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常家镇
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阳,满城尽是黄金甲。” 徐牧眉头一皱,有些想不通,这件事情常四郎如何会知道。范谷汪云两个,估计也不会那么快就把他卖了。 “别猜了,我有人的。”常四郎有些慵懒地靠在红木椅上。 “不瞒小东家,昨夜的文祭诗会,至少有八个老爷请我,我都懒得去。” “为何?” 常四郎笑得更欢,“我与那帮傻子玩什么,作几首诗,又不能当饭来吃。而且我的性子,也不喜欢捧臭脚。” “看来常公子不喜欢诗文。” “你又错了,我很喜欢。”常四郎眯起眼睛,“大纪兴武十五年,我是登殿的状元郎。” 这一句,轮到徐牧发懵。 “当时,那位宰辅让我在殿上作诗,颂扬他的功绩。”常四郎脸上露出嗤笑,“我半天没声响,最后憋了一个屁,满朝的文武都吓坏。要不是我老子后面送了十万两,我估摸着就脑袋搬家了。” “这等事情,你为何与我说?你也知,我不过是汤江城的一个小东家。” “与生意无关。我很单纯地喜欢那句,满城尽是黄金甲。许久了,偌大的内城二十三郡,没人敢写这等东西。” 徐牧沉着脸色,这要是再尬聊下去,估计都要密谋叛变起义了。这常四郎,路子真他娘的野。 “得了,知道你不容易,带着庄人二千里奔赴内城。”常四郎伸了个懒腰,“你自个出去,记得把银子交给福伯。” “嘿嘿,常记粮行,概不赊账。” 徐牧点头起身,还没走出几步,在后头,又响起了常四郎的声音。 “小东家啊,哪天要是被四大户逼得走投无路。你来常家镇找我,我给你一口饭吃。” “当然,这口饭要凭本事,一个吃不好,可要掉脑袋。” 徐牧顿了顿脚步,只觉得这位常家镇的少爷,越发的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