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刘玄德与曹孟德
阿会喃,走,你立有大功,今夜,我置办酒宴,为君贺!”
宽慰美人,与祝融公主缠绵的事情,暂且放到一边,与刚到手的猛将交流感情,那才是当务之急。
“多谢主公!”
阿会喃脸上露出感激之色,连忙跟在刘禅身后,他也很懂人情世故,故意慢刘禅半步,跟在其侧后。
是夜。
刘禅与阿会喃畅谈理想,饮酒宿醉,就差一点抵足而眠了。
最后还是阿会喃提出告辞,刘禅这才回到王宫后殿。、
一只受伤的野猫,自然是要好生抚慰的。
之后的事情,就不足为外人道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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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中的局势渐渐稳定,税制改革,编户齐民、丈量土地的事情正稳步的推进着,得了户籍,分了田地的百姓,自然对公子刘禅感激涕零。
仅此一事,便是将南中百姓的民心牢牢的掌握在刘禅手上。
而在距南中千里之外的汉水流淌的汉中盆地,天下所有人目光聚焦之地,两位青梅煮酒的当世英雄,再度相逢。
汉中。
阳平关前,大军隔汉水对峙,两方军寨绵延数十里,蔚为壮观。
曹操占据阳平关天险,而刘备则是占据定军山至高处,绵延而出的军寨要塞,几乎是将整个汉中都吞入腹中了。
定军山军寨中。
中军大帐内,主位上正端坐着一位中年男子,他的头衔,可就有点长了:荆益二州的统治者,中山靖王之后,汉左将军宜城亭候领豫州牧、益州牧皇叔刘备刘玄德。
玄德公身材中等,面容英俊,额宽鼻直,眉宇之间透着一股威严之气,鬓发已有白发,更显出成熟之色。
他的头发被束成一个简单的发髻,没有多余的装饰,看上去朴实无华。穿着一身锦衣,锦绣鲜艳,却不显张扬,给人以庄重肃穆之感。他腰系一柄宝剑,剑柄上镶着精美的宝石,闪烁着微弱的光芒,彰显出他的身份和地位。
刘备此刻心情很是不错。
他已经知道,曹操已至阳平关了。
记得他两人在许都杯酒论英雄时,孟德对他说:“论天下英雄,唯有吾与使君耳!”
他当时被吓得不轻,借着打雷故意将手中的筷子扔了出去,来表明自己对曹操的畏惧之心。
青梅酒宴,孟德杀他刘备就如踩死一只蚂蚁那样简单。
他刘玄德伪装出来的懦弱暂时迷惑了他,因此逃过一劫。
如今二十年过去了,两人再度相会于汉中。
王见王,但局势已大不一样了。
他刘玄德已非当初曹孟德一言便可杀之的蝼蚁,汉中对峙,他刘备已经有与他曹操争天下的实力了!
“主公,曹贼已至,若能在汉中阵斩孟德,则天下可定!”黄忠阵斩夏侯渊,立下大功,如今还想着阵斩曹操,立下不世之功!
“曹孟德拥兵数十万,且精通军阵,非是夏侯渊此等莽撞之辈,我等不可轻敌。”
在左侧,军师法正咳嗽一声,面色稍有些苍白,他起身说话,自然是要让军中不可升起轻慢曹孟德之风。
他在军中染上风寒,身体不适,如今军师的重任,大多移交到诸葛亮身上了。
身着白衣,羽扇纶巾的美男子诸葛孔明循声上前说道:“敌军计有数十万,我等诚不可与其争锋,其治下无民,转运粮草的过褒斜道,靡费巨亿,只要我等据山坚壁不战,与曹贼夹汉水对峙,必胜之!”
刘备意气风发,他哈哈大笑,起身说道:“我有诸位,何惧曹公?如今曹公虽来,无能为也,我必有汉川矣。”
能正面刚赢曹操,他刘备算是打败了毕生宿敌一般,那感觉,就像是三伏天喝了口凉水,爽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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