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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看向少年,被眼皮遮住的眼睛中是对血的深深渴望。
血色在他的眼底升腾。
百鄞的感官再次被割裂。
来自百晓生的理智让他克制,但是都云谏的欲望在体内疯狂叫嚣。
男人的喉结不自觉地上下滚动,他注视着身旁一无所知的少年。对方的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划痕,刺破了人类幼崽娇嫩白皙的皮肤。
作为S级能力者,他的视力感官,让他能够清晰地捕捉到,随着对方一起一伏的呼吸,那道伤口正在缓缓地往外面冒着血珠。
他知道那颗血珠的味道,腥甜,又带着细微的铁锈的味道,却如同冬日里的一杯滚烫热水,从身到心,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熨烫抚慰着他的神经,安抚他的躁动。
如果这时候提出要血,秦执是不会拒绝的。
属于百晓生的理智让他如此思考。
这个念头随及又被百鄞的自我认知按了下去,一个正常的人是不会拥有饮血的欲望的。
但是他又想,这有什么关系呢?反正想喝血的是都云谏不是百鄞,不是吗?
理智和欲望无声地对峙。
百晓生停住了,他看着都云谏,银丝眼镜后的眼睛冷漠又理智。
秦执奇怪地看了百晓生一眼:“百先生?”
少年扭头的幅度有点大,扯住了脖子上的皮肤,拉大了伤口,一滴血从那里渗出,缓缓流下。
鬼使神差地,都云谏抬起手,一只手固定住秦执,声音沙哑:“别动。”
另一只手的食指指腹在那道伤口上轻轻擦过,将那滴血珠抹走。
动作轻柔,格外珍惜,带着一丝小心翼翼。
秦执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