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4章 手握大权,杀心自起!
《罗织经》之瓜蔓卷第十二:事不至大。无以惊人。案不及众。功之匪显。上以求安。下以邀宠。其冤固有。未可免也。
意思就是说事情不是很大。就不能让人震惊。案件不是牵扯人多。功劳就不能显现。君主用它来求取安定。臣子用它来邀功取宠。这里的冤情一定会有。却是不可能避免的。
《罗织经》是千古奇书,唐朝武周时期酷吏来俊臣所着,讲述如何罗织罪名、陷害杀人的书。酷吏周兴临死之际,看过此书,自叹弗如,竟甘愿受死;一代人杰宰相狄仁杰阅罢此书,冷汗直冒,却不敢喊冤;女皇武则天面对此书,叹道:如此机心,朕未必过也!
凭借此书,来俊臣身体力行,杀得个人头滚滚落地,鲜血浸没地方,成就其一代酷吏之名。
当然他的下场也好不了,被武则天处死,借他的人头去平息天下悠悠众口的怨言,他的肉被人们割下分食,成为了一个人体骨骼标本。
大唐之后,中国的统治者进行了反思,宋朝时,太祖爷赵匡胤定下了祖制“不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之人”,之后历代宋皇皆遵办无误,不轻易杀大臣,不兴大狱,不牵连他人。
如苏东坡的《乌台诗案》罪名是写反诗,此乃大不敬之罪,且证据确凿,按律办可将苏东坡给抄家灭族,诛连九族,连累他人。
换作是来俊臣操办,铁证如山,来俊臣会喜得尿裤子,能把宋廷的官员们杀得朝堂为之一空,官员们上朝前得给家人们交代后事。
然而宋廷的处置是苏轼免其一死,贬谪为“检校尚书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还是个官!
其他牵扯的人的处置均轻轻放过,没死一个人,如张方平与其他大官都是罚红铜三十斤,司马光和范镇及苏轼的十八个别的朋友,都各罚红铜二十斤。
这样的处罚简直是不痛不痒,哪怕是一些大臣想以某些罪名牵扯他人,亦被其他人阻止,反劾他严酷,有违祖制,让他无法痛下下手。
到了今朝,孟之祥以武立国,对于“不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之人”也同样执行,不轻易杀大臣,更没有对开国功臣动刀子,除十恶不赦大罪外,官员们犯法多是捉去修理地球,朝堂风气相当宽容,对于民间亦不乱杀。
民间谚语讽刺今上孟之祥的二个举动是:“长缨(长缨是孟之祥的字)好长腿,民女快跑步;今上真神通,囹圄空无人。”
昔时民间流行小脚妇人,孟之祥喜欢肤白貌美大长腿的天足少女,致使民间风气为之大改,再不见有新生少女缠足,这就是民女快跑步。
囹圄是指监狱,囹圄空无人是本朝官府喜欢强制犯人从事修理地球工作,还有流放他们到台湾、云贵、广西乃至于西藏(西藏头子八师巴承认孟之祥是他的老大,这些年来陆续不少汉人进藏)等地,多数是修路。
监狱为之一空,也可以看得出孟之祥不嗜杀,可见其宽容。
此时江镗动了杀心,决定与朝堂风气背道而驰,他要兴起大狱,狂开杀戒。
《罗织经》属于禁书,民间不流传,但江镗这个新世家子弟,他是认真研读过此书的,决定按书去办。
事情弄大,牵扯他人,俾使皇帝满意,自己升官!
至于当中有冤枉的,那就只能说他们运气不好了。
对于郭玉亭及其他青州士绅,江镗先前曾花了很多功夫去看他们的档案资料,去琢磨他们。
“档案”制度是孟之祥所立,要求将重要事物及人员皆建立档案,档案上显示郭玉亭及青州士绅雷艺、杨岗和卫正山等人结为姻亲,他们有钱有人有地,实力雄厚,均为乡下土豹子,同气连枝,同进同出,十分地不好惹。
打断骨头连着筋,一发而动全身,但这种力量是相对的,在朝廷面前,根本不够看。
江镗决定把他们连根拨起,绝不手软。
他敢下这样的决心是看形势对他完全有利,换作在国内,大把掣肘力量,想都不用想。
作为青州正堂,江镗拥有绝对的行政权利,还拥有驻屯军的军权,亦即军政权力一手抓。手握大权,杀心自起!
本来他要杀人,必须经过朝廷核准,即刑部、大理寺重审,皇帝勾决后方可对罪犯行刑。
但要是涉及到叛乱造反和外敌,那就是从快从重地处理,事后再说。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点是父亲(江万里)曾经暗示过他,他就是朝廷的一把刀,若他不敢做事,则权利拿来无用,皇帝赋予他权利就是给他用的。
江镗下定决心,他请客人们在花厅内安坐,自己回到书房,就此事快速地写了一份书信,叫道:“来人!”
堂外马上出现一个家仆,大声地应道:“老爷有何吩咐?”
“去,拿我的贴子,把这份书信送到城外军营,请庞都统制官进城,就说国内有物资补给运到,我找他商议。”江镗吩咐道。
家仆接过贴子和书信,收好,与数个健壮武装家仆一道,骑马出城,前往城北军营里找庞都统制官投递。
这位庞都统制官就是今上亲信大将孟牧劳的副将,原为御林军副都统制官,因其为破青州先登,外放升任了都统制官,独掌一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