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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 血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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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寻欢大婚,连续宴请三天。

岳不群和陆小凤都没离开。

轻松愉快地喝了整整三天。李寻欢还要跟宾客交流,岳不群和陆小凤两个人斗酒。

不亦乐乎。

陆小凤眼神迷离,端着酒杯,嘟囔着,“不行不行,老岳你的身体构造可能有点诡异,喝酒喝不醉。”

“酒不一样,又都是好酒,自然是从头喝起。”岳不群很得意,他平时可没如此放松精神,说话偶尔还恢复到前世玩世不恭的状态,“还有就是人长得帅,酒量自然就好。”

“我呸。要这样我酒量肯定比你更好。”

陆小凤比划着,摸摸眉毛。

岳不群看着年轻的陆小凤,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小鸡,我觉得你如果养两撇小胡子,可能会威胁到我的颜值。”

陆小凤眼睛一亮,心思大动,“有道理,我要是留胡子,肯定比你和李寻欢都帅气。”

“到时候好好打理小胡子,跟眉毛一样爱护,你就是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就这么说定了……”

陆小凤话音刚落,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岳不群掌风一送,将陆小凤送上床榻。转身出了客房,回到房间,宁中则竟然还在跟林诗音唠嗑。

这几日,宁中则几乎都跟林诗音在一起,姐妹感情甚笃。

李寻欢提着酒壶走过来,“大哥,我们两个被抛弃了。哈哈哈……”

“哈哈哈,走,难得相聚。”岳不群也摇了摇手里的酒壶。

来到亭中,边喝边聊。

兴之所起,李寻欢取过岳不群玉魄剑,在桃花树下演武。

“好!”

岳不群不住赞叹,李寻欢果然是武学奇才,剑法都如此高明。

“大哥,你来。”李寻欢将宝剑丢给岳不群。

岳不群接过,在空中飞舞,金精玉魄剑如同幻影,神秘莫测。

玉魄剑如有神一般,剑气凛然,发出轻鸣之声。

“喂,你们喝酒没叫我。”

陆小凤不知何时已经酒醒,跳入场中,就要跟岳不群过招。

岳不群收起剑芒,剑锋直刺。

陆小凤酒醒大半,灵犀一指。

稳稳接住。

“哇,老岳你竟然没出力,我还以为接住了呢!”

陆小凤很失望,他刚才真想试试能否接住岳不群的剑锋。

岳不群笑道,“你喝醉了,要是出力岂不是对你不公平。”

“开玩笑,我怎么可能喝醉。你们都没醉。”陆小凤摇头晃脑,“看看,没有女人多自由,你们现在被老婆赶出门,好可怜噢,要不是我在这里,你们都要无聊死。”

“哈哈哈,小凤说的有道理。”李寻欢很开心,递给他酒壶,“随心随性,让人羡慕。”

“喂,老李,你不要小凤小凤的叫,我还以为你是叫女人呢。”

陆小凤人不普通,名字却普通。

最关键的,陆小凤去了一趟大理,听说那里有個叫冥狱的魔道组织,掌门人聂媚娘生了个女儿,也叫小凤,聂小凤。

让他好大郁闷。

他灌了一口酒,“你们说冥狱聂媚娘是不知故意跟我过不去?生个女儿偏偏叫聂小凤。觉生和尚也真是,不会帮忙起个好听名字。”

觉生已经从清廷少林主持的位置上退下来,不想过问江湖世事。女儿聂小凤托付给好友罗玄抚养。

“名字只是个代号而已,哪有那么重要。就像正邪之分,正派之人入魔,魔教中人转正,都是很正常的。”

岳不群并不看重这些。真正要吐槽名字,他最有资格。

君子群而不党、小人党而不群,他偏偏叫不群……

李寻欢激动道,“大哥说得好,哪有什么正邪之分,事只在人。”

陆小凤也嗨起来,“都是朋友啦,阵营不重要的。”

他又道,“老岳你掌管这么大山头,平时肯定板着脸。呐,只有跟朋友在一起,才能放松笑一笑吧!天下间有趣的事情很多,要不要陪我去寻找血鹦鹉?”

这是陆小凤邀请岳不群的方式。知道血鹦鹉之后,他感觉仅凭一人力量,无法解开这个谜团,拉个帮手。

李寻欢新婚燕尔,不可能离开林诗音去陪他们。

“既然小鸡你都邀请了,我不给面子行不行啊?”

“当然不行,这个面子必须给。血鹦鹉的传闻可把我急坏了,必须去看看,就在清廷,离此地不远。嘿嘿,你不是有一只神鸟嘛,带我装逼带我飞。”

“大哥,不如就让嫂子多陪陪诗音,你和小凤前去探探虚实。”

李寻欢也听过血鹦鹉的传说。

据说十万神魔为了庆贺九天十地第一神魔的十万岁寿辰,就用他们的魔血化成一只鹦鹉,作为他们的贺礼。

十万神魔,十万滴血,滴成了一只血鹦鹉。然而只用了九万八千六百八十七滴,剩下一千三百滴化作十三只血奴,最后十三滴都结成了血红色的石头,石头可摄人魂魄。

血奴所在之处,血鹦鹉就会现身。

而且血鹦鹉每隔七年就会降临人间,抓到它的人,能够实现三个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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