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初恋这件小事
幸福是什么?
这句话你问一千个人,可能会有一千种回答。
但如果你问这些步入两千年的歌迷,他们的幸福是什么,我想有一半人会这么回答你。
他们的幸福,就是遇见了周杰伦。
自从步入两千年,这个小镇就刮起了四股流行潮。
一是喇叭裤,这种从膝盖部位开始逐渐张开的裤子一进入人们的视线,就迅速统治了整个小镇的裤子界。配上一双回力鞋,一件衬衣。你就能成为大街上最亮的仔。
二是鸭舌帽,自从周杰伦变成了人们录音机里的新宠儿,他那标志性的鸭舌帽也跟着成为了小镇潮流,一度供不应求。大街上一砖头过去,你随时能砸到三五个把鸭舌帽压到眉毛边上的年轻小伙子。
三是青春痛经文学,郁秀《花季雨季》这本书的火爆,一度超越了琼瑶小说在女生心中的地位,成为当之无愧的潮流读物第一选择。它改变了女生的审美,也改变了男生的审美。那种如明月在云一般朦胧的感觉,那种近在此尺又触不可及的状态,让他们心里也跟着充满了淡淡的忧伤。你要说你没看过这本书,你都不好意思和别人打招呼。
喜欢的歌静静地听,喜欢的人远远地看。
这句话已经是整个小镇年轻人的座右铭。
你随时随地可以看看一个一袭衬衫的半大小伙子,或靠在栏杆边,或坐在桥墩上,或者双手插兜原地站立,一个个135度抬头看天,斜到嘴唇的刘海都遮不住右眼透出来的悲伤。
杨再业无疑就是这样一位走在小镇时代浪潮尖上的弄潮儿。
此时的杨再业正穿着和鞋子一样宽大的喇叭裤,裤脚把鞋子都遮住了一大半,因为学校规定不能留长刘海,所以他把鬓角滴水留得跟耳朵差不多一样长,戴着墨色蛤蟆镜,塞着耳机坐在学校的凉亭里,支着下巴装沉思者。
“再业!”
一个女孩子端着饭碗来到了沉思者面前。正是这段时间的同桌刘兰兰。
杨再业抬着小半边脸看了她一下,缓缓的摘下耳机,右手在眼镜架上停留了一会儿,才缓缓的取了下来。漏出一双略带悲伤的眼睛。
“你怎么了?”
刘兰兰一看杨再业这表情,莫名的心里一疼,她也是一个深受《花季雨季》荼毒的少女。同桌了一个学期,她也对这个油嘴滑舌又有点厚脸皮的男孩产生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情绪,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反感,有事没事却喜欢找他一起玩。这就是杨再业今天特意支开了自己的几个舍友,换了一身行头来这里装忧郁的主要原因。
“瞧你那怂样,看老哥我的!我今天就给你们带个头,学着点!”
出门之前的杨再业对吴群犹豫不定的态度极尽鄙视。瞎子都能看出来杨玉芳对吴群有好感,奈何这人就是从来不说一句,弄的杨再业比他还急。这会就先起头来了。
“初恋啊!也许不一定会有结果,但一定是将来最美好的回忆之一,年轻人!辜负了上天送给你的这份贵重的礼物,就是对人生的不尊重。”
杨再业一脸唏嘘,拍了拍吴群的肩肩膀,双手插着裤兜走出了宿舍。
“刚才这话谁教他的?”
吴群心里正处于震惊之中,在这个高中有恋爱苗头都要叫家长的年代,一个毛都没长全的初中孩子居然奔放如斯,吴群自认因为任进学的开明教育,这方面已经是非常的前沿了,跟这货一比简直连灰尘都吃不到。
“走,看戏去!”
廖工兵却没在这问题上纠结。搂着两个人去食堂打饭,带着他们找了个反侦察的好地方,暗搓搓的观察了起来。
“坐上了!坐上了!”
廖工兵拿着筷子戳了戳吴群碗里的青菜,示意他看凉亭里的动静。吴群抬头一看,就看见刘兰兰坐到了杨再业的身边,杨再业给她带上了一边耳机。
“这就好上了?”
吴群一脸震惊,青菜挂在鼻子上都没发觉。目光不断的在吴群和廖工兵脸上扫来扫去,期望能看到和自己不一样的表情,却看到两个人都对他点点头。
“好上了。”
吴群还用声音强调了一遍。
“没天理啊!我们都比他帅啊!凭什么啊!”
吴紧一脸悲愤,连杨再业给他加的扣肉都不香了。
“如果帅就能解决一切的话,还要胆子干嘛?”
廖工兵接了下一刀。看了看吴紧碗里没动过的扣肉,用筷子分了一半到自己碗里。
“你看你这状态也吃不下,一半给我了啊!”
“喂!你别太过分啊我说!”
吴紧伸着筷子想把扣肉抢回来,廖工兵一个侧步就把半拉屁股给了他。
“别闹了我说,他一只手就能打你三个。”
吴群来了个会心一击。
廖工兵从小跟他爸打熬身体,不过十三岁的年纪,个头就已经窜到了一米五,在一群普遍不过一米二三的初中生里显得鹤立鸡群。更别说还从小和自己老爸练武,一只手打三个吴紧还真不是吹牛,如果廖工兵是两只鹅的战斗力,这小子最多也就0.3只鹅,让一只手打三个还多0.1只鹅。
“快看!又有新动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