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节 小妻子受辱
余十一娘平静下来,讲述她的一个堂哥,是叔公余天任(三司使)的孙子,叫做余启迪,昨天跑来向她借钱,要借一百两银子!说十一娘既然有了夫家的十两银子的月例,她也不怎么用钱,就先借给他,以后再归还。
十一娘确有夫家的月例送来,但曾祖母朱氏精明得很,全帮她收了起来,声明待她出嫁时再给她,确有急用时也可支出,但必须经过朱氏的同意。
朱氏很清楚大家族中的龌龊之处,预先作了防范,为十一娘上了保险。
然而余启迪不肯罢休,纠缠着要十一娘写借据,即十一娘向外人借钱给余启迪使用,然后十一娘向外人还钱,之后余启迪再还钱给十一娘!
当然,余启迪什么时候还钱,那就得看他心情了。
十一娘不肯签借据,余启迪就骂她,骂得很难听,说的话余十一娘没完全说出来,但让她非常气愤!
意思就是说她大脚女人没人要,才嫁给军汉,我们家世代诗书家庭,那些军汉腌臜货,没的沾污了余家的土地!
今天又有一个表姐叫做牛氏的上门借钱,更是狮子大开口,借二百两银子,说是要给夫家做生意打本用,见十一娘不肯借钱,就尖酸刻薄地说了一些类似的话!
二百两银子,他们不如去抢!
铜钱太重,银子方便,孟之祥送到余府的是银灿灿的银子,在市面上根本不流通,南宋的流通货币是纸币与铜钱,黄金白银十分珍贵,属于朝廷专有,等闲不给人,一有出现,大家都收藏起来。
这二人开口就说要借银子,一借就是百两银子,真是蛤蟆张口,好大的口气!
听到余启水十分恼怒,说有这样的堂哥和表姐,枉为兄弟姐妹!
余启水对十一娘说道:“你不借钱是对的,今后这些人来,不要理他们,真有事情,与六哥说,就让他们来找我!”
他叫来管家,吩咐说十一娘尚未成年,以后无论谁上门来,她都不单独会客,一般不见外人,亲戚上门,可以请家中长辈相陪,他会向长辈们说的,如果长辈们没空,管家婆或府里有头脸的管事必须在场!
余启水属于余家晚辈中留在京城,在余礼部面前听用的孙子,他在余家有一定的权力,管家唯唯。
然后,余启水就找了十一娘之母赵氏,向她禀明了事情,不过没说十一娘挨骂的事,只是说十一娘年幼,应该看好点。
又指出,十一娘深受曾祖母爱宠,值得关照。
赵氏以之为然,以后待客人们上门找十一娘时,她都在场,麻烦从此杜绝。
之后,余启水有机会与孟之祥在一起时,对他讲到他小妻子受委屈的事情,让孟之祥十分震怒!
即使双方没有圆房,余十一娘没有过门,但礼仪已成,余十一娘是他的妻子,已不可更改。
他双眸喷出凶光,让余启水为之心悸。
余启水直言不讳地道:“你喜爱十一娘天足,对她是好坏参半!”
“她不用缠足,就不遭受痛苦,身体上很舒服,但心灵上很受伤,因为时常有人以致挑事,说她坏话。”余启水说起余家人口众多,她的一些小姐妹其实在心里羡慕她的,表面上则说她丈夫孟之祥是个军汉很粗俗,喜欢天足,害了余十一娘!
余启水无奈地道:“她的这些小姐妹,妒忌眼红,说三道四,说这样那样的话,我们也不能拿她们怎么着啊!”
“再说了,别说小姐妹们有想法,家中的一些长辈,男丁,对你们的婚事也有看法的,要不是有官家的希望,史太尉做介绍人,你根本娶不到十一娘,毕竟是朝廷宗伯的孙女!”余启水告诉孟之祥,他能够成事,真要多谢官家和史太尉。
否则,孟之祥的出身不好,朝廷宗伯岂同小可,绝对不会允许孙女嫁给军汉孟之祥。
余启水要不是孟之祥有打出来的交情,孟之祥也聪明地将日进十贯钱的面食店分了二成股份给余启水,如果没这些关系,哪怕孟之祥与十一娘结亲,余启水也不会这样去帮助孟之祥,见面顶多打声招呼而已!
确实,余家的其他同辈,见到孟之祥,都是淡淡的。
孟之祥点头如捣蒜道:“是是是,感谢官家、感谢史太尉、感谢余礼部、感谢六舅哥!”
他们见面的地方在眉楼,孟之祥兑现诺言,先前余启水帮忙说服余十一娘同意他纳妾,他要请余启水在眉楼吃饭。
孟之祥让店家准备文房四宝,写了一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觉得不是很够力,于是孟之祥又写了一副对联为:
“世人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如何处置乎?”
“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写完,看了看,觉得满意,就交余启水转交自家的小妻子。
现在孟之祥有空也练书法,颇可看得。
孟之祥在写的时候,余启水就在一旁看着,看完后,向孟之祥拱手,佩服!
这两份东西由余启水送回给余十一娘,让她感动到稀里糊涂的!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是言简意赅,一看就明白