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7章 飞蛾不悔,我亦不悔(大结局下)
丽珍在一旁更加不敢出声了,三哥是不能惹的人,大小姐也是,现在三哥对大小姐这样百依百顺地哄着,是不是以后会成为一对?那样,大小姐更没人敢惹了。
“我想去那边看月亮。”盛知夏指了指草寮后面的一个小小池
塘,池塘里养着睡莲,哪怕是南方的冬天,气温也足够睡莲生长。
只是因为有池塘在,草寮更加阴暗潮湿,蚊虫鼠蚁都少不了。
她说要去池塘边看月亮,秦觉还能不依吗?
“好,去看月亮,我们大小姐能不气了吗?”秦觉笑着应允,带着少见的耐心。
“哼,如果没有虫子咬我的话,我就不气了。”盛知夏把矫揉做作演绎到了极点,她是经历过最刻骨铭心的爱情的人,也是从小小的女孩长大的,她的爱情也曾幼稚、琐碎,每天想的都是乱七八糟的事情,她可以对着陆慕辰发一百次脾气,每一次生气的原因都不同,虫子蛰她了,她怪他,蚊子咬她了,她也怪他。
谁让陆慕辰是大虫子,那些该死的害虫的错都是陆慕辰的错,小知了是不会有错的,除了聒噪的、至死方休的叫唤,没有原罪。
“嗯,我们小狐狸的要求真别致。”秦觉挑了挑眉,显然并不懂她为什么这样要求,但是他都答应,回头对丽珍道:“去拿驱蚊水来,把池塘和草寮的院子里都喷一遍驱蚊水,再拿把扇子来。南方多蚊虫,东茂村又很贫瘠,扇扇子是从小就会的技能,我亲自给大小姐扇扇子赶蚊子,满意了吗?”
秦觉下了命令,很快就被执行完成,盛知夏安安稳稳地坐在池塘边,秦觉亲自给她泡功夫茶,三个小小的杯盏里有清冽的茶水。
“来,大小姐喝茶。”秦觉给她满上。
茶是滚烫的,趁热喝,配上一些绿豆饼,不腻,不苦,刚刚好的闲适和安稳。这是南省东部地区的特色。东茂村也不例外。
盛知夏喝着茶,只觉得苦涩,她抬头看天上的月亮,还没有圆,就缺了那么一点圆满,朦朦胧胧的,好像永远也无法再圆了。
视线只要稍稍收回来,就能看到月色下的草寮,草寮旁边池塘里的闭合的睡莲,村子里太安静,狂欢都已散去,静得能听得见草丛里虫子们的叫声……
她盯着草寮,她无法忘记她的外公就在里面,喝醉了喝吐了死去活来一百次,也永远无法忘记!
“怎么,喝不习惯?”秦觉笑问,“义父很喜欢喝茶,对茶也很有研究,要是你明天在祭祖仪式后能给义父表演一番,他一定会开心的。”
盛知夏在心里冷笑,秦福生开心不开心关她什么事?
她无所谓地回道:“我怕烫,像你这样的无情铁手才能徒手去泡功夫茶,我的手可是很珍贵的,还要留着弹钢琴呢。”
“大小姐,既然泡茶都嫌水太烫,怎么白天打人的时候,不嫌那些铁棍子太扎手?来,你的手给我看看,是不是扎到了。”秦觉揶揄道,想去握她的手。
“哼,我才不要你管!”盛知夏别开脸,把手缩了回去,假装生气道:“三哥只会笑话我!要是四哥在,我说让他开草寮的门,四哥一定会开的。”
秦觉的语气冷了下来:“嗯?说什么?”
盛知夏忙捂住嘴,可怜巴巴地看着他:“我错了,三哥,我不该提四哥,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人……”
她在卖乖,偏偏谁也受不了她的卖乖。
秦觉的冷脸收了,忍不住倾身想去吻她。
“不行!明天祭祖,今晚不许动手动脚!”盛知夏捂住了秦觉的唇。
但这也足够暧昧了,她的掌心擦过秦觉的唇,两个人近在咫尺。月光下,永远有浪漫的幻想衍生。
盛知夏像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忙收回手,胡乱找了个话题似的,对秦觉道:“啊,三哥,我给你唱首歌吧!我想唱歌了!”
半夜唱歌,对秦觉来说从未有过,但她既然要求了,也不是不可以听听看。
秦觉活了三十多年,从东茂村里无人管教的孤儿,到现在村里独当一面的支柱,其实他从未觉得有多荣耀,也不敢轻易放松。
可此时此刻,坐在这小池塘边赏月,听女孩在他旁边聒噪,提着奇怪的要求,秦觉居然有了一种活生生的快乐和放松,他允许她唱歌。
“三哥,这首歌你听过吗?我要开始唱咯。”盛知夏清了清嗓子,眼神似乎是虚无缥缈的,实质却盯着小茅屋的方向,她轻轻地唱了起来:“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再熟悉不过的旋律,非常著名的填词,《送别》在国内传唱了几十年,很多离别的场合都能听见,送别故人,送别知己,每一次都能触动人心,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离别多……
虽然,盛知夏唱歌从来都不在调上,但她唱得感情太过丰富,以至于自己都掉下泪来。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馀欢,今宵别梦寒……”
每一句词都让人心碎,苍凉又孤独,唱歌的人在祝福在叮嘱,却无人回应。
她不是难过知己不在,也不是难过爱人已离世,更不是在这封闭的罪恶村落感到孤独害怕,只因为这首歌是外公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