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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章: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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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人物。

今天给倾倾拍了照片。

他想尝试画倾倾。

感觉画人最难,但是最有意思。

以冯浩的水平,他需要的是练习学习,而不是着急要模特。

就像是差生先准备很多文具,实际上先开始学习,开始做,文具一套就够用,甚至只要一支笔。

他要画人物,应该先画,而不是先给他准备几个模特。

冯浩先对着照片画。

这时候三摺叠手机的好处就显现了。

照片都特别大,像是个小平板。

而他原本的手机可以作为拍摄道具,放在旁边支架上就行。

他还多取了个角度。

肖哥不在,还是有点麻烦的,冯浩自己有时候就忘记拍了。

毕竟舍友这个抖音,之前分工合作,他出人,肖哥出力。

他以前就也就不太喜欢拍抖音,没有那个意识。

前置工作准备好,冯浩就开始画画了。

午後的画室很美,窗外的景色很好,晴天,绿树,圆形的窗户,不是落地窗,是一格一格那种,每一格单独都可以作为一幅画,从不同的角度看去,画的景观也不同。

冯浩认真画画。

石美玲认真画画。

或许是有点好奇,她总觉得自己笔神了,想画什麽,画了什麽到作品上,居然真的能映射到人身上。

虽然她日常生活有时候有点粗,她废寝忘食的时候,加一勺盐和加一勺糖区别都不大,她感觉不出来,但是她对自己的作品和模特是观察入微的,再细微的不同,哪怕头发丝的变化,她都能感觉出来。

不知道是抽抽了还是怎麽了。

她忽然很想尝试一下。

虽然觉得不可能,但是这是她的作品。

她有权利决定怎麽画,画什麽。

眼前这作品上的人已经很有感觉了。

作画少年眼神忧郁,但是动作松弛,整个人有种神秘的感觉,她脑子一抽,既然这是给金主富婆的画,她觉得可以画的再贵气一点。

人的帅气,千人千面,不同人有不同的审美,有的富婆喜欢单眼皮有的富婆喜欢大双眼皮,有的富婆喜欢皮肤白的,有的富婆喜欢皮肤棕色的,这很难固定。

但是气质却是可以。

富婆应该都会喜欢王子。

不管是KTV里的还是皇宫里的。

当然她画的是後者。

她设想的有一种王子的气质,主要是加在那种色彩的感觉和眼神上。

这是她的作品,她可以大胆创造。

其实脑海里想的是古希腊的神话里的王子。

有一种华丽的感觉。

而正在画画的冯浩,脑海里的机械音忽然响起:“宿主认真阅读英文版《小王子》,学习语言的同时,和小王子共同开启了星球流浪之旅,让宿主的思想多了一些童话的趣意,对生活有了更多乐观的想法,奖励宿主拥有王子的气质buff(随机)视宿主的精神状态开启,并不持续。”

冯浩:……这个有点牛逼啊。

王子的气质buff,这王子不会是英国的吧,如果是英国的,要去买瓶生发剂,别王子没有当成,头发先掉光了,少年秃顶可不好看啊。

冯浩脑子一拐,又继续画画,没有多想。

而那边即兴创作的石院长,十分认真的画完她想画的,中途甚至为了上色,身体脑袋手做出了极为反人类的动作,拐着扭成一团,但是她不在乎,她只要画出她想要的感觉就行,如果她有八只手肯定就没有这麽手忙脚乱了。

等她画好,才感受到,手好像扯到了哪里,右胳膊连着右胸下面的肋骨有一块不好了,好疼,刚刚肯定拉扯到了。

但是看看自己面前的画,没有白疼,她想要的更为矜贵的那种王子的感觉,而不是暴发户,或者油男,她画出来了,真的,她太牛逼了。

然後她揉着自己的肋骨抬头看向前面作画的少年。

砰!

画笔掉落地上。

地面砸出了一块彩色的斑斓。

……

她神了!!!

她画王子的气质。

她画完!

他身上就多了那个气质!!

真的,一模一样!

骗你是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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