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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5章 史弘肇VS苏逢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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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文官代表苏逢吉与武将代表史弘肇等势同水火,但在共同利益面前,二者还是存在共同语言的,彼此配合默契,心照不宣。至于敛财的手段,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除了联手抢劫富户的妻女家产,苏逢吉、史弘肇等还大肆接受各方贿赂,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比如前文提到的侯益、王饶等,都是向“当权者”们行贿。

也正是在文武将相的默契之下,富户们人人自危装孙子,家奴仆从成大爷。

正是在这种近乎是惨无人道的铁腕管制之下,虽然有自然灾害、虽然有各地叛乱,但帝国首都、天子脚下的汴州城,居然做到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井然有序、不敢放屁。

所以郭威在平定三镇连叛之后,特意提到了史弘肇安抚后方、维护京师秩序的丰功伟绩。

史弘肇的残暴不止于汴州,他身兼藩镇,除了在中央供职外,还身兼宋州归德军节度使,所以他贪婪残酷的魔爪从中央伸向了地方。亦有两个典型案例:

“敲骨吸髓榨宋州”

他派心腹去征税,爪牙们个个如狼似虎,横征暴敛,贪得无厌,每月都要搜刮一万贯钱交给史弘肇。使得宋州人民对史弘肇恨之入骨。

“越俎代庖杀颍州”

在当时,盐铁、酒曲等由官府专卖,利润归中央财政三司,但是严格来讲,我们还不能以一句“盐铁专营”来概括,因为很多时候也会因地制宜、审时度势,开放盐禁、酒禁,任由民间经营,而把原有利润摊派入户。但不管是官府专营还是摊税入户,其利润所得理论上都是归中央财政。

颍州有一酒曲场,发生了一起商业纠纷案,颍州将领何拯与酒曲场的负责人麴温争夺酒曲场的控制权,争执不下,一纸诉状,告到了中央,请三司裁决。三司当然支持麴温,说酒曲场应该由中央直属,地方不得干预。

何拯于是找到史弘肇,请他出面。

史弘肇强词夺理,无理取闹,说颍州是自己的属州归德军,在我地盘这儿你就得听我的,颍州归我管,颍州的一切都归我管!

明显胡搅蛮缠,但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国税局的工作人员对此毫无办法。

史弘肇不仅霸占了酒曲场,还将麴温诛杀,理由是“越级”:在我地盘上打官司,竟敢绕过我,直接去中央,无视我的存在?不仅杀了麴温,还一口气杀了几十个与本案相关的工作人员。

蛮横无理。

1.2与文官集团的恩怨

1.2.1火中取栗

史弘肇十分鄙视文官,经常公开表示:“文人最不是东西,总是轻慢我们武将,称我们为卒,真是可恨至极!”

卒,有表示士兵、战士的意思,如兵卒、士卒、勇卒,但也有表示死亡的意思,如生卒年月。文官们故意用“卒”这个一语双关的词汇来称呼武将,史弘肇等人挨了窝心骂,心里有苦却说不出,干吃哑巴亏。

但是文官代表苏逢吉与武将代表史弘肇之间的关系有些微妙,二人既有对立,又有合作。然而在这种合作中,基本是苏逢吉利用史弘肇,让史弘肇当马前卒、背锅侠,而史弘肇目光短浅,常常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而被苏逢吉驱使。

比如前文提到苏逢吉诬陷李崧一案,负责审讯李崧的,就是史弘肇的“侍卫司”。背这个黑锅的蝇头小利就是李崧的小女儿。

再比如,一群参加科举考试的书生不满朝廷的黑暗腐败,于是聚集在考场门前,大声疾呼,为民请愿,后汉版“公车上书”。苏逢吉把他们全部逮捕,然后送到侍卫司,并怂恿史弘肇给他们一顿毒打,再在脸上刺字,当然,您愿意直接宰了也行。

史弘肇傻乎乎地就要执行,他的儿子史德珫明辨是非且心地善良,他立即跳出来保护这些书生,说这些学生在国家机关重地大声喧哗,确实是无法无天,理应受罚,但是应该把他们交给派出所、公安局,而不是送到军事法庭,这事儿不该您管呀。爹啊,这是某些人故意给你挖坑,让你背负天下骂名!您何苦为他人火中取栗?

史弘肇恍然大悟,于是当场下令将学生们无罪释放。

读这段历史,我的眼前总会浮现动画片里的经典一幕:两个大反派,总是一个又矮又胖又傻,充当苦力和打手,而另一个则是尖嘴猴腮,充当狗头军师。比如熊出没里的二狗和大马猴。

脑子是个好东西,可惜史弘肇没大有。

史弘肇与苏逢吉等文官之间的矛盾峰值出现在乾祐三年950的两个酒局上。

1.2.2“4月酒局”

乾祐三年9504月,面对契丹游骑对河北地区的持续骚扰,而河北诸镇的守将们唯有闭城自保,没有还击之力,更无还击之勇的问题,刘承祐召开御前会议,商量着指定一位有勇有谋更、有办法更有胆量的大将前去镇守。

群臣们一致推荐刚刚平定西部三镇连叛的大将郭威。

于是,刘承祐决定让郭威出镇魏州,节制河北诸镇,协调抗辽事宜。

到此为止,并无反对声音,这是群众们一致的呼声。然而问题在于,郭威头上顶着一个“枢密使”的头衔。

原则上来说,中央的官可以遥领、遥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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