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他身量高挑挺拔似劲竹,墨发用玉冠束起,若水的柳叶眸,扑面而来的书卷气,一出现在众人面前,便有如温润的春风将这外间的躁动刹那抹平。
纪榛喜唤:“哥哥!”
一见到兄长连着那些肃杀的带刀护卫都看着慈眉善目起来。
他还未上前,里头又传来一句笑语,“纪大人既与家人叙旧,本宫就不多加打扰了。”
随着声音渐近,身着烟栗色蟒袍的李暮惟也从雅房里现身。
太子李暮惟眉目英气,端庄肃重,雍容闲雅,在几个皇子之中性情亦是最平易近人的,深受百姓爱戴。
民间私下相传,李暮惟生来便是帝王之相,纪榛亦是这样认为的。这样一个有若峨峨高山的皇子,定能令大衡朝更加繁荣昌盛。
纪榛不敢在太子面前造次,乖乖作揖,“太子殿下。”
“好些日子不见你这弟弟,性子倒是收敛不少。”李暮惟朝纪决一笑,“本宫记得小时候他可敢在府中爬山游水,比那山间的小马驹还要活泼。”
纪决无奈地摇头,“榛榛性情顽劣,太子殿下莫要同他一般见识。”
二人皆比纪榛年长近十岁,把纪榛当做稚童打趣,纪榛很是不好意思。但他碍着李暮惟的身份不好出言反驳,只微微地鼓了下腮。
纪决送走李暮惟,纪榛等护卫都看不见影了,高兴地凑到兄长身旁,道:“哥哥,我想吃佛跳墙和宫保兔肉。”
这两道是福禄楼最拿手的好菜,每日都供不应求,若没有事先预定,是不可以上桌的。
但纪决只需随口吩咐一声,什么美味珍馐都能鱼贯而来。
只是一刻钟,美食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子。纪决将特制的银箸用滚水烫过,递给纪榛,又取了毛尖放入紫砂壶中——毛尖是太子所赠的御用之物,只留茶叶最鲜嫩的部分,味道爽鲜,醇香回甘。
就连纪榛这种不会品茶之人也能喝出其妙处来。
他夹了块鲈鱼肉塞进嘴里,鲈鱼是晨间方从河里捞出来的,下锅前还活蹦乱跳,很是鲜美。纪榛满足地啧啧两声,见兄长在看他,自发地取了肥美的鱼腩肉喂给对方。
银箸纪榛用过,但自幼二人便习惯分食,并未有什么不妥。纪决启唇吃了鱼肉,又拿湿布拭唇,才问:“怎么寻到这儿来了?”
美食当前,纪榛险些忘了正事。他放下银箸,道:“我听说有人在朝堂上参了蒋蕴玉,父亲和哥哥呢,可还好?”
纪决温声道:“我和父亲一切都好,不必挂心。”
纪榛心里的大石落下一些,想了想又低声说:“蒋蕴玉他.....”
“一点小打小闹,不碍事。”
朝堂是不见血的厮杀场,可再风起云蒸之事到了纪决口中皆能化作和风细雨。纪榛最为信赖兄长,只要有兄长在,万事他都不必担忧,所有的风雨与他无关,他只需要躲在兄长的臂弯里坐等云消雾散,欣赏高阳丽日即可。
纪榛彻底打消了顾虑,好奇问:“方才哥哥和殿下谈了什么?”
第13节
“小殿下十岁生辰将近,陛下打算在南苑设宴款待百官及家眷为小殿下庆生。”
李暮惟今年二十有九,十八岁与太子妃成婚,夫妻恩爱有加,于婚后第二年诞下皇长孙。陛下极为疼爱这个孙儿,满月之际更是大赦天下,流水席摆了三天三夜,如此厚待,也足以瞧出陛下对太子的重视。
本是喜事,纪榛却忽觉食难下咽。五品官阶及以上官员皆可参加宫宴,沈雁清隶属翰林院,定也收到请帖,却从未在他面前提及半句,是单纯地不想带他去宴席,还是也在暗中怪他害得沈家香火难续?
纪榛不想在兄长面前流露出愁绪,笑道:“那到时候我就能和兄长喝个痛快了。”
纪决舀了小半碗莲子羹推给纪榛,兄弟二人闲话家常,纪榛出门前的那点郁闷烟消云散。
他半靠着兄长,拿脸蛋在兄长肩膀上蹭着,嘟哝道:“我都好久没和哥哥这样说话了。”
纪决屈指轻弹他的额头,“多大的人了还撒娇。”
话是这样是,却没有阻止纪榛的动作。
纪榛半仰起脑袋,双手抱住兄长的小臂,“我就是长到七老八十也如此。”
纪决低笑,眼见天色不早,起身送纪榛回沈府。
兄弟二人心照不宣闭口不提沈雁清,仿佛都忘记了当年纪榛闹着要与沈雁清成婚时产生的龃龉。
若要选出最反对纪榛与沈雁清结合的人,非纪决不可。
从小到大,纪榛想要的东西、想做的事情,只需和兄长提一嘴定能心想事成。唯独三年前他跪在兄长跟前说他喜欢沈雁清,要兄长帮他时,纪决头一回坚决反对。
“京都皆知王蒙老将军有意将曾孙女许配给沈雁清,你若横插一脚,他人会如何看你?”
“你与那沈雁清只见过寥寥几面,怎就非他不可?”
“榛榛,你自幼要什么我都应承你,唯有此事,不要再提。”
劝也劝了,气也气了,纪榛半点儿不肯退让,第二日就闹起了绝食。
纪决亲自端了吃食到他塌前,他背对着兄长,一口都不肯下咽。
“是我太过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