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出城关疾马蹄,途中突闻万歌离(二
陆云野虽然跟茗瑶谈及自己很多事,但并非所有的事都事无巨细的说过,恰如这“家传”玉佩为何成了碎片,他便没有吐露过半点有关。而茗瑶听着那摇晃的叮当作响的荷包,心底暗暗觉得奇怪,既然是家传宝物,为什么会保护不周。
陆云野的双亲已逝,这玉佩既然是陆杰留给他的东西,那么按他的性子应该是拼了命也好保护好的,不可能会在他的手上受损,那么便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玉佩在此之前就已经破碎,但茗瑶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听说把损坏的玉佩当作传家宝留给后人的。
“你那块玉佩是碎了吧?”
陆云野淡淡笑道:“碎了或是完好无损,它在我心底的位置从不会改变,有些东西不是物是人非这个词所能理解的。在我觉得,它虽然碎了但比起外公赠送的那块完好无损的玉佩还要珍贵百倍。”
茗瑶道:“我想看看,可以么?”
陆云野信手将荷包递到茗瑶的跟前,顺手接过了她给自己的那一块,茗瑶拿着碎成几瓣的玉佩捧在手上,只觉得温润无比,晶莹剔透,她虽不懂如何分辨玉佩的好坏,但从感觉上陆云野这个碎成片的玉佩明显是比慕重堂赠送的要好上很多,惋惜道:“这么好的玉佩竟然碎成这样,真是太可惜了。”
陆云野道:“是可惜了点,不过至少我还能拥有它,要是哪天悄然不见了,那才是真正的可惜。”
言下之意,现在还能拥有这一块完美无瑕“回忆”,不要等到他亲手丢了之后再后悔莫及。
寒梅宫所在的地界是昆仑山,从宜州到昆仑山足足有两个月的行程,陆云野偶尔都在想这十大门派是不是吃饱了没事干,大老远的跑到剑魔山只为了杀一个剑魔老人,来来回回那可就是小半年,各门各派都在天南地北,距离云州城最近的当属云峰,玄元剑派次之,其余门派就不必说了,按照陆云野的行程算计,从寒梅宫到云州城估摸着都要三个月甚至还不止,这一趟下来大半个年就过去了,就为了杀个剑魔老人,说出去着实令人匪夷所思,不敢相信。
实则在茗瑶解释之后陆云野才知晓,原来十大门派数年乃至数十年都未必会聚首一次,各门各派之间同样是有诟病,只是碍于云天盟的眼线,只是小打小闹,明面上十大门派仍是一团和气,他们之间的诟病也只有各门各派的长老级别的人物才会的得知,恰如寒梅宫与天山派就是一对冤家,天山派的人自认比寒梅宫的人高一等,认为本门派的弃徒创建的门派有辱师门。只因天山派距离寒梅宫实在遥远且在武林之中名望颇低,虽然是名门正派且声势浩大,但因偏居一隅不怎么插手武林之事,天山派的人也不怎么在江湖露面,久而久之便淡忘了还有这么个庞然大物。就如此次剑魔山之行,若有天山派那又将是另一番模样。
行了一个月,一路都是风餐露宿,少见有城镇,这是恰巧遇上“来凤镇”,便与茗瑶赶了上去,寻了一家看似不错的客栈要了两间客房。在一处宁静的角落,要了几盘菜坐了下来,来凤镇来来往往的大多数江湖人士打扮,陆云野与茗瑶坐在偏角并未引起什么人的注意。
这时,门外忽然风尘仆仆的闯进六来个人,为首的是一名长相不错的男子,其余五人跟在其身后,有男有女。呼来店小二,要了几壶好酒好菜。
其中膀大腰圆的男子说道:“你说师傅到底在卖什么药葫芦,本门弃徒弄得不成气候的东西还要我们去收场,随便派几个执事去不就行了么?”
只听得其中一红发女子咯咯笑道:“五师哥,是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吧?”
膀大腰圆的男子,发牢骚道:“就这么几个字,反正我说你们听得懂就行,管它是药葫芦还是葫芦药。”
坐在为首男子一侧的另一名女子道:“派我们出场是有师傅他老人家的道理的,而且那把剑是把名剑,我们去拿回来总比其他人拿好。”
膀大腰圆的男子道:“你说咱们天山派立派百年,那东西都在外边丢了十几年了,师傅这老头才想起来,我看他就是爱折腾我们。”
在膀大腰圆男子一侧的男子装腔作势,做起一副年长的模样,捏着嗓子道:“行坤,你又在说为师什么坏话,去抄写两遍门规给我,明天就交,写不完拖一个时辰就多加一遍。”
那红发女子笑得合不拢嘴,道:“三师哥,真有你的,咱们天山的易容之术的精髓你都学了去,还把幻音术学的有模有样,我提议,回到天山我帮你偷一件师傅的衣袍,你有事没事就吓吓五师哥。”
所谓易容之术,是指将自己通过一些外物的辅助装成他人,江湖上易容之术,会的人多不胜数,但是能学的精髓的却寥寥无几。而所谓的幻音之术,则是先天与天俱来的天赋,此类人的声音可以模仿他人的音色,即便是相处多年的朋友都未必能识破,但此类幻音之术除去与天俱来的优势之外还需要天赋以及吃常人所不能吃之苦。能将易容之术、幻音之术修炼至精通,足见那女子口中的三师哥是何等的惊艳。
他们六人进来之时,陆云野并不在意,即便是他们道出自己来自天山派之时,他仍是心无波澜,可直到那红发女子说出幻音、易容之术时,陆云野的眼光才抬了起来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