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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8章 汉人、高丽人和蒙古人合击蒙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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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么混乱的情形下,这么多人当中,移相哥被孟知恩瞄中,不是没有道理的。

要怪,就怪移相哥的披风太华丽。

要知道,古代生产力落后,蒙鞑这些野蛮人哪有什么好东西,移相哥的披风色彩斑斓也就罢了,质地也显示出高人一等,不是普通的披风。

他身边诸人的披风都是灰扑扑的,掉色严重,与移相哥的披风是泾渭分明。

待到蒙鞑夺取中原后,当地汉人也可以生产出质量较好的披风,但最好的披风来自南方,穿起来经久耐用,不惧风雪日晒和水洗。

来自南朝的孟知恩眼力奇好,一眼就认出这件披风是江南特产,别无分号。

能在遥远的北方穿得起这么好的披风,其身份不喻而明。

因此孟知恩远飙一箭,那是势大力沉,极具穿透力,动作丝毫不拖泥带水,让人防不胜防。

一箭射中移相哥右侧肾门,他身上的皮甲如同纸糊一般,根本没有阻滞到半点箭的透入,因此他惨嚎一声,被箭上强大的冲力给打了下马,可见此箭之威!

移相哥的侍卫飞快下马,七手八脚地对他进行救治,不过看到移相哥中箭的位置,侍卫们都沉默了。

哪怕他们把衣甲卸下,将箭拨出,在创口上洒下从南朝走私进来的特效金创药,移相哥的状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迅速地恶化,奄奄一息。

明显地,这是伤到了内脏,以当时的医疗水平根本救不回来。

于是侍卫头目牧仁暴怒,招呼一声,率众向孟知恩发动猛攻。

宗王的身份非同小可,他若身故,身边所有人都得倒霉,侍卫们只有杀掉凶手才有一线生机,否则与宗王同殉是必然的事。

孟知恩一身是胆,哪会惧怕这群疯狗,悍然而上,挥动亮银枪与群鞑展开大战。

他能够被派到遥远的北地担当重任,盖因他是天家子弟中出类拔萃者,战斗水平是杠杠的,有如杨再兴附体,一杆亮银枪使得生花一般,把鞑子纷纷捅杀在地

他的枪花如龙绕柱般的翻涌,整个儿隔断了空间,鞑子们难得寸进,唯有以命换命的打法,奋不顾身地向向前冲。

一时间孟知恩也被鞑子来个结实,哪怕他枪法再好,也是嫌慢,迫得他抽出背上宝剑,乃是皇帝御赐的“江虹”宝剑。

好剑,如江南一汪秋水,虹光闪过,削断兵器,鞑头落地!

这是一把杀人剑,重剑,优质钢材渗入各种合金,精心铸造,是不惜成本的特供剑,只供皇家使用,孟知恩有幸拿到一把,此时他的又似云哥再世,左枪右剑,衣甲平过,血如泉涌,杀得鞑子血肉纷飞象塞外的雪飘落般,。

他不止是一个人作战,他身边有三十个肝胆相照和他出生入死的好兄弟,还有一群已经激起了血性的高丽人,他们奋不顾身,接下了鞑子对孟知恩左右的攻击,这样,与孟知恩正面交战的鞑子,没有一个能讨得了好,纷纷领了盒饭。

那个侍卫头目牧仁挥舞一把厚板金刀与孟知恩激战,哪怕他势如疯虎,只攻不守,也根本近不得孟知恩的身,双方大战数合,牧仁被孟知恩的剑风扫过脖子,立即鲜血激飙上天!

牧仁呆了片刻,颓然倒地!

孟知恩击败牧仁,又杀散了当前顽固的敌人,依旧不知疲倦地带队冲锋,他的护卫紧紧地跟随他,与他一起杀敌,待到战斗结束后,三十名护卫战死了三分之二!

高丽人同样不逊色,二支千人队,领队的乃朴奉先、李思南,分别来自王族和执政家族,被王廷分别拜为“振威将军”和“奋烈将军”,两人的战斗水平均为同辈中的佼佼者,存在着竞争心理。

固然他们对于鞑子畏惧三分,初时战斗放不开手脚,但当他们看到鞑子象纸门般被上国的英雄所踹倒,鞑子的勇士有如飞蛾扑火一般被上国的英雄所灭时,顿时有了心灵支柱。

跟着上国的英雄一起冲,杀鞑子!

杀啊!

二千人在朴奉先、李思南两个领队的率领下,向着鞑子冲锋,把鞑子营地给冲得七零八落的。

固然鞑子是很厉害的,但这伙鞑子在移相哥的统领下集体养膘,只顾吃喝享受,荒废了军务,许多人都是髀肉复生,挥刀无力,拉弓未满,战斗力大打折扣。

也是,他们先前处于打不了就逃,逃不过就降,根本没有性命之忧,不享受干嘛?

因此鞑子竟然被先前欺负个够够的高丽人所击败,双方官兵正面对撼的结果往往是鞑子落败,这更激发了高丽人的信心:鞑子不过尔尔!

来,我们杀死他们!

信心高涨的高丽人尽情冲杀,鞑子死伤惨重。

朴奉先没用方天画戟,用的是一杆长矛,左冲右突,似有一成奉先的威风。

李思南则是大刀一口,刀光闪闪,杀得手柄尽是血浆。

其余的高丽人同样是激情四溢地战斗,他们怒吼着,冲锋着,誓要把过往受的委屈尽情发泄在此战中:我们要血债血偿,我们不是孬种!

更妙的是,在与汉人、高丽人并肩作战的还有一伙蒙古人,他们在百夫长阿速该(名义上是孟知恩的副将)的指挥下也加入战团,阿速该明显上了头,他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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