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糖小说网
会员书架
首页 >都市言情 >一个看不到的世界 > 第49章 陆梅哭着对杨小话说;大宝没了!

第49章 陆梅哭着对杨小话说;大宝没了!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冯军带着人把孙明堵在死胡同里,要孙明从他的胯下爬过去,不爬就把孙明两条腿打断,免得你占着茅坑不拉屎,占着那么漂亮的女人不撒手。也不放出来,让我们哥们也乐呵乐呵。冯军的话,像一把刀,深深的刺痛了孙明。

这个绰号疯子的特种兵,犹如一座巍峨的高山,稳稳地站在那里,目光如炬地看着面前的这几个年轻人。可是此时,这帮年轻人根本不知道危险就在眼前,他们站在他的面前,就如同站在一只凶猛的猛虎面前。

等他们气势汹汹地举着棒子冲过来,要把孙明的腿打断的时候。孙明在他们还没有感觉到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便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手。这些年轻人已经倒在了地上,如被抽去了脊梁骨的狗一样,爬都爬不起来了。

当中还有两个已经晕倒在了地上,像被抽走了全身的力气,软软地倒在那里。冯军看到这情景,她并没有跑,反而像一个勇敢的战士一样,提着棒子冲了上来。孙明掌风凌厉,犹如惊涛拍岸,一掌打到了冯军的肋骨上。可以清晰的听到咔嚓的一声,冯军的肋骨断了。

冯军像雕塑一般,蹲在地上,大气不敢出一口。她的脸色变得惨白,仿佛世界末日已经降临。但她不敢出声,她怕自己的声音会激怒眼前的恶魔,她用颤抖的声音对孙明说:“你帮我叫一下 120。只要我命保住,我不会告你的。”

孙明挂了 120 之后,他如释重负,心情像是从地狱回到了天堂。他大步流星地走回到自己的三轮车旁边,仿佛这辆车是他的救命稻草。孙明知道自己闯祸了,他没敢开车回家。可是他的车还没开出去 5 公里,就被后面追上来的警车给拦住了,就像是被一张网给网住了一样。孙明又被送进了看守所,他的心情像是从天堂又掉进了地狱。

杨晓华得知消息后痛哭流涕,仿佛天塌地陷一般,他去药店买了两瓶安眠药,打算了结自己的生命。但是当他看到女儿和婆婆的时候,她决心要救回孙明之后,自己再结束自己的生命。

杨晓华又找了一个律师,将自己被冯军强暴的事情和盘托出。那律师告诉她,先帮她去联系一下,看看这件事情能否私下解决,如果可以,他们就私聊。如果不可以,你就要去告他。

但是你告诉她的前提,你必须把你过去在一起的那些厨师和服务员都找回来为你作证。因为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很难找到对你有利的证据。通过律师的沟通之后,对方放话出来。冯军说过,孙明要是给他挂120,他就不会告孙明的。他说话算数,不告孙明,仿佛孙明是他的亲儿子一般。

但是他打伤那么多的人,必须赔钱。律师说:“对方一开始要五十万,但是我告诉冯军,你要五十万和没要钱是一样的,因为他们根本拿不出来五十万。后来协商之后谈定了,就三十万。可是三十万杨晓华可去哪里借呀!”

30 万!我去哪里能搞到三十万啊!杨晓华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实在是想不出办法,该怎么办呢?杨晓华硬着头皮找亲属借了一圈,才借了 5000 多块钱,这无异于杯水车薪啊!后来孙明的妈妈说实在不行就把房子卖了?咱得要人呢。

万般无奈之下。杨晓华找到了那个律师。让他和冯军去说。只要他愿意放过孙明, 杨晓华愿意把自己的房子顶给他,你要是不同意,我们也没办法,我们是真拿不出来钱。

律师说; 冯军说了,孙明家的房子根本就不值30万。

在那位律师的几番苦口婆心的劝说下。最后。冯军以25万的价格定下了孙明的房子。但是尽管如此。还差5万块钱。杨晓华对冯军说,只要孙明放出来,他们马上就搬家。房子给你们腾出来。

这连来带去的,时间一天天如白驹过隙般拖下去了。杨晓华还是没处去张罗那5万块钱。一转眼,孙明在看守所里已经待了6个月。杨晓华每个月还要去给孙明存上去1000块钱。为了凑钱,杨晓华已经把他手里唯一值钱的金戒指,都卖掉了。

她跑了一天,也没有借到钱。那天回家看到女儿在那里看影集。那上边就有孙明和战友们的合影。杨晓华突然想起了王大宝。她告诉婆婆带孩子,他晚上可能回不来。婆婆问他去哪里。杨晓华告诉婆婆去市里办事。她的声音犹如一只受惊的兔子,充满了不安。

杨晓华乘坐晚上的车,一路颠簸,终于抵达了滨江市里。她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了王大宝的身上,仿佛王大宝就是她的救命稻草。王大宝的家,杨晓华还是在他结婚的时候来过一次。她站在楼下,犹豫不决,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心里不断地挣扎。因为她知道,上一次孙明来找王大宝的时候,王大宝就已经给孙明拿了3万块钱。这一次,她也不知道王大宝能否再拿出钱来。

但他清楚,这个世界上唯一愿意为孙明冒生命危险的,只有王大宝了。他上楼后,敲了好一阵子门都没人应答。后来,邻居从屋里出来了,问他有什么事?

杨晓华说:“我是乡下来的,我老公和王大宝是战友。我过来找他,有些事情。”王大宝的邻居上下打量了杨晓华之后,告诉她:“你要想见王大宝,你就快点去他单位礼堂吧。你现在去可能还可以见到他。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