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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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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家里,他的家庭地位还是孩子,略高于妹妹和小将军,远低于大将军。所以他只能无奈地看着小姨穿过传菜门走向了厨房。

“哥,我领你回你房间。”少女把温特斯从会客室柔软的椅子上拖了起来:“你走之后,妈妈每天都让佣人清扫一遍,比你没去上学时还干净。”

离开会客厅,穿过另一道走廊,从楼梯上到二楼,伊丽莎白笑着推开了那道熟悉的房门,尘封的记忆随着房门被一同打开。

木质地板上有一处被碳化的痕迹,那是温特斯小时候玩火烧黑的地方。他和姨父学习剑术时用过的一大一小两柄木剑还倚在墙角,上方挂着一块飞镖靶盘。床上罩着干净的白色蒙布,书桌被擦拭的一尘不染,

“对吧?比你在的时候还干净吧?每天负责检查的可是我。”伊丽莎白得意地邀功,但温特斯沉浸在了回忆之中,什么也没听见。

温特斯轻抚着这些熟悉的老物件,最后打开了衣橱。

他原本只是随手打开,想看看自己以前穿的衣服还在不在。却没想到衣橱里竟然整整齐齐地挂着五六件新衣服,而且都是成人的尺码。

“这都是你小姨给你做的。”伊丽莎白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她埋怨地对温特斯说:“你小姨让你量了尺码写信捎回来你也不肯,她就只好自己估摸着尺寸做。你走之后,年年都做,年年都扔。做完又不敢寄给你,只装在这里,说是怕你万一回家没有衣服穿。”

“我在军校只能穿学员服,把尺码写信捎回来也没用,三套学员服够穿了。”温特斯心流入一股暖流,他轻轻关上了衣橱门,他笑着对妹妹说:“倒是你,家里现在还有请家庭教师吗?”

少女吐了吐舌头:“我早就过了要家庭教师上课的年龄了,我现在和安圭索拉夫人学习绘画。”

“学绘画?”

“是呢。唉,反正中校就是看不得我闲着,一定要给我找点事情做。妈妈现在则是每天唉声叹气地琢磨着怎么把我嫁出去。”

温特斯闻言哈哈大笑:“毕竟你也是大姑娘了。”

“不过我也不担心。”伊丽莎白眼睛溜溜地转了几圈,窃笑道:“反正有你顶着,你只要还没结婚,那压力最大的就不是我。”

少女犀利的反击一下就让温特斯哑了火,他讪讪地把行李放到了桌子上,把东西一件件掏出来。

先是一些日常用到的玩意。然后是比较贵重的部分:他的法术书,他从法术课上偷偷带出来的一些施法材料,他在军校的手抄本、课堂笔记和几本真正的印刷书。

说一点题外话,印刷术传到维内塔已有十几年,但温特斯在军校中和过去教会学校的神职人员们一样,主要还是使用手抄本,自己抄书。因为即使是采用了印刷工艺制造的书籍也一样十分昂贵,主要被用来印经书这种不愁卖的东西。

不过这比起过去的年代也已经是大踏步式的进步,原因是造纸术的进步让在纸张的质量提升而价格下降。在过去的神学人员,教士们要一页一页租借书籍,注意是租不是买,一本书籍的价格抵得上一名工匠一整年的收入。所以不仅成为教士很费钱,教士想去神学院读书更费钱。

是造纸术提升和印刷书的引进,才让联盟陆军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模仿神学院的架构,建立不收学费的学校培养军官。也正是因为陆军军官学院不收学费,才对大批贫苦出身的有志青年有着强大的吸引力。

题外话说完了,还是说回温特斯。

别的小物件都拿出来后,温特斯最后从最深处取出了自己的挎包。

“哥,这布包上面的是血吗?”伊丽莎白捂嘴惊呼一声。

“不是。”温特斯镇定地回答:“是红酒。”

这个挎包就是温特斯碰到女贼的那次夜班用的挎包,碰到女贼之后温特斯又被领去救火,随后失去了意识,被抬上了贼鸥号。

所以这个挎包就一直没有洗过,上面到处都是温特斯的血迹,搏斗时溅上去的、拿哨子时蹭上去的。

“是吗?”少女将信将疑,她可不傻。但哥哥的语气毫不慌乱,不似作伪。

温特斯打开了挎包,小心地取出了女贼的那把匕首,跳帮之后他又把匕首放回了包里。

伊丽莎白眼前一亮,伸手就要去拿这把匕首:“这是什么?真好看。”

温特斯被吓了一跳,把匕首高高举起,举到妹妹摸不到的地方:“你可小心点,这是开了刃的。”

温特斯身高臂长,少女怎么也够不到匕首,干脆抱起了哥哥的左臂撒娇:“你就给我看看嘛。我就看看,我不要,好不好嘛?”

“好吧。”温特斯无奈:“我拿着给你看吧,小心点,很锋利。”

这把匕首温特斯之前不是随手塞进包里,就是找出来直接拿去捅人,所以这也是温特斯第一次仔细查看这把缴获来的武器。

这把匕首刃长大约在二十厘米,宽约两指,双面开刃,直身无樋。形似短剑,但是没有护手或是剑格,直上直下光溜溜的。

剑身上原本可能有装饰花纹,但因为被温特斯拿来释放过光亮术,所以剑身所以变成了红黑色,把什么都遮住了。但剑身上的红黑色纹路反而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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