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家和万事兴
安氏、沈知竹、沈观雨全都下了楼。
沈观雨这小子最快,猴一样就窜到了楼下。
等沈观夜到楼下的时候,看到的便是一对璧人。
清明时节,白日尚短,晚饭时分天色就已很暗,堂屋里点上了灯。
昏黄柔和的灯光下,沈知兰夫妻俩正同沈观雨说话。
听到沈观夜下楼的动静,抬眼看过来。
“观夜。”
沈知兰轻轻唤了一声,眉眼间满是清浅温柔的笑意。
她比沈知竹矮一些。
鹅蛋脸,眉眼同沈知竹有三分相似。
但气质很温柔,虽已嫁作人妇,给人感觉却还很少女。
当然,她年纪本来也不大,今年不过才21岁。
穿着一件素净的袄裙,在昏黄的灯光下就像山中幽兰。
灯火在她温柔的眉眼间跳动,添了暖色。
“姐。”
沈观夜叫得很亲近,接着又看向边上的贺庭章。
“姐夫。”
贺庭章朝沈观夜微笑点头,说起了家常话。
贺庭章长相英俊。
但不是五官凌厉式的英俊,而是温润如玉式的英俊。
书卷气很浓,穿一深色长衫,站在那里就像是一位教书先生。
他未来不出意外的话,也真的会是一位教书先生。
因为他念的是师范大学。
沈观夜对这个姐夫的印象还是挺不错的。
贺家是典型的书香门第,父亲是省城一家中学的校长。
家里虽然不像沈家这样有钱,却也是殷实之家,与沈知兰算是门当户对。
关键两人还是自由恋爱。
贺庭章小时候是在洪洞县上的学。
贺父贺母年轻时工作繁忙,照顾不了贺庭章,就把他送到老家,由祖父母照顾,而贺庭章的老家就是洪洞县。
从小学开始,贺庭章同沈知兰就是同班同学。
这小子应该在初中的时候就对沈知兰起了“贼心”。
因为初中的时候他父母其实就让他回省城上学了。
可他硬是在洪洞县上完了高中,若不是因为早就对沈知兰产生了情愫还能是因为什么?
两人既是青梅竹马,又是多年同学,感情自然是相当得好。
结婚一年,琴瑟和鸣。
不一会儿,安氏和沈知竹也下了楼。
哪怕亲女儿回来了,安氏的表情依旧淡淡的。
“回来了?正好一起吃饭。吴妈,上菜吧。”
厨房就张罗开了。
趁着众人忙碌的时候,沈观夜将沈观雨拉到一旁,小声道:“观雨,你上外面买些菜去,买些二姐和姐夫爱吃的。”
一边往他手里塞了几个大洋。
沈知兰夫妻俩来得突然,家里只准备了他们一家四口的菜。
早上买的卤味,中饭的时候也吃掉了不少,拿来招待沈知兰夫妻俩明显不够。
沈观雨领命而去。
等沈观夜转回堂屋,便看到堂屋里只剩下了三姐和贺庭章,母亲安氏和二姐不知去了哪里。
沈知竹正同贺庭章聊天。
贺庭章的家离沈家不算近,但从小学起,他就经常借着同学的名义上沈家来——当然,那时候是他们几个要好的同学一起。
所以,沈知竹同贺庭章是很熟悉的。
沈观夜见状,也上前攀谈起来。
除了沈观雨年纪相差有点大以外,沈观夜他们几个同贺庭章年纪都差不多,小时候就玩得到一块儿,彼此熟稔得很。
卧室,沈知兰看着床上昏睡不醒的父亲,脸上闪过沉痛之色。
她来探望过好多次了,可沈父一点转醒的迹象都没有。
看着往日里风趣幽默,为他们姐弟五人遮风挡雨的父亲只能躺在床上昏迷,还不知能不能有醒来的一天。
沈知兰心里很不好受。
她收拾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转身面对安氏,从包里掏出一张银票。
“妈,这是我和庭章的心意。”
“先前给你钱你都不肯收,但爸的病不知道还要花多少钱,往后正是大要用钱的时候,您就别推辞了。”
“另一份是大姐的,她原本也是要过来的,但她婆婆最近身子骨有些不爽利,便托我将钱带过来了。”
两张银票,一张一千大洋。
对刚刚成婚的小夫妻来说是很大的一笔钱了。
沈知梅和沈知兰应该是将嫁妆给掏出来了。
沈声晦对女儿很大方,当初两个女儿出嫁时,除了诸多硬件外,还每人给了一千大洋当嫁妆。
安氏看了沈知兰一眼,沉默了几秒,最终还是将银票收了起来。
见状,沈知兰暗暗松了一口气。
母亲安氏虽然话不多,连大声说话都很少。
但其实性格很强势,还很犟。
这一点,沈知兰很小的时候就看出来了。
前面几次来探望父亲,她都想给母亲留些钱,但每次安氏都会拒绝,如今总算没再推辞。
但松了一口气的同时,沈知兰也感到了压力。
以她母亲的要强,能收下这笔钱,可见家里是真的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