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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是旅行中见闻。
沈宝寅一堆狐朋狗友,只这个同沈宝寅往来时间最长,甚至追到澳洲去,冤鬼缠身都没有这么黏人。
丰霆没有好脸色:“他做什么寄这个给你?”
是不是这样啊,连他的朋友也要吃醋。
沈宝寅心里憋笑,脸色仍平常,想了想,恍然大悟说:“这家伙,同我炫耀呢。上个月他邀我去车臣野战基地玩重武器,哇,也不看看如今国际局势,那么乱也敢去。我那时一天恨不得分做四十八小时忙碌,哪有闲陪他玩RPG游戏。”
“我怎么不知你钟意玩枪?”
沈宝寅摇摇头:“我只是会用,不熟练。”
枪械这种高级玩具,伤人伤己,他怎么会爱玩。学会开枪和组装枪械后他就再也没有碰过,他不喜欢硝烟味道。
说起这个,他就想起他当时说要学枪,况争上下打量他时脸上那张不客气表情。
况争看不上富人对热兵器的体验和兴趣,对他来说那是保命家伙,而富人们把他保命的东西当成消遣,令他非常不爽。
“要玩枪械,哪里用跑那么远。你喜欢,哪天得闲我带你去个地方。”
丰霆也会用枪?
沈宝寅瞳孔瞪大,是真的意外了:“你在哪里学的?”
丰霆微笑:“你去澳洲的第一年,我进公司做事。有段时间压力很大,偶然发现一个枪击俱乐部,还算有趣,那时候觉得以后大概会常来,就投了点钱。”
丰霆的爱好少之又少,数字算一个,沈宝寅算一个,而他觉得有趣的东西,无一不精。
他说会枪,那就一定炉火纯青。
沈宝寅跃跃欲试,心里突然有点攀比的意思:“好啊,玩一玩。”
丰霆应下,又低头快速翻了翻手中照片,粗略看完,评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