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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近乎低泣的哀鸣在封闭而安静的密室内居然格外清晰。
曾得韬听到了她的声音,转过脸来,面无表情地说道:“你醒了。”
在没有刻意捏出少年音的时候,身为一个年届三十的成年人,曾得韬虽没有经过明显的变声期,但声线还是要比扮演“谷银星”时低沉了一整个八度,至少光听声音不至于让人将他错认为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子。
然而这算不得难听的嗓音落在闵靖耳中,就像黑白无常的勾魂索,将她因身体痛楚而放空的魂魄硬生生勾回了位。
她下意识地挺直了背脊,却因为牵扯到麻木的胳膊而疼得再度呜咽出声。
“……你……”
闵靖抬起脸,有气无力地看向曾得韬,“……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果然不认识我。”
曾得韬推开椅子,慢条斯理地站了起来,朝闵靖走了过去。
明明只有一米五出头的身高,甚至比不上一多半的小学高年级生,但青年队闵靖而言,无啻于死神靠近,让她恐惧得浑身发抖,双眼也沁出了泪花。
“是……我、我的确不认识你……”
不得不说,闵靖真不愧是小小年纪就敢杀人的狠人,不管是胆量还是神经好歹比一般人要强韧,都到这地步了,她居然还敢用语言挑衅,试图让自己“死个明白”,“……你说,我、我为什么要认识?”
曾得韬:“……”
他面无表情地盯着闵靖,半晌没有开口。
不过意外的,曾得韬并没有发怒。
他只是默默地回头,转回到电脑前,一言不发地握住鼠标,噼里啪啦一顿操作,也不知究竟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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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实和‘闵靖’长得一模一样。”
折腾完电脑之后,曾得韬才将视线挪回到闵大明星身上,“不过当我第一次出现在你面前,你却根本不认识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不是‘她’了。”
闵靖的嘴唇哆嗦了起来。
她想说点什么,却觉得嗓子眼里像卡了一块硬邦邦的干面包,连一个字都挤不出来。
“我跟闵靖……我是说,被你杀了的闵靖,已经认识了二十年了。”
曾得韬说道:
“你压根儿不知道吧,小孩子会在病房里建立多么牢固的友谊。”
闵靖睁大眼睛,瞪着黑暗中的青年,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她当然知道她的姐妹因为心脏病的原因从小就出入儿童医院,常常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的。
最长的一次,小闵靖的病情十分凶险,先是肺炎然后是急性心衰,最后因为用了太多消炎药引起了很严重的药物性肝炎,黄疸贫血DIC,在PICU经历了一番险死还生,等到终于治愈时,已经在医院里呆了整整一个季度了。
这些事情都是闵靖在和姐妹相处时,故意打听来的,为的就是若是日后有人问起,她不至于一无所知。
可她的姐妹在住院时认识了什么人,又和哪个病友关系特别好,却完全不在她的好奇范围内。
毕竟,她认为,那些都只是几岁到十几岁的小朋友而已。
而且小孩儿的友情总是脆弱的,病房里的孩子来来去去,几天一换,家长们甚至连隔壁床叫什么都记不住,又怎么可能建立什么深刻的联系,还深到能维持到十年、二十年之后呢?
“……你……你……”
闵靖的嘴唇抖了抖,“你也是……心脏病?”
“不。”
曾得韬今天第一次笑了:“我跟其他人不一样……‘闵靖’她说过,我很特殊。”
确实,他比其他生病的小孩儿都特殊。
他不像是别的孩子。
别的小孩儿会渐渐长大。
他们的五官长开,四肢拉长,个头蹿升,年年岁岁都在成长。只要隔个两三年不见,记忆中的小豆丁保不准就拔高了二十厘米,俨然已是个高挑挺拔的少年郎了。
而曾得韬,从十岁开始到现在,二十年间长高了不到十厘米,脸型和五官也基本维持在当年的模样。
换而言之,他的岁月几乎被定格了。
当年认识他的人不管何时再见到他,第一反应基本上都是“你怎么还和从前一样!”
“然而你却不认识我。”
曾得韬对大明星说道:
“当时你看我的眼神,完全就是在看一个陌生人。”
闵靖张了张嘴,试图给出一个反驳。
但她根本不记得自己以前什么时候见过这个模样怪里怪气的青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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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得韬因为垂体病变引起的生长激素缺乏症,从小就出入医院,各种检查各种治疗流水价地做下来,十岁以后起码有四分之一的时间是在求医问药中度过的。
十二岁那年,他被诊出患有多发性非功能性垂体瘤,为此不仅做了手术,还接受了包括伽马刀在内的各种放射性治疗。
这些资料对于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儿来说是难以忍耐的。
曾得韬被繁琐而痛苦的治疗过程和随之而来的各种副作用和并发症折磨得人不像人、鬼不似鬼的,不知多少次想要从住院部的窗户跳下去,结束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