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互相羡慕
李诺给出的理由,是如此的充分。
宋佳人也不知道说什么了。
他就像是一个孩子,心思单纯而又直爽。
看着李诺,宋佳人忽然意识到了什么,问到:“你想起以前的事情了?”
李诺微微一愣,然后说道:“就想起这一件。”
宋佳人没有再开口。
他有时候聪明的过分,有时候又这么的孩子气,难怪慕儿这么喜欢他,两个孩子,当然能玩到一起。
这时,宋慕儿仰头看着李诺,说道:“李诺哥哥,我们去踢毽子好不好……”
李诺摸了摸她的脑袋,说道:“你和佳人姐姐去玩吧,哥哥要去看书了……”
宋慕儿也没有缠着李诺,收起毽子,乖巧说道:“那我不踢了,我的算学功课还没有做完呢,李诺哥哥你看书,我在你身边做功课好不好?”
李诺笑着说道:“当然可以。”
看着这么乖巧的慕儿,他在心中不由感慨,都是一个爹妈生的,连长相都一模一样,从小在同一个地方长大,宋慕儿和宋凝儿,性格差距怎么这么大……
一个乖巧懂事总是笑,一個刁蛮任性只会哭,两相对比,他当然更喜欢慕儿了。
再说,娘子她自己不也是一样,整天都和慕儿在一起……
他不得妇唱夫随?
此时房间有些昏暗,李诺在院子的凉亭里看书,宋慕儿从包包里取出一本小册子,一会咬咬笔头,一会儿咬咬手指,秀气的眉头逐渐蹙起来……
李诺看的是《大夏律》,今天调解判案的时候,他发现大夏的律法相比于现代,还是有很大的差别,很多法条,都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
按照现代的法律裁决,有时候会违背大夏的律法。
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礼法,以婚姻为例,后世婚姻自由,但在这里,男女婚姻,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此才合乎礼法,能够获得公众的认可以及律法的保护,否则就是私奔,而私奔是不受律法保护的,若是将私奔的男女抓回来,男女双方的家庭,拥有一定程度上的裁量处置权。
还有一部分原因,则是因为尊卑。
后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至少表面上是平等的。
但在这里,人是分三六九等的,君权大于臣权,官权大于民权,主权大于仆权,具体表现在,主人打杀奴婢下人,只要罚些铜钱银两,而奴婢以下犯上,一般都是绞刑起步,权贵欺压平民,可以一定程度上免罚,平民冒犯权贵,则是罪加一等。
不过,根据法家的典籍,李诺也发现,法家强者所遵从的,似乎并非是某一朝某一代的律法。
一个朝代有一个朝代的法律,同一个朝代的法律,也是会随着时间,形势,不断的发生变化,并非所有的法律都是正确和正义的,朝令夕改时有发生。
法家遵从的,不是纸上法,而是心中法。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杆秤,法家执法,执的便是心中法,不拘泥于一朝一代的律法,有时候甚至会逆律而行,不同的法家弟子,对于“法”之一字,都有不同的理解。
“心中法……”
李诺望着前方,口中呢喃着这三个字,琢磨着其中深意。
修“法”其实是修“心”,岂不是只要他自己觉得是对的事情,便可以完全不用参照律法,而大夏律法,李诺看不惯的太多了,这种情况下,他修法就是违法。
严格来说,李诺每天都在违法。
毕竟,他没有官身,审案断狱,本来就有违大夏律法。
但对于法家弟子而言,“心中法”,是大于“纸上法”的。
他只要完全按照本心,践行心中的正义,迟早能入法家之门。
此时,正在院中擦拭手中长剑的宋佳人,忽然转头望向李诺。
刚才有那么一瞬,她在李诺的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奇异的气息。
但当她看过去的时候,那种感觉却消失了。
片刻后,李诺逐渐回神。
书上说,每一位法家弟子,都有属于自己的路,过分拘泥于纸上法,很难有大的作为,这一点李诺似有所悟,法律本该是维护公平与正义的,但大部分时候,却只是维护统治者利益的工具,法家修到最后,一定会和统治阶级爆发冲突,所以,法家的强者,历来都没有什么好的结局。
“李诺哥哥,这个问题怎么解呀?”
宋慕儿娇滴滴的声音,打断了李诺的思考,李诺随口道:“哥哥在想事情,去问你佳人姐姐------咦,你佳人姐姐呢?”
李诺转头望了一眼,刚才还站在那里的娘子,怎么忽然间就消失了?
娘子是指望不上了,李诺只好将宋慕儿的小册子拿过来,这一页有很多题目,都是三位数以内简单的混合运算,其他的题目宋慕儿都写完了,只剩下最后一道。
“今有雉兔同笼,上有二十七头,下有七十二足,问鸡兔各几何?”
这是很简单的鸡兔同笼问题,列一个二元一次方程组就行了。
李诺拿起笔,一边写,一边说道:“我们假设鸡有“甲”只,兔有“乙”只,根据题目可以得知,“甲”加上“乙”等于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