得满身是伤,抬手都困难,一脸的血污,倒是一脸的得意洋洋。
她绘声绘色地描述,如何仗着身形娇小,挤入了狭小山洞里的狼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