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太卡式大男子主义
第100章(2077字)
有人在里面应了声,接着有人走了出来。个子不太高,穿得很普通,但面色红润,短短的头发,浓眉大眼,手里拿着本书,右手端着茶杯,悠闲的看着出现在他面前的两个人。
“希晨,怎么今天有时间过来?”池昆乐呵呵的说,打量着叶凡,笑着问,“这位是?”
“叶凡。”林希晨笑着说,指着这人对叶凡说,“这就是我的大学同学池昆,当年的才子此时的护山人,晓芬呢?她要的东西我帮她带来了,都在车后备箱里,这是钥匙,你等会自己拿就好。”
“她去她父亲那边看看,已经五个月身孕,特别的能吃,说是想吃她爸爸酿的咸菜,就自己过去了。”池昆笑着说,牙齿洁白,让叶凡很容易就生出好感来,“你叫叶凡?呵呵,这可是第一次见希晨带女性过来,很不容易,什么时候请我吃喜糖呀?”
叶凡一愣,继而脸一红,哪跟哪呀!
“呵呵,你吓着她。”林希晨既不否认也不承认,笑着说,“她是第一次过来,我带她去周围转转,等会回来吃午饭,下午再带她爬山。小凡,我们走吧。这儿是半山腰,那边有瀑布,很漂亮。”
他突然改了称呼,拉着叶凡的手向山上走。
池昆微笑着看着林希晨一脸欣喜的带着叶凡向山上走,拿着钥匙到了车旁打开后备箱,把妻子要林希晨捎来的宣纸和笔墨拿出来,妻子最爱画画,而且画得还相当不错。一想到这,他满足的叹了口气,很庆幸会在毕业后到这儿来游玩,并幸运的遇到自己如今的妻子。
叶凡把自己的手从林希晨手中抽出来,盯着林希晨,很认真的说:“麻烦你记好,我的名字叫叶凡不叫小凡。”
林希晨只是微笑,很随意的说:“那只是个人称呼的习惯,你可以称呼我希晨,我喜欢你这样称呼我,听起来很甜蜜,当然如果你不愿意也随你自己决定,不过,我喜欢称呼你小凡,这样感觉着在这一刻你是属于我的幸福。”
叶凡轻轻挑了一下眉,真是无语,这个林希晨,难怪当年的叶凡会为了他选择自杀,现在看来到是有情可谅。
也不知道是这条山路确实很难走,还是林希晨故意选择一条难走的路,开始的时候,叶凡还尽可能的自己慢慢向上走,借助旁边的石头或者树木的枝干,但是后面她不得不承认如果不借助林希晨的帮助她还真不能自己爬上去,他似乎对这儿很熟悉,那些困难的路在他脚下根本不成问题,他停下来,伸手给叶凡给予她帮助,开始的时候叶凡根本不肯接受,他也不勉强,只是微笑着看着叶凡故意侧过去的头,以及她唇旁恼不得的表情。
在重案组,叶凡的身手是最好的,可是,在这儿,迷宫般的路上她既要看清楚路又要保证自己不摔倒,就有些力不从心。天上落着小雨,地上微微有些湿滑,要很小心才成,到了前面,有一个垂直的坡,林希晨很轻松的借助着旁边的石头纵身一跃就跳了上去,叶凡有些犯愁的站着,她不是上不去,不过,那得手脚并用,这个林希晨一定是个户外运动的爱好者!简直是太可恶了!
看着叶凡的模样,林希晨实在是忍不住唇畔的微笑,她实在是太可爱了,不爱她都难,怎么会这样,怎么看她都是最好的!他再次伸手给叶凡,微笑着说:“我想我可以绅士一次,来。”
叶凡虽然不情不愿,却只能把手伸给林希晨,让他握着自己的手轻轻一带,她自己脚蹬在旁边一块突出的石头上,借助林希晨手上的劲纵身跳到上面,因为不知道坡的确切高度,她跳上来的时候一下子没站稳,一头撞进林希晨的怀中,林希晨用另外一只手一下子搂住她的腰使她站稳,叶凡只觉得脸刷得一下红了,心跳的如同鼓敲,很丢人的,这叫什么嘛!
“林希晨,你能找条好走的路吗?”叶凡站稳身子拢了一下头发,很无奈的说,“这座山我以前爬过,可没这么难走好不好?”
林希晨一脸灿烂的笑,很认真的说:“那些景色你想再看一遍吗?这条路虽然难走,可是,风景却是最好的,你不相信我还不相信池昆吗?他一直住在这儿,宁愿放弃学业成为一个护山人,自然有他的理由,离这儿不远处有一个隐藏的瀑布,虽然不大,可绝对是道风景,你相信我,等会到了再怀疑我的动机好不好?”
叶凡很是无奈,弄不清楚这人到底说的是真是假,刚要走路,脚下一滑差点摔倒,下意识的一下子抓住了林希晨的胳膊,林希晨笑了笑,握着叶凡的手,带着她继续向前走。虽然不想让林希晨握着自己的手,可为了安全着想,为了不摔倒在地上,叶凡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而且由林希晨带着,走起来也轻松许多。
再走了一段颇为起伏的路,前面到了瀑布的地方,不是太大的一个瀑布,但是气势不错,垂直着,水花四溅,在瀑布前面有一处浅浅的河流,流水清彻见底,甚至看得见水底的小石头的纹路,在如此现代的城市里还有如此景致,叶凡呆呆的看着,记忆最深处的某些情景突然浮现在脑海。这一刻她突然很想念很想念随着时间已经淡到她自己也不相信的曾经。
林希晨松开一直握着的叶凡的手,脱下鞋和袜子把裤子挽到膝盖处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